統一貨幣 : 將戰國時種類繁多的貨幣加以統一 : 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 ; 以圓形方孔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稱為「半兩」。
統一度量衡 : 秦始王頒布計算長度、體積、重量的標準,更規定這些度、量、的用器,全由官府監製,不得私做。
統一文字 : 命丞相李斯'、簡化戰國時各國的文字,制定「小篆」,頒令全國通行。
秦始王採納李斯之議,廢除封建制度,在地方上設立郡、縣。他將全國劃分為三十六郡,後來隨着秦朝的南征北伐,增至四十一郡,郡設有郡守。郡下再設縣,縣設有縣令。全國的官史須經由皇帝任命,大小政事都由皇帝裁決,藉此控制全國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