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十年,最后放手是什么感觉?我用十年青春,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叫林恣懿,我喜欢了宋行昭整整十年。
从十五岁盛夏的蝉鸣,到二十五岁深冬的落雪,我把人生最干净、最热烈、最毫无保留的十年,全都砸给了宋行昭。旁人都说我偏执、固执、自讨苦吃。我从前不信,总觉得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觉得我捂得够久,再冷的人,也会有一丝心软。直到最后我才明白,不爱就是不爱。人心不是冰块,捂不热它,只会耗尽我所有温度。
我和宋行昭是高中同学。他是那种天生就该站在光里的人。家境优渥,长相清隽,成绩永远稳居年级前列,性格冷淡疏离,是全校无数人偷偷心动的白月光。而我普通、内敛、不起眼,是人群里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一个。
我们的交集,始于高二那年的雨天。放学暴雨倾盆,我没带伞,抱着书本站在教学楼门口避雨。所有人都结伴撑伞离开,唯独我孤零零站在角落。就在我准备冒雨跑出去的时候,头顶的雨忽然停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稳稳罩住了我和我怀里的书本。我抬头,撞进宋行昭清冷的眼眸里。他没看我,声音淡淡,带着少年独有的清冽:“一起走。”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短短两个字,在那个滂沱雨天,狠狠砸进了我荒芜的青春里。那天的雨很大,风很凉,可我全程浑身发烫,心跳快得快要炸开。伞的大半部分都倾向我这边,他的半边肩膀,全程淋在雨里,湿透了大半。我局促地往他那边推伞:“你会淋湿的。”他目视前方,语气没什么起伏:“没事。”
一路沉默,雨声簌簌。短短几百米的路,我走得漫长又珍重。到我家小区门口,我红着脸跟他道谢,想把伞还给他。他却摇头:“不用,明天学校还我就好。”说完,他转身走进雨幕,背影挺拔,干净又疏离。那天晚上,我对着那把黑色的雨伞,愣了整整一夜。十五岁的林恣懿,就这样无可救药地,栽在了宋行昭手里。
从此往后,我的青春,再也没有别的风景。我开始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知道他不吃香菜,我每次帮他带早餐,都会反复叮嘱老板挑干净。知道他喜欢安静刷题,我从不在他学习的时候吵闹,安安静静坐在旁边陪他。知道他生理期会胃不舒服(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记错,那是女生的习惯,我笨拙得连喜欢都摸不清门路),每天偷偷给他带温热的牛奶。
全班都看得出来,我对宋行昭不一样。朋友们无数次劝我:“林恣懿,别傻了,宋行昭太冷了,他谁都不喜欢,你捂不热的。”我每次都笑着糊弄过去,心里却固执地想,没关系,我慢慢来。我不怕慢,我怕我连靠近他的资格都没有。
高中三年,我做了他整整三年的追随者。他永远耀眼夺目,身边从不缺主动示好的人。告白的、送礼物的、主动搭话的,络绎不绝。而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安静、卑微、默默无闻。我从不敢告白,不敢打扰,不敢给他造成任何困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所有人轰轰烈烈的奔赴里,做那个最长久、最稳妥、最不会离开的人。
高考结束那晚,班级聚餐,所有人都在起哄、狂欢、告别。灯光喧闹,人声鼎沸。宋行昭被一群人围着敬酒,从容淡定,游刃有余。我坐在角落,一杯一杯喝着低度的果酒,鼓起了积攒三年的勇气。聚餐散场,人走得差不多了。晚风温柔,夏夜星河漫天。我拦住准备离开的宋行昭,指尖紧张得发抖,声音都带着颤音。“宋行昭,我喜欢你。从高二开始,喜欢了你整整三年。”
那是我第一次,明目张胆说出我的心意。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也做好了漫长等待的准备。可我唯独没料到,他的反应会那么平淡,甚至带着一丝淡淡的无奈。他看着我,眼神平静无波,没有惊讶,没有动容,连一丝波澜都没有。他说:“林恣懿,别闹。我们不合适。”我喉咙瞬间堵得发疼,鼻尖发酸,强撑着笑意问他:“是不合适,还是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他沉默了几秒,字字清晰,干脆又残忍。“是我,永远不会喜欢你。”
永远。这两个字,像一把钝刀,轻轻落在我心上,不致命,却反复拉扯,疼得我喘不过气。那晚的风很软,星星很亮,可我的整个青春,瞬间一片漆黑。我以为三年的单向奔赴,到此为止,就该结束了。可我低估了我对他的执念。也高估了我的体面。
高考成绩出来,宋行昭去了顶尖的985名校,留在市中心。我放弃了离家近的一本院校,义无反顾,追着他的城市,去了隔壁的大学。
所有人都不理解我的选择。
他们问我值得吗?
我那时候傻傻觉得,喜欢一个人,哪里谈得上值不值得。只要能离他近一点,能偶尔见到他,就够了。
大学四年,我依旧没放弃。
我摸清了他所有的作息,记住了他所有的喜好。
他熬夜赶论文,我跨大半个城市,给他送热粥夜宵。
他感冒发烧,无人照料,我翘课守在他宿舍楼下,给他送药陪他输液。
他社团忙碌、比赛奔波,我默默帮他整理资料、核对表格,处理所有琐碎的小事。
他从来不会主动找我。
可只要他需要,我永远随叫随到。
他偶尔会对我温和一点,会跟我说谢谢,会在我淋雨之后递我纸巾,会在我熬夜陪他之后让我早点回去休息。
就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温柔,就够我开心好久,够我自我欺骗好久。
我总以为,日久生情,总有例外。
我总觉得,十年漫长,石头也该捂热了。
可我忘了,宋行昭的心,从来就没有温度。
他的温柔是礼貌,他的客气是疏离,他所有的善待,都只是对普通人的基本教养。
唯独没有半分心动。
大学毕业,我们留在了同一个城市。
我放弃了家里安稳的工作,选择了和他同行业的岗位,只为了能和他有更多交集。
身边的朋友陆续恋爱、结婚、安稳度日。
只有我,蹉跎一年又一年,满心满眼,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宋行昭。
二十五岁这年,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年。
十年。
足以让孩童长成少年,让沧海变成桑田,让所有热烈归于平淡。
唯独我对宋行昭的执念,十年如一日,从未减半。
这一年,宋行昭二十五岁,事业稳步上升,愈发成熟稳重,也愈发迷人。
身边的追求者,从未断过。
而我,依旧是那个最不起眼、最任劳任怨、最随叫随到的林恣懿。
这十年,我见过他所有样子。
见过他少年青涩的模样,见过他意气风发的模样,见过他工作疲惫的模样,见过他温和待人的模样。
唯独没见过,他满心满眼、偏爱一人的模样。
直到那天,我终于看见了。
深秋的傍晚,梧桐叶落满整条街道。
我照常买了他爱吃的甜点和热饮,打算送到他公司楼下。
远远的,我看见宋行昭站在写字楼门口。
他身边站着一个男生,眉眼温柔,气质干净。
宋行昭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松弛又温柔的笑意。
他微微低头,耐心听着对方说话,抬手轻轻帮对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衣领。
动作自然、亲昵、带着独有的偏爱与温柔。
是我十年从未得到过的温柔。
那一刻,我手里的甜点和热饮,瞬间变得滚烫,烫得我指尖发麻,心口剧痛。
我站在原地,手脚冰凉,浑身僵硬。
原来他不是天生冷淡。
他只是温柔从来不属于我。
他不是不会偏爱,只是他的偏爱,从来都给了别人。
我十年的奔赴、十年的卑微、十年的不离不弃,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可笑、格外廉价、格外一文不值。
我看着他们并肩离开的背影,郎才女貌,般配得无可挑剔。
路人路过,都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天造地设,唯独我,是多余的第三者。
我站在漫天落叶里,站了很久很久。
秋风萧瑟,吹得我眼眶发红,眼泪无声地往下掉。
十年啊。
整整十年。
我把最好的年纪、最纯粹的爱意、最热烈的真心,全部给了宋行昭。
我不求回报,不求亏欠,只求他能回头看我一眼。
可原来,他不是看不见我的深情。
他只是,眼里从来就没有我。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没有主动给宋行昭发消息,没有问他有没有下班,没有叮嘱他早点休息。
手机安安静静,一片死寂。
以往,无论多晚,我都会准时报备,准时关心。
可那刻我突然觉得,好累。
真的太累了。
十年单向奔赴,耗尽了我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热情、所有的温柔。
第二天,宋行昭第一次主动找我。
他发来消息:“昨天怎么没来?”
简简单单七个字,轻描淡写,仿佛我十年的心酸,抵不过一次没按时的投喂。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指尖悬在键盘上,反反复复,最后只回了一句。
“宋行昭,我累了。”
他很快回复,语气带着一丝不解,还有几分习惯性的理所当然。
“累什么?”
我看着那三个字,忽然就笑了,笑得眼泪止不住地流。
他永远都不会懂我累在哪里。
他永远都不知道,我十年的坚持,到底扛了多少委屈,攒了多少失望,咽下了多少心酸。
他习惯了我的付出,习惯了我的陪伴,习惯了我的无微不至。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我永远不会走,永远不会累,永远会站在原地等他。
可没有人,是永远不会累的。
我回复他:“我喜欢你十年了,宋行昭。十年,够久了。”
“我不喜欢你了。”
发送成功的那一刻,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微信、电话、QQ、所有我们有过交集的社交软件,全部拉黑。
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犹豫。
做完这一切,我蜷缩在沙发上,哭了整整一夜。
不是不甘心,不是舍不得。
是为我那荒唐又热烈、卑微又执着的十年青春,好好哭一场。
我从来没有后悔遇见他。
我只是后悔,我爱了他整整十年。
十年光阴,我活成了他的附属品,活成了所有人的笑话。
我把所有的温柔和真心,都给了一个从来不爱我的人。
第二天清晨,天光大亮。
我收拾好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
高中那把黑色雨伞、多年来攒下的他的照片、没送出去的礼物、密密麻麻写满他名字的日记本。
我全部打包,扔进了垃圾桶。
一并扔掉的,还有我整整十年的执念。
朋友知道我终于放手,都来安慰我,替我开心。
他们说:“早就该放下了,林恣懿,你值得更好的。”
我点点头,笑着应下。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掏空十年真心的人,哪里那么容易痊愈。
只是我不敢再等了,也不敢再爱了。
我耗尽了所有力气,再也没有多余的温柔,去喜欢任何人了。
拉黑宋行昭的第七天。
我在街头偶遇了他。
他身边依旧跟着那个温柔的男生,两人并肩散步,说说笑笑,氛围轻松又甜蜜。
宋行昭无意间抬头,看见了我。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的眼神里第一次出现了慌乱和错愕。
他大概从未想过,一向黏着他、围着他转、永远不会离开的我,会真的彻底消失。
他下意识松开了身边人的手,朝我走过来。
时隔多年,他第一次主动快步走向我,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林恣懿,你闹够了没有?”
闹?
我抬眼平静地看着他。
看着这个我爱了十年、念了十年、盼了十年的人。
他依旧好看、依旧耀眼、依旧是我曾经遥不可及的光。
只是这束光,再也照不进我的心里了。
我轻声开口,语气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我没有闹,宋行昭。”
“我只是,不要你了。”
他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我,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
这么多年,我温顺、卑微、听话,永远对他言听计从。
他从来没有听过我这么决绝的话。
他皱起眉,语气带着一丝惯有的强势:“十年都过来了,何必闹这一出?回来,像以前一样。”
我轻轻摇头,眼底一片荒芜。
“回不去了。”
“宋行昭,你从来都没有珍惜过我。”
“你习惯了我的好,习惯了我的陪伴,你以为我永远不会走。可人心是会凉的,失望是会攒够的。”
“我陪了你十年,等了你十年,爱了你十年。我仁至义尽了。”
“从今往后,你的人生,岁岁年年,春夏秋冬,都和我林恣懿,再无半点关系。”
一字一句,清晰决绝。
说完,我绕过他,径直往前走。
这一次,我没有回头。
我再也不会回头了。
身后的宋行昭,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静。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也不再想知道。
是遗憾也好,是错愕也罢,是不习惯也好。
都与我无关了。
我用十年青春,换来了一场彻彻底底的空欢喜。
也用一场盛大的告别,放过了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后来我听朋友说,我走之后,宋行昭找了我很久。
他翻遍了所有共同好友的联系方式,打听我的近况,去我们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找我。
他身边的那个人,最后也和他分开了。
因为他终于发现,他早就习惯了我的存在,早就离不开我的陪伴。
他以为的不喜欢,是年少的自以为是。
他后知后觉的心动,廉价又可笑。
所有人都说,宋行昭后悔了。
后悔没有珍惜我,后悔弄丢了最爱他的人。
可那又怎么样呢?
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轻贱。
我最爱他的十年,已经彻底结束了。
他的幡然醒悟,他的追悔莫及,他的万般不舍。
我统统不需要了。
我曾经拼尽全力想要的偏爱和例外,他现在就算双手奉上,我也不想要了。
爱意随风起,风止意难平。
可我这阵吹向他的风,吹了十年,终于停了。
从此。
山海不相逢,风月皆无关。
宋行昭,祝你岁岁平安,也祝我,此生无憾。
祝你往后繁花似锦,祝我往后,再不遇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