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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的岁岁年,再与我无关

和你那些唏嘘的事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十年,最后放手是什么感觉?我用十年青春,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叫林恣懿,我喜欢了宋行昭整整十年。

从十五岁盛夏的蝉鸣,到二十五岁深冬的落雪,我把人生最干净、最热烈、最毫无保留的十年,全都砸给了宋行昭。旁人都说我偏执、固执、自讨苦吃。我从前不信,总觉得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觉得我捂得够久,再冷的人,也会有一丝心软。直到最后我才明白,不爱就是不爱。人心不是冰块,捂不热它,只会耗尽我所有温度。

我和宋行昭是高中同学。他是那种天生就该站在光里的人。家境优渥,长相清隽,成绩永远稳居年级前列,性格冷淡疏离,是全校无数人偷偷心动的白月光。而我普通、内敛、不起眼,是人群里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一个。

我们的交集,始于高二那年的雨天。放学暴雨倾盆,我没带伞,抱着书本站在教学楼门口避雨。所有人都结伴撑伞离开,唯独我孤零零站在角落。就在我准备冒雨跑出去的时候,头顶的雨忽然停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稳稳罩住了我和我怀里的书本。我抬头,撞进宋行昭清冷的眼眸里。他没看我,声音淡淡,带着少年独有的清冽:“一起走。”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短短两个字,在那个滂沱雨天,狠狠砸进了我荒芜的青春里。那天的雨很大,风很凉,可我全程浑身发烫,心跳快得快要炸开。伞的大半部分都倾向我这边,他的半边肩膀,全程淋在雨里,湿透了大半。我局促地往他那边推伞:“你会淋湿的。”他目视前方,语气没什么起伏:“没事。”

一路沉默,雨声簌簌。短短几百米的路,我走得漫长又珍重。到我家小区门口,我红着脸跟他道谢,想把伞还给他。他却摇头:“不用,明天学校还我就好。”说完,他转身走进雨幕,背影挺拔,干净又疏离。那天晚上,我对着那把黑色的雨伞,愣了整整一夜。十五岁的林恣懿,就这样无可救药地,栽在了宋行昭手里。

从此往后,我的青春,再也没有别的风景。我开始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知道他不吃香菜,我每次帮他带早餐,都会反复叮嘱老板挑干净。知道他喜欢安静刷题,我从不在他学习的时候吵闹,安安静静坐在旁边陪他。知道他生理期会胃不舒服(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记错,那是女生的习惯,我笨拙得连喜欢都摸不清门路),每天偷偷给他带温热的牛奶。

全班都看得出来,我对宋行昭不一样。朋友们无数次劝我:“林恣懿,别傻了,宋行昭太冷了,他谁都不喜欢,你捂不热的。”我每次都笑着糊弄过去,心里却固执地想,没关系,我慢慢来。我不怕慢,我怕我连靠近他的资格都没有。

高中三年,我做了他整整三年的追随者。他永远耀眼夺目,身边从不缺主动示好的人。告白的、送礼物的、主动搭话的,络绎不绝。而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安静、卑微、默默无闻。我从不敢告白,不敢打扰,不敢给他造成任何困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所有人轰轰烈烈的奔赴里,做那个最长久、最稳妥、最不会离开的人。

高考结束那晚,班级聚餐,所有人都在起哄、狂欢、告别。灯光喧闹,人声鼎沸。宋行昭被一群人围着敬酒,从容淡定,游刃有余。我坐在角落,一杯一杯喝着低度的果酒,鼓起了积攒三年的勇气。聚餐散场,人走得差不多了。晚风温柔,夏夜星河漫天。我拦住准备离开的宋行昭,指尖紧张得发抖,声音都带着颤音。“宋行昭,我喜欢你。从高二开始,喜欢了你整整三年。”

那是我第一次,明目张胆说出我的心意。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也做好了漫长等待的准备。可我唯独没料到,他的反应会那么平淡,甚至带着一丝淡淡的无奈。他看着我,眼神平静无波,没有惊讶,没有动容,连一丝波澜都没有。他说:“林恣懿,别闹。我们不合适。”我喉咙瞬间堵得发疼,鼻尖发酸,强撑着笑意问他:“是不合适,还是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他沉默了几秒,字字清晰,干脆又残忍。“是我,永远不会喜欢你。”

永远。这两个字,像一把钝刀,轻轻落在我心上,不致命,却反复拉扯,疼得我喘不过气。那晚的风很软,星星很亮,可我的整个青春,瞬间一片漆黑。我以为三年的单向奔赴,到此为止,就该结束了。可我低估了我对他的执念。也高估了我的体面。

高考成绩出来,宋行昭去了顶尖的985名校,留在市中心。我放弃了离家近的一本院校,义无反顾,追着他的城市,去了隔壁的大学。

所有人都不理解我的选择。

他们问我值得吗?

我那时候傻傻觉得,喜欢一个人,哪里谈得上值不值得。只要能离他近一点,能偶尔见到他,就够了。

大学四年,我依旧没放弃。

我摸清了他所有的作息,记住了他所有的喜好。

他熬夜赶论文,我跨大半个城市,给他送热粥夜宵。

他感冒发烧,无人照料,我翘课守在他宿舍楼下,给他送药陪他输液。

他社团忙碌、比赛奔波,我默默帮他整理资料、核对表格,处理所有琐碎的小事。

他从来不会主动找我。

可只要他需要,我永远随叫随到。

他偶尔会对我温和一点,会跟我说谢谢,会在我淋雨之后递我纸巾,会在我熬夜陪他之后让我早点回去休息。

就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温柔,就够我开心好久,够我自我欺骗好久。

我总以为,日久生情,总有例外。

我总觉得,十年漫长,石头也该捂热了。

可我忘了,宋行昭的心,从来就没有温度。

他的温柔是礼貌,他的客气是疏离,他所有的善待,都只是对普通人的基本教养。

唯独没有半分心动。

大学毕业,我们留在了同一个城市。

我放弃了家里安稳的工作,选择了和他同行业的岗位,只为了能和他有更多交集。

身边的朋友陆续恋爱、结婚、安稳度日。

只有我,蹉跎一年又一年,满心满眼,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宋行昭。

二十五岁这年,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年。

十年。

足以让孩童长成少年,让沧海变成桑田,让所有热烈归于平淡。

唯独我对宋行昭的执念,十年如一日,从未减半。

这一年,宋行昭二十五岁,事业稳步上升,愈发成熟稳重,也愈发迷人。

身边的追求者,从未断过。

而我,依旧是那个最不起眼、最任劳任怨、最随叫随到的林恣懿。

这十年,我见过他所有样子。

见过他少年青涩的模样,见过他意气风发的模样,见过他工作疲惫的模样,见过他温和待人的模样。

唯独没见过,他满心满眼、偏爱一人的模样。

直到那天,我终于看见了。

深秋的傍晚,梧桐叶落满整条街道。

我照常买了他爱吃的甜点和热饮,打算送到他公司楼下。

远远的,我看见宋行昭站在写字楼门口。

他身边站着一个男生,眉眼温柔,气质干净。

宋行昭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松弛又温柔的笑意。

他微微低头,耐心听着对方说话,抬手轻轻帮对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衣领。

动作自然、亲昵、带着独有的偏爱与温柔。

是我十年从未得到过的温柔。

那一刻,我手里的甜点和热饮,瞬间变得滚烫,烫得我指尖发麻,心口剧痛。

我站在原地,手脚冰凉,浑身僵硬。

原来他不是天生冷淡。

他只是温柔从来不属于我。

他不是不会偏爱,只是他的偏爱,从来都给了别人。

我十年的奔赴、十年的卑微、十年的不离不弃,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可笑、格外廉价、格外一文不值。

我看着他们并肩离开的背影,郎才女貌,般配得无可挑剔。

路人路过,都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天造地设,唯独我,是多余的第三者。

我站在漫天落叶里,站了很久很久。

秋风萧瑟,吹得我眼眶发红,眼泪无声地往下掉。

十年啊。

整整十年。

我把最好的年纪、最纯粹的爱意、最热烈的真心,全部给了宋行昭。

我不求回报,不求亏欠,只求他能回头看我一眼。

可原来,他不是看不见我的深情。

他只是,眼里从来就没有我。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没有主动给宋行昭发消息,没有问他有没有下班,没有叮嘱他早点休息。

手机安安静静,一片死寂。

以往,无论多晚,我都会准时报备,准时关心。

可那刻我突然觉得,好累。

真的太累了。

十年单向奔赴,耗尽了我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热情、所有的温柔。

第二天,宋行昭第一次主动找我。

他发来消息:“昨天怎么没来?”

简简单单七个字,轻描淡写,仿佛我十年的心酸,抵不过一次没按时的投喂。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指尖悬在键盘上,反反复复,最后只回了一句。

“宋行昭,我累了。”

他很快回复,语气带着一丝不解,还有几分习惯性的理所当然。

“累什么?”

我看着那三个字,忽然就笑了,笑得眼泪止不住地流。

他永远都不会懂我累在哪里。

他永远都不知道,我十年的坚持,到底扛了多少委屈,攒了多少失望,咽下了多少心酸。

他习惯了我的付出,习惯了我的陪伴,习惯了我的无微不至。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我永远不会走,永远不会累,永远会站在原地等他。

可没有人,是永远不会累的。

我回复他:“我喜欢你十年了,宋行昭。十年,够久了。”

“我不喜欢你了。”

发送成功的那一刻,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微信、电话、QQ、所有我们有过交集的社交软件,全部拉黑。

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犹豫。

做完这一切,我蜷缩在沙发上,哭了整整一夜。

不是不甘心,不是舍不得。

是为我那荒唐又热烈、卑微又执着的十年青春,好好哭一场。

我从来没有后悔遇见他。

我只是后悔,我爱了他整整十年。

十年光阴,我活成了他的附属品,活成了所有人的笑话。

我把所有的温柔和真心,都给了一个从来不爱我的人。

第二天清晨,天光大亮。

我收拾好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

高中那把黑色雨伞、多年来攒下的他的照片、没送出去的礼物、密密麻麻写满他名字的日记本。

我全部打包,扔进了垃圾桶。

一并扔掉的,还有我整整十年的执念。

朋友知道我终于放手,都来安慰我,替我开心。

他们说:“早就该放下了,林恣懿,你值得更好的。”

我点点头,笑着应下。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掏空十年真心的人,哪里那么容易痊愈。

只是我不敢再等了,也不敢再爱了。

我耗尽了所有力气,再也没有多余的温柔,去喜欢任何人了。

拉黑宋行昭的第七天。

我在街头偶遇了他。

他身边依旧跟着那个温柔的男生,两人并肩散步,说说笑笑,氛围轻松又甜蜜。

宋行昭无意间抬头,看见了我。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的眼神里第一次出现了慌乱和错愕。

他大概从未想过,一向黏着他、围着他转、永远不会离开的我,会真的彻底消失。

他下意识松开了身边人的手,朝我走过来。

时隔多年,他第一次主动快步走向我,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林恣懿,你闹够了没有?”

闹?

我抬眼平静地看着他。

看着这个我爱了十年、念了十年、盼了十年的人。

他依旧好看、依旧耀眼、依旧是我曾经遥不可及的光。

只是这束光,再也照不进我的心里了。

我轻声开口,语气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我没有闹,宋行昭。”

“我只是,不要你了。”

他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我,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

这么多年,我温顺、卑微、听话,永远对他言听计从。

他从来没有听过我这么决绝的话。

他皱起眉,语气带着一丝惯有的强势:“十年都过来了,何必闹这一出?回来,像以前一样。”

我轻轻摇头,眼底一片荒芜。

“回不去了。”

“宋行昭,你从来都没有珍惜过我。”

“你习惯了我的好,习惯了我的陪伴,你以为我永远不会走。可人心是会凉的,失望是会攒够的。”

“我陪了你十年,等了你十年,爱了你十年。我仁至义尽了。”

“从今往后,你的人生,岁岁年年,春夏秋冬,都和我林恣懿,再无半点关系。”

一字一句,清晰决绝。

说完,我绕过他,径直往前走。

这一次,我没有回头。

我再也不会回头了。

身后的宋行昭,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静。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也不再想知道。

是遗憾也好,是错愕也罢,是不习惯也好。

都与我无关了。

我用十年青春,换来了一场彻彻底底的空欢喜。

也用一场盛大的告别,放过了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后来我听朋友说,我走之后,宋行昭找了我很久。

他翻遍了所有共同好友的联系方式,打听我的近况,去我们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找我。

他身边的那个人,最后也和他分开了。

因为他终于发现,他早就习惯了我的存在,早就离不开我的陪伴。

他以为的不喜欢,是年少的自以为是。

他后知后觉的心动,廉价又可笑。

所有人都说,宋行昭后悔了。

后悔没有珍惜我,后悔弄丢了最爱他的人。

可那又怎么样呢?

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轻贱。

我最爱他的十年,已经彻底结束了。

他的幡然醒悟,他的追悔莫及,他的万般不舍。

我统统不需要了。

我曾经拼尽全力想要的偏爱和例外,他现在就算双手奉上,我也不想要了。

爱意随风起,风止意难平。

可我这阵吹向他的风,吹了十年,终于停了。

从此。

山海不相逢,风月皆无关。

宋行昭,祝你岁岁平安,也祝我,此生无憾。

祝你往后繁花似锦,祝我往后,再不遇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