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铭释,年龄26,地址豫州,现在在洛邑的历史文学编辑部工作,担任社长,偶尔也会写点随笔什么的,以来,在没发工资之前就换取一些稿费,如果你喜欢看报,那么肯定就很熟悉我了,几乎每一周的周报上都有我的名字,要不是我说要不是我写的太好了,怎么可能次次都被选上。
我的人生很长,可以慢慢讲起。
6岁那年,我刚上小学一年级,不懂得什么是文学,只知道书里的文字很奇妙,他们不是一般的排列,不是像“1”“2”“3”的那样数字圆润的笔画,而是一种生动的,光看着脑子就有画面的东西。我爱上了这种东西,从小语文成绩就名列前茅,我开始不满足于课内的知识了。
12岁,我已经小学6年级了,我的知识储备量已经远超于同龄人,我爱看书,什么都爱看,什么都爱学,什么都想学会,我是如此的贪婪、不知足,可这呢正好造就了我,我学会了很多问题,考试得了很多分,这就足够了,我要上大学,我要考工作,我会获得一个好的工作,这就是我出人头地的唯一秘诀。
15岁,我中考了,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奖状拿到手软,我发现,我对文科是如此的痴迷,汉语和英语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他们都是我所要学会的。当然,理科也不能放任不管,我还会尽我所能,努力把它们都拿到最高。文字是如此的使我着迷。看书的时候,你难道不会幻想一堆文字绕成圆圈排列着你转吗?你难道不会幻想一堆文字落在地上,生了根,发了芽,开出一朵朵美妙的场景吗?你难道不会幻想文字它有声有色,长出了自己的外貌,发出了自己的声音,然后对着你叙述当前场景的样子吗?当然,只是我说,他们不能活过来,但只要写出来,他就能活在任何人的心中。
18岁,我高考了,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了最好的大学,报的历史类专业,我喜欢故事,喜欢看人物在我笔尖下跳动,喜欢记下人物的动作,这对我来说很值得。
毕业以后便在洛邑工作,至少权利还是很高的,我不是一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看书,打打电报,敲敲键盘,说实话,挺惬意的。我从来不赶稿,也没有人向我催稿,我有稿子我就会写的很快,完全没有焦虑,甚至空余的时间还能多写几篇散文,多写一些诗句,以用来发在下周的周报上,日报我也投的。
我挺喜欢听歌的,有一位很喜欢的女歌手,她叫林葵,是皖州宣城人,平常的话我会给她写些信,都是一些我翻译过来的小诗句啊什么的,有韵味,署名只有两个字:泯梦。对,这是我的笔名,我喜欢这个名字,我的所有投稿,都是以这个名字来写的,成年以后除血缘关系的所有人,我也是以这个名字来认识的,我甚至比我的真名更喜欢祂。
接下来我就要正式说一些我和他们之间的事情了,全篇以我的视角来看,带有主观因素,请结合多视角客观分析。我已经提醒过了哦,上帝,请使用我的眼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