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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的愿望

一页半人间

题记:她死在了她最想活的那一天

林晚总说:“我要活到一百岁,看尽世间所有日出。”

她说这话时,总喜欢站在出租屋那扇朝东的窗前,清晨的光斜斜地切进来,把她侧脸的绒毛染成金色。小陈记得她的睫毛在光里颤动,像两把小小的扇子。那时她刚满二十四岁,在一家公益组织做寻亲志愿者,每天接听那些破碎家庭的电话,帮走失孩子的父母采集DNA,录入系统,日复一日。

“林姐,一百岁太久了。”小陈曾这样说。他是她帮助过的第十七个孩子,十六岁,被拐卖十年后在救助站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但他不愿回家,父母早已离异各自再婚,他觉得自己像个多余的人。林晚把他暂时安顿在出租屋隔壁,帮他联系了技校,学修车。

“不久。”林晚笑着说,“你看日出,一天一个样。春天和夏天的不同,阴天和晴天的不同。我要活到一百岁,把这些都看遍。”

那是两年前的话了。现在小陈十七岁,在技校学得很用功,已经开始在修车厂实习。他偶尔还会来林晚这里吃饭,她做的西红柿鸡蛋面,他百吃不厌。但最近几个月,林晚似乎变了。

她不再在窗前看日出,窗户常常拉着一层薄薄的纱帘。她依然去上班,接电话,录入数据,但笑容少了。小陈有一次看见她坐在桌前,面前摊着一本笔记本,手里握着笔,却一个字都没写。他叫她,她猛地抬头,眼神像被惊扰的鹿。

“没事。”她笑了笑,那笑容有些用力,“有点累。”

小陈不知道的是,那本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一行字,日期是三个月前:

“如果活到一百岁太奢侈,我想选一天。选一个我最想活的日子,然后永远停留在那里。”

林晚选择的那一天,是她二十六岁生日。

那天她起得很早。小陈不知道——他住在隔壁,那几天在修车厂加班,很晚才回来,睡得很沉。后来他无数次回想,如果那天他早一点醒来,会不会听见隔壁有什么异样的声音?会不会来得及敲开那扇门?

但时间不能倒流。那天早上六点,林晚拉开窗帘,让第一缕阳光照进来。她换上了最喜欢的那件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头发洗得干干净净,梳得很顺。她在桌上摆好了一个小蛋糕——是她前一天买的,小小的,只够一个人吃。蛋糕上插着一支蜡烛,粉红色,数字“26”。

她没有点蜡烛。她打开手机备忘录,开始打字。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许了三个愿望。”

她停顿了一下,望向窗外。六点十二分,太阳完全跃出地平线,金色的光铺满了整条巷子。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车铃叮叮当当响。楼下早餐店的蒸笼冒着白气,飘来包子的香味。这个世界一如往常,平静,忙碌,生机勃勃。

“第一个愿望:希望所有像小陈一样的孩子,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想起小陈。昨天他告诉她,修车厂的老板说他很有天赋,准备让他正式入职。小陈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像她第一次见他时那样——那时他刚被找到,瘦得像根竹竿,眼神警惕,谁也不信。她花了三个月才让他开口说话。

“我希望他以后好好的。”林晚对着手机屏幕轻声说,“不要像我一样。”

“第二个愿望:希望妈妈能原谅我。”

她咬了咬嘴唇。妈妈上个月来过电话,说在老家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让她回去相亲。“你也不小了,”妈妈说,“那个公益组织能挣几个钱?赶紧回来,找个正经工作,嫁人,安安稳稳过日子。”

林晚拒绝了。妈妈在电话那头哭了:“你还在怪妈吗?当年你爸走了,我一个人拉扯你容易吗?你现在这样,是不是在报复我?”

“没有。”林晚当时只是说了这两个字。她不知道怎么解释。她不是报复,她只是……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像妈妈期望的那样,过一种“正常”的生活。她试过。二十四岁那年,她谈过一个男朋友,对方是律师,体面,稳重。交往半年后,他提出结婚。

“你把工作辞了吧,”他说,“我养你。你就在家待着,或者考个证,以后当老师也行。总之别做那个了,整天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打交道,多不安全。”

林晚看着他。他很好,真的很好。但她还是分了手。那天晚上她站在窗前,看着城市的灯火,突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结婚了。她没办法向任何人解释,为什么她要在凌晨三点接一个哭泣的母亲打来的电话,为什么她要花几个月陪一个被拐的孩子重建信任,为什么她挣着微薄的工资,却觉得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

妈妈不懂。妈妈只是想要她安稳。而她要的,是别的什么东西。

“第三个愿望:我希望我能活过今天。”

她打这行字时,手抖了一下。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落在手机屏幕上,晕开了那几个字。

她擦掉眼泪,站起身。蛋糕还放在桌上,蜡烛没有点。她走到窗边,看着楼下逐渐热闹起来的巷子。卖菜的老太太推着车经过,一个小孩追着气球跑,早餐店老板在擦桌子。

这个世界真好看。她想。可惜她看不了一百年的日出了。

她转过身,走向那个决定。

小陈是在中午知道的消息。修车厂老板突然叫他:“小陈,你那个姐姐……出事了。”

他跑回去时,巷子口停着警车,楼下围了一圈人。他挤进去,看见林晚的门开着,警察进进出出。有人拦住他:“你是家属?”

“我……我是她弟弟。”小陈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但他就是说了。

警察让他进去辨认遗物。他看见桌上那个没拆封的小蛋糕,看见手机屏幕还亮着,看见备忘录里那三行字。

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蹲下来,捂住脸,哭了。

后来警察告诉他,林晚是吞药死的。药是她自己开的,她有抑郁症,已经吃药两年了。小陈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总是笑着说“没事”,总是问他“吃饭了吗”,总是在他修车累了回来时,给他下一碗热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

整理遗物时,警察在抽屉里发现一本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那行字,后面还有很多页。有些是工作记录,有些是随手写的片段,有些是写给某个孩子的话。

最后一页写着: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请不要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选的。我活过,我努力过,我爱过这个世界。只是太累了。太累了。”

小陈把那本笔记本收好。他回到修车厂,继续修车。他比以前更沉默了,但也更努力了。一年后他成为正式技师,两年后他攒够了钱,租了一间小房子。

他搬走那天,最后看了一眼林晚的出租屋。窗户关着,里面黑洞洞的。他想,如果林晚还在,她会说:“小陈,恭喜你,有自己的家了。”

他站在门口,低声说:“林姐,我找到回家的路了。”

风从巷子口吹来,轻轻的,像有人在叹息。

他把林晚的笔记本放在背包最里层,走到巷口时,回头看了一眼。清晨的阳光正从东边升起,铺满了整条巷子。他想起林晚说的那句话:“我要活到一百岁,看尽世间所有日出。”

他抬起头,看着那片金色。然后他转回身,向前走去。

他要活到一百岁。替她看尽世间所有日出2

段评

这一段真的有被触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