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头疼得快要炸开,鼻尖绕着股呛人的煤油味,眼还没睁开就听见耳边有人拍着炕沿嚎。
“我的傻儿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那马嘉祺是邻村出了名的阎王脸,一年到头说不了三句话,家里穷得叮当响,你怎么就答应要嫁给他啊!”
丁程鑫猛地睁开眼,入目是糊着旧报纸的土墙,炕头堆着打了补丁的粗布被子,眼前哭红了眼的妇人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分明是七零年代的打扮。
他还没反应过来,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有人扯着嗓子喊:“丁婶子!马嘉祺送聘礼来了!扛了半扇野猪肉呢!”
屋里的哭声戛然而止,丁程鑫撑着炕沿坐起来,就见院门被推开,个高腿长的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军装外套,肩宽腰窄,脸上没什么表情,手里拎着的野兔还滴着血,视线扫过来的时候,精准落在了他的脸上。
男人往前走了两步,从口袋里摸出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递过来,指节分明的手上还有道刚划开的新鲜伤口。
丁程鑫下意识伸手接过来,油纸里裹着的,居然是块还带着温度的奶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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