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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治病

不用假装

我发现不对劲,是在一起后的第六周。

那天傍晚,我们吃火锅,三个人,我和谢之衍,还有周叙。锅开着,热气腾腾,周叙讲了一晚上社团八卦,讲得眉飞色舞,我全程笑着接梗,接得漂亮极了,笑声都快溢出锅里了。

回来的路上,谢之衍牵着我的手,忽然说:

“你今晚的笑,6次是营业。”

我没否认。这个人的账我赖不掉。

“周叙讲得好笑,”我辩解,“我笑是真笑。”

“第4次是真笑。”他说,“其余是陪笑。”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在朋友面前营业一下怎么了?气氛组也有职业操守。”

“没事就好。”他说。

他说“没事就好”的时候,语气太平了。太平了。我当时没听出来这句话有毛病,现在写下来,我看清了:一个不追问的伴侣,对一个习惯瞒的人,是合谋。

他尊重我的边界,我的边界是病,他的尊重成了病的同盟。

问题真正浮出来,是三月初。

学生会换届,我在竞聘一个主席团的位置。竞聘那周,我连轴转:改稿子,答辩,拉票,四天睡满十小时。换届结果公示那天,我在公示栏前站着,名单没有我。

我输了。

输得不算惨烈,票数差得不远,但输了就是输了,而且输的方式很难看——后来我听说,有人私底下说“温予太能说,锋芒太露”。

能说,锋芒太露。我从小就听这种话。小时候是“疯得跟猴一样”,长大了是“太能说”。我这张嘴,给他们端上热闹的时候,是天赋;竞争上岗的时候,是罪证。

那天晚上,我和谢之衍约了饭。

我坐在餐厅,看着他。这个人在,像往常一样,倒水,剥虾,把虾剥好放我碟子里。他不会哄人,不会说“他们有眼无珠”,不会骂那起哄的人——他就是稳稳地在。

而我忽然特别想让他做一件事。

我想让他问我:“你难过吗?”

就这一句。我不需要他说“没事”,不需要他数我的笑,不需要那些本子上的统计。我只想要一个人,在我 loss 的时候,先问我一句“你难过吗”,而不是等我先说。

我这辈子,从来都是先说的。十四岁之后,我先说了二十次“没事”,先说了八次“我今晚有点难过”,先说了39度的“我好像发烧了”。我总是先开口的那个。为什么永远是我先开口?

因为别人不问。因为我妈不问,许倩不问,全专业不问。

我以为恋爱会不一样。我以为这一次,会有人在我还没开口的时候,先看见。

他剥完最后一只虾,抬眼,看见我在看他。

“怎么了?”他问。

“没什么。”我说。

“真的没事?”

“嗯。”我说,“没事。”

我看着他放下筷子,看着我,看了很久。他肯定看出来那是营业音——他的本子上肯定又记了一笔“营业笑次数+1”——可是他没有问“你难过吗”。

他只是说:“不想说,就先不想。”

“嗯。”

那顿饭,安安静静吃完的。回来的路上,牵着手,谁都没说话。

到宿舍楼下,我说“到了,上去啦”。

他点点头:“上去吧。明早给你带豆浆。”

我上楼,进门,关门,背靠着门,站了很久。

不是他不好。这个我必须说清楚,他真的很好。他看见我,记着我,接住我,一晚上一根虾都没给自己剥过。他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离“看见我”最近的人。

可是我坐在床边,忽然觉得委屈。

奇怪吧?被这样爱着,还委屈。

我的委屈是什么?我的委屈是:我主动索要的爱,从来就认为是不配索要的。我张嘴要来的关心,我认为那是乞讨。只有“别人主动给的”才算数——那才证明我值得被爱,而不是我讨来的。

而谢之衍这个人的爱,恰好要我这个病人自己踩过去那个门槛:他要我先说。他说“你发消息,不管几点”,他说“你先过来”,他说“你说出来,就有人管”。

他的爱是“你要,我就在”。

我要的爱是“你看见我快不行了,先过来”。

这两种爱,都没错。

可我是火包土的人,我的病根是“主动开口=乞讨=不配”。他的爱要求我每次都先开口。每次都先开口,每次都在验一次“我配不配”。验一次,伤一次。验一次,伤一次。

那天夜里,我在本子上——对,我现在也有本子了,我试着学他——写:

“3月12日。他没问‘你难过吗’。”

“我等了一顿饭。”

“我输了竞选,我很难过。我等他先看见。”

“他看见了。他说,不想说就先不想。”

“他尊重我了。他尊重得,我心寒。”

写完这几行,我哭了。

哭完,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明白得后背发凉:

恋爱不治病。

恋爱治不了病。他治不了我的病,他自己也是个不会说的人。两个病人凑在一起,一个等问,一个等说,一个等对方先伸手,一个等对方先开口——我们就是两个不会游的人,在深水区里,互相抓着,谁都以为对方会游。

那天夜里,乔乔从图书馆回来,看见我坐在床边,眼睛肿的。她什么也没问,去洗了手,坐到我旁边。

“竞选的事,我听说了。”她说。

“嗯。”

“你难受吗?”

我一下子抬头看她。

就这么一句。就这一句,我等了一晚上。谢之衍没问的,乔乔进门十秒就问了。

我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乔乔,”我抽噎着说,“你说搞不搞笑,谢之衍陪了我一顿饭,剥了一顿虾,他没问我‘你难过吗’。你进门十秒就问了。”

“他没问,”乔乔想了一下,很认真地回答,“因为他知道答案。他大概觉得问出口像戳你,他这个人,说不出戳人的话。”

“可是我想让他问!”我哭得说不出完整的句子,“我难过了,我想被人先看见,我不想永远是我先说!我不想当那个先伸手的人!我伸手了二十年了我,乔乔,我伸手了二十年了!”

乔乔抱着我,拍着我的背。

等我哭完,她很轻地问我:“温予,你跟他讲过这个吗?”

“讲什么?”

“就是你刚才跟我喊的这些,”她说,“‘我不想永远先开口’,‘我想被先看见’。这些,你跟他讲过吗?”

我噎住了。

没讲过。一次都没讲过。

“你看,”乔乔说,声音很轻,“你要他先看见你,可你连‘你想被先看见’这件事,都藏着他。”

“他不是不问。他是不知道该怎么问。你们俩,一个不会说,一个不肯说,你俩凑一块儿,乔乔我看着都累。”她顿了顿,“这话难听,但是真的。”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

想明白的东西,第二天做不做到,是两回事。病就是病。道理我都懂,可是明天他来找我,我还是会笑,还是会说“没事”,还是会在心里数他今天问了没有、数他今天主动了没有——然后一边数一边验“我配不配”。

我知道。

我知道我还会这样。

恋爱不治病。我恋爱的这些天,甜是真的甜。可是夜里那个声音,喂了二十年,不是一场恋爱能饿死的。

它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