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雨总是下得缠绵又冷冽,像极了他那再也捂不热的心。
丁程鑫站在落地窗前,手里捏着一份刚送来的医疗报告。医生的话还在耳边回荡:“丁总,您的失眠症已经严重到必须靠药物维持了,再这样下去……”
他没听完,只是挥了挥手让人退下。
办公室里没开大灯,只有一束冷白的射灯打在角落的三角钢琴上。那是马嘉祺生前最常弹的那架斯坦威。自从那个人走后,这架钢琴就再也没被碰过,琴键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仿佛时间在这里停滞了十年。
“丁总,马家那边又送来了一些遗物。”助理小心翼翼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上了锁的檀木盒子。
丁程鑫没有回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放那儿吧。”
他其实根本不需要那些遗物。马嘉祺的一切,他早就刻进了骨子里。那人的笑,那人弹《月光》时微颤的睫毛,甚至那人最后躺在病床上,呼吸微弱却还要安慰他“别哭”的样子。
十年了。马嘉祺如果还在,今年该三十二岁了。
丁程鑫转身,目光落在那个檀木盒子上。他挥退了助理,自己走过去,用那把珍藏了十年的钥匙打开了锁。
里面没有值钱的东西,只有一沓泛黄的信纸,和一枚已经有些褪色的星星形状的纽扣。
丁程鑫的手指颤抖着拿起最上面那封信。信封上没有写收件人,但那清隽的字迹他一眼就认得出来——是马嘉祺的。
他拆开信,纸张因为年代久远有些脆,他的视线却死死黏在那些字上。
“鑫哥:
见信如晤。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已经不在你身边了。别生气,我知道你最讨厌我说这种丧气话,但我总得提前写点什么,万一哪天我真的撑不住了呢?
医生说我的心脏像个破了的鼓,敲不响最后的尾音了。
鑫哥,其实我一点也不怕死。我只是怕你。怕你一个人太孤独,怕你因为我的离开,把全世界都关在门外。
你总是太拼命,太要强。小时候为了给我买那架二手钢琴,你跟人打架打输了也不吭声;长大后为了马家的公司,你把自己熬成了个工作机器。
答应我,如果我走了,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如果睡不着,就去听听我留给你的录音带,虽然弹得不太好。
还有,别找什么替身,也别把我供在神坛上。我就是个普通的、爱生病的小男孩。
鑫哥,下辈子,换你当那个需要被保护的人,我来护你周全。
—— 永远爱你的 嘉祺”
信纸被一滴滚烫的液体晕开,墨迹化开了一小团。
丁程鑫死死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但肩膀却剧烈地颤抖起来。十年了,他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没有马嘉祺的生活。他建了商业帝国,成了别人眼中高不可攀的丁总,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是在一座没有光亮的空城里,一遍遍重演着过去的回忆。
他走到钢琴前,用袖子擦去琴键上的灰。
坐下,修长的手指悬在琴键上方,停顿了许久。
马嘉祺走后,他再也没碰过钢琴。因为他一弹,就会想起那个人靠在他肩头,轻声哼着旋律的样子。
但今天,他落下了第一个音。
是《致爱丽丝》,马嘉祺教他弹的第一首曲子。
音符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流淌,丁程鑫闭上眼睛,眼泪终于肆无忌惮地滑落。
“嘉祺,”他一边弹,一边低声呢喃,像是对着空气说话,“你说的我都听到了。”
“我没找替身,也没把你供在神坛上。”
“你一直都在。”
他停下弹奏,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素圈戒指。他把它戴在了无名指上——那是马嘉祺当年开玩笑说“等我们长大了就买这个”的款式。
“我只是……还没学会怎么在没有你的世界里,好好活着。”
窗外的雨停了,一缕月光透过云层洒在钢琴上,照亮了黑白琴键,也照亮了信纸上那句“永远爱你的嘉祺”。
丁程鑫低头,在信纸的末尾,用钢笔写下了一行字:
“我也永远爱你。所以,再等等我,嘉祺。等我处理完这人间的事,我就来陪你。”
他收起信,重新锁上盒子。
转身走向办公桌时,那个冷峻、偏执、不可一世的总裁又回来了。只是这一次,他的眼底多了一丝决绝的温柔。
他拿起电话:“备车,去墓园。”
有些爱,跨越生死,从未离开。
1507字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