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洛杉矶。
城市西侧,坐落着一栋废弃多年的维多利亚式公馆。这栋三层老宅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尖顶阁楼,雕花廊柱,外墙原本洁白的漆面早已大面积剥落,藤蔓顺着石墙疯狂攀援缠绕,如同无数只枯手紧紧抱住整栋建筑。公馆四周被生锈的铁栅栏圈起,院内荒草长得半人多高,枯死的灌木枝桠交错,在午后阴沉的天光里投下扭曲纷乱的阴影。当地人都刻意避开这里,流言四起,说老宅里藏着不为人知的黑暗旧事。
杰克·麦维斯、斯蒂尔文·达夫、史密斯·霍普夫、罗宾逊·菲米德、奥莫斯·斯诺夫五人驱车抵达公馆外的街道。小队成员年纪都不到三十,经过前两起案件的磨合,彼此之间早已形成默契,无需多余寒暄。车辆停在铁栅栏外,引擎缓缓熄火。
杰克,二十八岁,联邦警探,小队负责人,一身深色外勤制服,眼神沉稳锐利。他拿着调度中心传来的报案卷宗,指尖在纸页上轻轻划过:“报案人是一名房产中介。他今天上午按照约定前来查看这栋公馆,准备评估资产,打算挂牌出售。中介进入建筑之后,在二楼卧室发现大量干涸血迹,随即退出,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公馆的产权人是一名老年富商,一周前失联,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斯蒂尔文·达夫二十七岁,联邦警探,擅长痕迹分析,他推开副驾驶车门,目光扫过眼前阴森的老宅:“这栋公馆已经空置五年,产权人独自居住在这里,没有家人同住。周边住户很少见到他出门。”
史密斯·霍普夫二十七岁,体格健壮,负责现场物证采集,他从后备箱搬出沉重的勘查工具箱,手套、相机、物证封袋、痕迹检测设备整齐摆放在内:“所有取证设备准备完毕。老旧建筑内部灰尘厚重,任何人为痕迹都会非常显眼,我们要格外小心,避免破坏现场。”
罗宾逊·菲米德二十六岁,实习法医,背着法医勘察包,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手套已经备好:“我负责生物痕迹与尸体初步勘验。老宅密闭,温度变化缓慢,如果有尸体,腐败痕迹留存时间会更长。”
奥莫斯·斯诺夫二十六岁,警员,警校成绩垫底,但是观察力敏锐,随身的记事本已经翻开,笔尖悬在纸面上:“我负责外围走访,询问附近居民,收集近期所有可疑人员出入公馆的证词。”
杰克点了点头,迅速分配任务:“斯蒂尔文,跟我一起检查铁栅栏和建筑正门,排查强行闯入痕迹。史密斯,准备随我们进入建筑内部取证。罗宾逊,待命,一旦发现尸体立刻开展勘验。奥莫斯,走访周边住户,重点询问最近一周有没有陌生人靠近公馆,或是听到公馆内传出争吵、异响。保持电台通讯畅通。”
众人应声,分头行动。
斯蒂尔文弯腰检查铁栅栏。栅栏上布满锈迹,其中一段栏杆存在被外力弯折的痕迹,断口处锈层较新。“栅栏这里有新鲜的破坏痕迹,应该是近期有人掰开栏杆进入院内。”他起身,走向公馆正门。厚重实木大门,黄铜锁芯,锁体完好,但门框边缘有细微划痕,有人使用工具撬动过门。“门锁没有被完全破坏,嫌疑人尝试撬锁,没有成功,大概率是从栅栏缺口进入院子,再寻找其他入口。”
杰克沿着院墙缓步绕行,很快发现一楼侧面一扇采光窗的玻璃已经破碎,碎玻璃散落在窗台内侧。“这里是入口。”
史密斯举起强光手电,光束探进窗内,屋内一片昏暗,厚厚的灰尘铺满地板。“窗沿内侧留有半枚残缺鞋印,泥土混杂枯草,应该是嫌疑人翻越窗户时留下。”
杰克示意众人做好防护,穿戴手套鞋套,依次从破损窗户进入公馆。
公馆内部空气沉闷潮湿,弥漫着灰尘与霉味。大厅十分宽敞,华丽的石膏吊顶多处开裂,吊灯破损,地上散落着腐烂的书页、倾倒的古董摆件。厚重的天鹅绒窗帘垂落,遮挡住大部分自然光,只有少量微光从窗缝钻进来。地板踩上去发出持续不断的吱呀声响,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
“保持队形,两人一组逐层搜索。斯蒂尔文和史密斯检查一楼所有房间,查找痕迹物证。我带着罗宾逊上楼。”杰克压低声音,手电光束缓慢扫过大厅四周。
一楼的书房、餐厅、厨房全部凌乱不堪。书架倾倒,古董瓷器碎裂一地,但贵重的银器、古董钟表依旧留在原位。斯蒂尔文蹲下身,仔细查看地面:“现场有翻动痕迹,但贵重物品没有丢失,排除入室抢劫。嫌疑人目标不是财物。”史密斯拿出相机,多角度拍摄现场原貌,用毛刷收集地面泥土样本,装入证物袋。
与此同时,奥莫斯在公馆外围走访附近居民。他敲开隔壁一栋民居的大门,一位白发老人站在门廊,望向那栋阴森公馆时眼神带着忌惮。
“大概五天前,我晚上遛狗,看见一个年轻男人站在公馆铁栅栏外面,盯着房子看。那人不是本地人,穿深色工装,在栅栏那里徘徊很久。”老人回忆道,“我听见公馆里面,前一周有过争吵声。老先生平时一个人住,很少有人来拜访。那天的争吵声音很大,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就安静下来了。”
奥莫斯快速记录,继续追问细节。另一位住在街道远端的住户补充证词:“失踪的老先生有一个侄子,经常来公馆找他要钱。听说老先生不愿意继续资助他,两人闹得很僵。大概一周前,我看见他侄子开车来到公馆门口。”
奥莫斯眼睛一亮,立刻把这条关键线索通过对讲机汇报给屋内的杰克。
二楼,杰克和罗宾逊沿着木质楼梯缓步向上。楼梯扶手积满灰尘,有一处地方灰尘被擦掉,留下清晰的手掌擦痕。二楼共有三间卧室,一间起居室。报案中介提到的血迹就在主卧室。
推开主卧房门,房间宽敞,一张巨大的雕花卧床摆在房间中央。深色地毯上,大片暗红色血迹干涸发黑,渗透进织物纤维。床架侧面也喷溅状血痕。
罗宾逊立刻蹲下身,避开血迹区域,打开勘察包。“血迹形态符合钝器击打形成的喷溅痕迹,出血量巨大,受害人在这里遭受重创。”她仔细观察血迹分布,“这里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但是现场没有尸体,受害人遗体被人转移走了。”
房间的衣柜门敞开,抽屉全部被拉出,纸张散落一地。斯蒂尔文和史密斯这时也登上二楼,加入勘查。史密斯在床头柜下方,找到一把沉重的黄铜镇纸,镇纸表面附着干涸血渍与少量毛发。“凶器找到了,镇纸,重量足够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他小心拿起镇纸,装入证物袋。
斯蒂尔文翻看散落的文件,找到几份遗嘱和财务单据。产权人,也就是失联的富商,准备修改遗嘱,取消侄子的遗产继承权。“动机很明确。侄子一直指望继承叔叔的财产,一旦遗嘱变更,他将一无所获。”
杰克思索片刻,开口:“嫌疑人行凶之后,必须藏匿尸体。这栋公馆有三层,还有阁楼与地下室。继续向上搜索阁楼,查找地下室入口。”
几人沿着狭窄陡峭的木梯登上阁楼。阁楼低矮逼仄,堆满旧家具与落满灰尘的箱子。房间角落,厚重的旧地毯被人掀开,下方是一块活动木板,木板已经被挪开,露出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一股阴冷潮湿的气息从洞口涌上来。
史密斯举起强光手电,光束向下照去。地下室空间不大,堆放着废弃木箱。在木箱之间,躺着一具男性尸体。正是公馆的产权人。
罗宾逊小心走下地下室台阶,开展初步勘验。“死者男性,年龄七十一岁,致命伤在头部,与黄铜镇纸造成的损伤吻合。死亡时间大约七天,和邻居听到争吵的时间吻合。尸体被塑料布简单包裹,嫌疑人杀害死者之后,把尸体拖进地下室藏匿,再回到二楼伪造翻动现场。”
斯蒂尔文检查地下室入口木板边缘:“木板上留有清晰指纹,应该是移动盖板时留下。可以提取比对嫌疑人指纹。”
所有线索互相印证。死者的侄子,名叫达伦。因为遗产问题和叔叔爆发激烈争吵,争执升级之后,拿起房间内黄铜镇纸袭击老人,致其死亡。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他把尸体拖入公馆地下室藏匿,之后试图在屋内翻找销毁新遗嘱。他从栅栏缺口进入院内,撬门未果,破窗进入老宅。
杰克下达指令:“斯蒂尔文,继续留在公馆,完成全部现场痕迹的固定与记录。史密斯,留在现场继续收集物证。罗宾逊留守,完成尸体勘验,准备遗体转运。奥莫斯,继续在外围巩固证词。我去申请逮捕令,前往达伦的住处实施抓捕。”
半小时后,杰克带着斯蒂尔文、史密斯抵达达伦租住的公寓。公寓房门紧闭。杰克叩响房门。片刻之后,房门打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出现在门口,正是达伦。看到三名联邦探员,他脸色瞬间发白,下意识想要关门。
斯蒂尔文立刻上前抵住门板:“联邦调查局,不要动。我们正在调查你叔叔在公馆遇害一案,请配合调查。”
达伦强装镇定,声音微微发颤:“我叔叔?好多天没联系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杰克直视他的双眼,冷静陈述证据链:“一周前,你在公馆和死者因为遗产爆发争吵。邻居听见你们争执。公馆栅栏留有你鞋印,阁楼地下室盖板提取到你的指纹。二楼卧室找到作案凶器黄铜镇纸,上面检出你的毛发与死者血迹。你行凶之后,将尸体藏进地下室,试图找到并销毁修改后的遗嘱。”
达伦身体剧烈抖动,脸上伪装出来的平静彻底崩塌。他知道证据确凿,无从辩驳,肩膀垮了下去,不再抵抗。
史密斯上前,出示逮捕令,宣读米兰达警告,将手铐扣在达伦手腕。达伦低着头,低声供述全部犯罪经过。他一直依靠叔叔接济生活,得知叔叔打算修改遗嘱,不再给他留下任何遗产之后,怒火攻心,赶到公馆争辩。争吵失控,拿起桌上镇纸袭击老人。杀人之后,他害怕罪行暴露,将尸体拖入隐蔽的地下室,四处翻找那份新遗嘱。他本以为废弃公馆人迹罕至,尸体可以很长时间不被人发现。
押着达伦回到公馆门口时,奥莫斯已经完成全部居民询问笔录,整理完毕。罗宾逊安排好遗体转运工作,走出老宅。
斯蒂尔文把厚厚一叠现场照片、勘查记录递给杰克:“全部物证已经封存。指纹、鞋印、凶器、血迹、证词互相印证,证据链完整无缺。”
史密斯清点证物箱:“镇纸、泥土样本、毛发、文件全部封装,会立刻送往实验室进行详细化验。”
罗宾逊合上法医记录册:“初步尸检信息已经记录,完整报告将在实验室检测结束后提交。”
奥莫斯把整理好的一叠询问笔录交到杰克手上:“周边居民证言全部整理完成,可以作为案件旁证。”
阴沉的天光渐渐黯淡,夕阳沉入城市楼宇后方。公馆外,警灯交替闪烁,红蓝光线扫过爬满藤蔓的斑驳石墙。凶手被成功逮捕,这栋沉寂多年的老宅里隐藏的凶杀秘密,终于被揭开。
杰克看向身边四名并肩作战的伙伴,几人眼神交汇。
“收队,整理案卷。”5
作者大大,下一章能不能快点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