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的奶茶,和一条河
周四傍晚六点半,戴鼎挺准时下楼。诺澜已经在单元门口了,还是那件浅灰色薄外套,手里拿着那本深蓝色摄影集。
“今天的奶茶不在对面。”她说,“往河边走一走,有一家小一点的店。”
“远吗?”
“走二十分钟。”她看了他一眼,“不想去也行。”
“走吧。”
两个人沿着街道慢慢往河边方向走,路过阿花的水果摊,阿花正在收摊,看见他们喊了一句:“小戴!明天给你留了西瓜!”
“谢谢阿花姐。”
“不用谢!你记得来拿就行!”阿花看了诺澜一眼,又补了一句,“你俩一块来,我多留一个。”
诺澜没接话,但脚步慢了一点点。
河边的小奶茶店确实不大,开在一棵老榕树旁边,只有四张桌子。老板是个年轻人,认识诺澜,见了她也不问,直接做了两杯少糖的。
“你常来这儿?”戴鼎挺坐下问。
“搬来第一年发现的。”诺澜把摄影集放在桌角,“后来每周四都会来坐一会儿。一个人。”
她说“一个人”的时候语气淡淡的,没什么情绪,但戴鼎挺听出了点什么。
“那这周不是一个人了。”
诺澜低头喝了一口奶茶,没看他,但嘴角弯了一下:“嗯。”
天还没完全黑,河边的灯已经亮了,水面映着一排暖黄色的倒影。风从河面吹过来,带着一点水草的气味,比小区里凉一些。
“你搬来的时候,第一周怎么过的?”戴鼎挺问。
“收拾东西,认人,排班。”诺澜想了想,“一菲给我安排了冰箱第三层,美嘉送了一盆多肉,咖喱酱请我吃了一次火锅。然后就没别的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个人在这家店里坐了一晚上。”她看了他一眼,“当时觉得这个小区挺好的,但我好像不太会主动靠近别人。住了三年,也就跟室友熟了,跟邻居还是点头打招呼的关系。”
“那现在呢?”
诺澜把奶茶放在桌上,认真地看着他:“现在有个邻居,搬来才两周,已经认识了我所有室友,会帮老钟搬冰箱,会跟张叔打太极,会陪我来这条河边买奶茶——”
她停了一下:“我觉得这个人挺好的。”
戴鼎挺坐在对面,风从河面吹过来,把摄影集的封面吹开了一页。他没有转头去看那本书,也没有低头喝奶茶,就看着她。
“……我也觉得这个人挺好的。”
诺澜愣了一下,然后她低下头,用吸管搅了搅杯子里的奶茶。她搅得很慢,像是在给刚才那两句话留出一点空间。
过了几秒钟,她抬起头:“那明天周五,你有什么安排?”
“没安排。”
“那我——”她想了想,“那我们一起看本书吧。我这儿有一本,高叔送的。两个人看,看得快一点。”
“怎么分?”
“你拿上半场,我拿下半场。看完交流。”
“那明晚?”
“明晚。”
两人坐着喝完那杯奶茶,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十分钟才起身。往回走的路上,河边的风吹着树叶响,诺澜走在他左边,摄影集夹在胳膊底下。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小杨正在关奶茶店的灯,看见两人从河边方向回来,隔着一条马路笑了,什么也没说,只冲他们摆了摆手。
戴鼎挺回房间的时候,翻了一下明天的时间表,发现日程那一栏本来全是空白的,现在多了一行字:明晚,分着看书。
他想起诺澜说的“我觉得这个人挺好的”,又想起自己回的那句“我也觉得这个人挺好的”。
他把那行字看了一遍,没删。轻轻合上手机,放在床头。
窗外的河风还没散,从窗户缝里吹进来,凉丝丝的,很轻。
卷1:初来乍到 · 第11章
分着看完一本书
周五傍晚,诺澜发了一条消息:“书在客厅茶几上,你先拿去看。我看后半段。”
戴鼎挺下楼的时候,客厅确实放着一本书——《雪落无声》,是那本深蓝色封面的摄影集,旁边压了一张字条,字迹秀气:“你先翻前半,后半我留了记号。看完了再说。”
他坐下,翻了前几十页。都是冬天的照片,各种不同的雪,落在屋顶、路灯、长椅、河面上。每张照片旁边都有诺澜的铅笔批注,写得很轻,像怕弄脏了纸。
“这一张是搬来第一年冬天拍的,那天特别冷,美嘉缩在被子里没出来。”
“这一张是第二年,咖喱酱刚开了火锅店,窗户上全是雾,拍不清楚,但我还是拍了。”
“这一张是今年一月的,那天我一个人从河边走回来,雪下的不大,但我站了很久。”
他翻到中间,夹着一片薄薄的银杏叶,压得扁平,颜色已经褪成了浅黄。页脚有一行字,比前面的批注写得更用力一些:
“这周开始,有人陪我走了。”
戴鼎挺看了这行字很久。翻页的指尖停在那里,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他合上书,站起来,把书放回茶几上。在字条下面找了一支笔,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写了一行字,夹进书里后半段的位置。然后他上楼了,没发消息,也没提任何事。
第二天早上,他在门口看到那本书被放回来了,翻到了他夹纸条的那一页。纸条上多了一行字——不是回在背面,而是直接写在他那行字的旁边,两个笔迹挨得很近。
他写的是:“那以后冬天也有人陪你走了。”
她回的是:“好。”
只有两个字,但笔迹比前面所有批注都用力,像是怕被风吹走似的。
他把那张纸条抽出来,折了两折,放进口袋里。下楼的时候碰到咖喱酱在煮早餐,问他:“你今天心情不错?”
“还行。”
“什么叫还行?你嘴角都翘了。”
戴鼎挺下意识抿了一下嘴,咖喱酱笑了:“行了行了,不用藏。火锅店吃早饭去?我今天熬了骨头粥。”
“好。”
他往火锅店走的时候,口袋里的纸条贴着他的大腿,薄薄一片,但是很实在。阳光从东边照过来,整条街都是亮的。
方姨在二楼晾床单,看见他经过,喊了一句:“小戴!你学会那八式了没有?”
“还差七式。”
“那你快点学,我们等着呢。”
楼下传来张叔的声音:“明天早上六点半!第二式!”
戴鼎挺朝楼上回了一句:“好!”
他走到火锅店门口,转身往公寓楼看了一眼。五楼诺澜的窗户开着,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她好像在窗边站了一下,看见他回头,就缩回去了。
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到那张纸条的一角,用力按了按。然后推门进了火锅店。
骨头粥很香。咖喱酱坐在对面,看着他吃了三碗,没说别的话,只笑了一下。11章
卷1:初来乍到 · 第12章
周二晚上的排骨汤
周二傍晚,戴鼎挺下班回来,刚走到单元门口,正碰上诺澜从里面出来,手里拎着两袋垃圾。
“我帮你拿一袋。”
“不用,两袋都很轻。”诺澜侧了侧身,没让他接,但放慢了脚步,“你今天下班比昨天晚。”
“开会拖了半小时。”
“吃饭了吗?”
“还没。”
诺澜没接话,把垃圾扔进桶里,拍了拍手,转身往楼里走。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方姨下午做了排骨汤,多出来一碗,放在厨房台面上。她说给你的。”
“方姨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晚回来?”
“她不知道。”诺澜已经上了两级台阶,没回头,“是我跟她说的。”
戴鼎挺站在楼梯口,看着她上了二楼,拐角处人影消失了,拖鞋踩在台阶上的声音还在往上走,一直走到六楼才停下来。他转身上楼,到五楼的时候先没回自己房间,拐进厨房看了一眼。台面上确实放着一只保温碗,上面贴了一张便签,是方姨的字:“趁热喝。”
他打开盖子,汤还是温的。他端着碗在厨房站了一会儿,喝了两口。很香,放了玉米和胡萝卜,味道偏甜。
手机震了一下,是诺澜的消息:“喝到了吗?”
他回:“喝到了。”
“甜吗?”
“甜。”
“那行。”然后她又发了一句,“方姨说排骨汤的方子是跟老钟老婆学的,老钟老婆走了五年了,但这汤他每年冬天都煮。方姨学了一年才学会。”
戴鼎挺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碗,又喝了一口,比刚才喝得更慢了一点。他想了很久才回了一句:“那这个冬天可以多喝几次。”
诺澜没回“好”,也没回“嗯”,她回了两个字:“会的。”
戴鼎挺把碗洗干净放回台面上,便签重新贴好。隔壁老钟的房间传来收音机的声音,今晚放的是一首老歌,唱得很慢,像河边的风。
他回房间的时候,经过六楼,诺澜的房门虚掩着,里面透出一线暖黄色的光,还有翻书页的声音。他没有敲门,也没有停步,只是经过的时候脚步放轻了一点。
他不知道的是,门后面诺澜靠着门板站了一会儿,手里拿着那本摄影集,翻到了他夹纸条的那一页。她低头把那行字又看了一遍,然后合上书,放回床头。
窗外路灯照进来,光线落在书脊上,深蓝色的封面在暗处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
但里面的两张纸条,挨得很近。
卷1:初来乍到 · 第13章
周三的摊位上,多了一个人
周三傍晚,按排班表又轮到美嘉。戴鼎挺照常下楼,美嘉已经坐在摊位前了,但旁边多了一张塑料凳——坐着诺澜。
“今天她没事,过来陪我。”美嘉解释,“不介意吧?”
“不介意。”
诺澜抬头看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但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又低头翻手里的书。她翻得很慢,书页在黄昏的光线下泛着暖色。
美嘉照常做手工,今天在缝一只帆布包,针脚走得比上周更密了些。她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看看戴鼎挺,又看看诺澜:“你们俩今天怎么都不说话?”
“在听你缝包。”戴鼎挺说。
“我缝包有什么好听的。”
“针脚比上周密了。”
美嘉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走线,确实比上周密了不少。她抬起头,表情有些不一样:“你连这个都看出来了?”
“他观察东西很细。”诺澜没抬头,翻了一页书,“他来第一周就发现了我关门的声音跟别人不一样。”
美嘉手里的针顿了一下,看看诺澜,又看看戴鼎挺,眉毛慢慢扬起来了:“他发现了你关门的声音?”
“嗯。”诺澜合上书,“他发现了。”
美嘉放下针线,把帆布包搁在膝盖上,安静了几秒钟。然后她低头继续缝,嘴上没接这个话题。但她缝了两针之后,声音比刚才轻了一点:“那我以后也注意一下关门的声音。”
“不用。”诺澜说,“你关门一直很响,改不掉。”
“你这是什么话!”
“实话。”
美嘉拿针线指了指诺澜,又指了指戴鼎挺:“你们两个今天合伙针对我。”
戴鼎挺在旁边笑了一下。诺澜也笑了,重新翻开书,低头继续看。美嘉一边缝包一边嘟囔了两句,但声音很小,嘴角是翘着的。
过了一阵,周姐从理发店出来倒水,看见摊位上的三个人,多看了两眼。“今天怎么三个人?”
“诺澜姐过来陪我。”美嘉说。
周姐看看诺澜,又看看戴鼎挺,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那挺好,热闹。”她转身回店里,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了美嘉,你这个月电费单我帮你拿上来了,放你门口了。”
“谢谢周姐。”
“不客气。你们三个人坐一块儿挺好的——看着像一家人。”
周姐说完就进了店里,帘子哗啦一声落下来。摊位上的三个人都安静了一下。美嘉低头缝包,针线声音比刚才更密了。诺澜翻了一页书,翻得比正常速度快了一点。戴鼎挺坐在塑料凳上,看着街对面的奶茶店,小杨正在擦杯子,偶尔抬头往这边看一眼。
过了大概一分钟,诺澜开口了,声音不大:“周姐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美嘉手里的针停了一下,然后继续缝。她没接话,但嘴角翘着,针脚走得更稳了。
戴鼎挺坐在那里,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地上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他低下头,看着地上那三团交叠的影子,顿了一下。
“嗯。”他说。
诺澜翻了一页书,翻得很慢,手指在书页上停留了一瞬,然后才翻过去。
那天傍晚他们坐到太阳落山才散。美嘉缝完了一整个帆布包,诺澜看完了半本书,戴鼎挺帮美嘉拆了四个快递。阿花路过的时候又塞了一袋水果,小胖从楼上探头喊了一句“戴哥今晚炸鸡买一送一”,老钟下楼倒垃圾的时候也看了他们一眼,什么也没说,但点了点头。
他点了两下。
第12-13章 ·
卷1:初来乍到 · 第14章
方姨的体温计
周四下午,戴鼎挺刚从外面回来,走到二楼拐角的时候,方姨刚好开门出来,手里拎着一袋垃圾,看见他愣了一下。
“小戴?你今天脸色不对。”
“还好吧,可能是昨天睡晚了。”他往上走了两步,方姨伸手拦住了他。
“别动,站这儿,等我一下。”她把垃圾袋往门口一放,转身进屋,几秒钟后拿着一个体温计出来了,“张嘴。”
“……方姨,不用吧。”
“张嘴。”
他乖乖张开嘴。方姨把体温计放好,看着手表数了一分钟,拿出来对着光看了看:“三十七度二,没事,不算烧。但你脸确实比平时白,是不是没吃饭?”
“中午吃了。”
“吃了什么?”
“……面包。”
方姨叹了口气,把体温计收进口袋,转身回屋里,端出来一只小砂锅,塞到他手里:“中午剩的粥,皮蛋瘦肉的,你拿上去热一下吃。别老吃面包,你又不是面包做的。”
他端着砂锅站在二楼楼梯口:“方姨,你每天在门口等着给人送吃的吗?”
“不等,主要是你经过的频率高,一天上下楼至少四趟。”她弯腰拎起垃圾袋,“你要是能一天只上下楼两趟,我就少送一顿。”
“那我尽量。”
“别尽量,多下来几趟,我好多做几样菜。”方姨说完下楼扔垃圾去了,走到一楼又回头,“粥喝完碗放门口就行,我晚上收。”
戴鼎挺端着砂锅上楼,经过五楼,正好碰见诺澜开门出来。
“你手里端的是什么?”
“方姨给的粥。”
“什么粥?”
“皮蛋瘦肉。”
诺澜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那只砂锅:“她上次给我送的是红豆粥,上上次是南瓜粥,上上上次是百合银耳。你的是肉粥,说明她觉得你太瘦了,得补。”
“她给你送过这么多次?”
“三年了。”诺澜笑了笑,“方姨的规矩是:熟的人喝甜粥,瘦的人喝咸粥。你属于后者。”
她说完下楼去了。戴鼎挺站在走廊里,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砂锅,盖子还冒着热气,透过缝隙飘出一股皮蛋瘦肉的香味。他端着锅进屋,热了一下,坐在桌前慢慢吃。粥熬得刚刚好,米粒已经化了,皮蛋碎得很细,瘦肉切成了薄片,撒了一点葱花。
他吃完把碗洗干净,放回二楼门口,贴了一张便签:“碗洗好了,粥很好喝。”
晚上回来的时候,便签上多了两行字,是方姨的回话:“碗放在门口就行不用洗。明天想吃什么粥?南瓜还是排骨?”
他站在二楼门口看了一会儿,拿起笔在下面加了一句:“排骨。”
第二天早上,门口果然放着一只保温杯,里面是排骨粥,旁边还有一张新的便签:“排骨粥比皮蛋瘦肉更补,你多喝几天。”
那之后的一周,戴鼎挺每天回来都会在二楼门口看到一只保温杯或小砂锅,里面的粥每天换一种。他吃完洗好放回去,方姨不再留便签了,因为粥的品种已经不需要再用文字确认。
卷1:初来乍到 · 第15章
修车的林哥,收工的夜宵
周五晚上,戴鼎挺加班到九点多才回。电动车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后轮发出持续不断的“吱嘎”声,比早上更响了。
“小戴!”修车铺的林哥还没关门,正蹲在一辆电动车前面拧螺丝,听见声音站起来,“你那个后轮响三天了——”
“我知道。”
“你知道还不来修?我今天要是早半小时关门,你今晚就得推着走回去。”
“明天来。”
“明天周六,我上午开门晚。”林哥拿抹布擦了擦手,走到他车旁边蹲下来,看了一眼后轮,“你等两分钟,我先看看。”他拧了两颗螺丝,用手转了转轮子,“轴承松了,不是大事,但再骑三天得换整个轮子。你现在等不等?二十分钟。”
“等。”
林哥把车推进铺子里,拧开灯,开始拆轮子。戴鼎挺搬了个凳子坐在门口,夜风比前几天凉了一些。
“你搬来快一个月了吧?”林哥一边拆一边问。
“三周。”
“三周就认识全小区的人了。”林哥笑了笑,“你上回帮老钟抬冰箱,老钟到处说。方姨说你天天喝她的粥,老张说你太极学得还行,小胖说你点外卖的频率最高。”
“小胖连这个都统计?”
“他统计所有人。他将来如果不开外卖店,可以去做人口普查。”林哥把轴承拆下来,换了一个新的上去,“你这种搬来三周就被人记住的,这小区三年就一个。”
“谁?”
“诺澜。”林哥拧螺丝的手没停,“她搬来的时候也不认生,但她话少,别人记住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你不一样——别人记住你是因为你帮人干活。”
戴鼎挺坐在门口没接话。林哥把轮子装好,拧紧螺丝,站起来拍了拍手:“好了,骑两圈试试。”
他骑了一圈,后轮不响了。回到铺子前面,林哥已经收了工具准备关门:“多少钱?”
“不要钱,下次你带个西瓜来就行。阿花说你喜欢吃她家的瓜。”
“阿花姐也知道?”
“阿花知道全小区所有人的饮食习惯。”林哥拉下卷帘门,“行了,赶紧回去,方姨今晚估计等你等得饭都凉了。”
他骑回公寓门口,正碰上诺澜端着一个杯子下来倒水。她看了一眼他的车:“修好了?”
“嗯,林哥说轴承松了。”
“他收了多少钱?”
“他说让我下次带个西瓜过去。”
诺澜点了下头,没说什么。她转身往楼里走,走了两步又回头:“那明天去阿花那儿挑一个西瓜?”
“明天周六。”
“周六阿花也在。”她说,“你上次说周六有空。”
她看着他的眼睛,夜风把路灯底下的落叶卷起来,又落下去。他站在原地,后轮修好了,不响了,一切都很安静。
“那明天上午吧。”
“上午我要去电台录节目。下午吧?”
“下午。”
她端着水杯上楼了,走到二楼的时候被方姨叫住:“诺澜,你上回说想吃的那个南瓜粥,我明天早上做,你下来喝。”
“好。我也给方姨带个西瓜。”
方姨在二楼探出头:“西瓜?阿花家的?”
“嗯。”
“那行,明天我多蒸几个包子。”
戴鼎挺站在楼下,听着楼上两个人隔着楼道说话,夜风从小区门口吹进来,有点凉,但他没觉得冷。他把车锁好,上楼,回到五楼房间。手机亮了一下,是诺澜发来的消息:“明天下午三点,楼下见。”
他回了一个字:“好。”
然后又打了一行字:“明天给你带杯奶茶。”
对面很快回了一句:“小杨的?”
“嗯。”
“那你跟她说明早做,我下午去拿的时候不要太甜。”
“少糖,常温。”
诺澜发了一个句号,然后是一个小小的笑脸符号——她是八个人里面唯一一个会用这个符号的。他把手机放在床头,屏幕暗下去之前看了一眼那个笑脸。窗外的风继续吹,老钟的收音机放完了一首老歌,又换了下一首。
明天下午,西瓜和奶茶。
好像搬到这个小区之后,每个明天都有点事可以做。
第14-15章
卷1:初来乍到 · 第16章
周六下午,西瓜和奶茶
周六下午两点五十分,戴鼎挺提前到了阿花的水果摊。
阿花正在给西瓜拍打听声,看见他过来,把手里的瓜翻了个面:“你来早了。不是说下午三点吗?”
“顺路先过来挑瓜。”
“顺路?你家在五楼,水果摊在小区门口,你怎么顺也顺不到这儿。”阿花拿刀切开一个西瓜,递了一块给他,“先尝尝这个,昨天新到的,皮薄。”
他接过来咬了一口。确实甜。
“这块留着给诺澜。”阿花把切开的西瓜用保鲜膜包好,“你们俩一人一半,我给你们分好了。”
戴鼎挺正要付钱,阿花摆了摆手:“不用。林哥昨晚打电话跟我说了,他帮你修车没要钱,让你带个西瓜过去。你早上没去,他下午还得开门等你。”
“林哥周末下午也开门?”
“他周末全天开门,专门等那些平时没空修车的人。”阿花把包好的西瓜递给他,“你等会儿先送到林哥那儿去,然后再回来找诺澜,来得及。”
戴鼎挺拎着西瓜往修车铺走,林哥果然已经开门了,正在给一辆自行车打气。看见他来,放下气筒:“我就知道你今天下午来,阿花打电话跟我说了。”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下午会来?”
“诺澜昨天来找我换过车灯,顺嘴提了一句今天下午跟你出去。”林哥低头继续打气,“她讲话从来不提人名,一般提了就是重要的人。”
戴鼎挺把西瓜放在铺子门口的凳子上,林哥抬头看了一眼:“这么大一个?”
“阿花说你们分着吃。”
“行,明天切了分给方姨老钟他们。你赶紧走吧,别让人等。”
他回到水果摊的时候,诺澜已经到了。她换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站在阿花的摊位旁边,手里拿着手机。阿花正在跟她说话,声音不大,但表情很丰富。
“来了。”诺澜看见他,收起手机。
阿花拿胳膊肘碰了碰诺澜:“好了好了不说了,你们去吧,明天还有新瓜。”
“阿花姐跟你说什么?”走远了之后戴鼎挺问。
“她说林哥昨天给她打电话了。”
“说什么?”
“说你搬来三周,已经让全小区的人都在替你操心。”诺澜拎着半块西瓜往前走,“她说这是好事,说明大家喜欢你。”
戴鼎挺走在她左边,比她慢了半步:“那你呢?”
“我什么?”
“你觉得这是好事吗?”
诺澜脚步放慢了一点,但没有停。她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西瓜,又抬头看了一下前面的路,然后说了一句:“我觉得你搬来三周,已经让全小区的人都在替你操心。这不是好事——这是刚刚好。”
“刚刚好?”
“刚好够让大家记住你,刚好够让我觉得——”她顿了一下,“认识你挺不错的。”
她说完没看他,继续往前走。他走在她旁边,两个人都没再说话,只有塑料袋里西瓜偶尔碰撞的声音。走到公寓楼下的时候,小胖从单元门冲出来,差点撞到诺澜。
“诺澜姐!戴哥!你们看——我抢到了最后两杯小杨家的新品!”他举着两杯奶茶,气喘吁吁,“她说明天就下架了!”
“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喝奶茶?”戴鼎挺问。
“小杨说的。”小胖把两杯奶茶塞进他们手里,“她说你们俩下午回来差不多这个点,让我顺路带上来。”
小胖说完又冲上楼去了,拖鞋在楼梯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诺澜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奶茶,又看了看戴鼎挺手里那杯,标签上分别写着:诺澜姐——少糖常温;戴哥——少糖少冰。
“小杨记得所有人的口味。”诺澜说。
“你上次说过了。”
“我说过,但你没问过——她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她做了四年奶茶。”
诺澜摇了摇头,声音低了一些:“因为她被问过太多次别人的口味,每次有人来买奶茶都替别人带,久而久之她就开始记了。她记得的不是口味,是‘谁心里有谁’。”
她说完这句话,拿着奶茶上楼了,走到二楼的时候方姨探出头:“诺澜!明天早上粥我给你留着啊!”
“好,谢谢方姨。”
戴鼎挺站在楼梯口,手里握着那杯少冰的奶茶,杯壁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他低头看了看标签,又看了看诺澜消失在楼梯拐角的背影。
他忽然觉得,小杨记得的确实不只是口味。
卷1:初来乍到 · 第17章
周日早晨,太极第二式
周日上午六点半,闹钟没响,楼下张叔的音乐已经准时开始了。今天放的是另一首曲子,节奏比上周六的那首稍微快一点点。
戴鼎挺下楼的时候,张叔已经在空地上了,看见他点了点头:“今天学第二式。野马分鬃。”
“上周六不是学的起势?”
“起势学完了,今天学第二式。八式分八天教,一天一式,你自己说的忘了?”
“没忘。”
张叔站到他旁边,开始拆解动作:“身体微向左转,右脚向前迈一步,左手——”他一边说一边做,“你跟着我,慢一点。对,先学会方向,再学速度。”
戴鼎挺跟着做了一遍,张叔没说话,他又做了一遍。张叔还是没说话,他做第三遍的时候张叔终于点了点头:“方向对了,手的位置还差一点。”他走过来,用手把戴鼎挺的右手往上抬了一寸,“这里。对,记住这个高度。”
“张叔,你上周六教我的起势,我练了一周。”
“练得怎么样?”
“每天早上六点半在房间里练十分钟。”
张叔没接话,退后两步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才开口:“你这个年纪的人,能把一个动作练一周的,我教了四十年,你是第三个。”
“前两个呢?”
“一个学了三个月就搬走了。另一个——”张叔收起音乐播放器,声音比刚才淡了一点,“学完了全部八式,然后生了病,没能接着练下去。所以你还是我教完的第三个人。”
他说完没等戴鼎挺回话,拎着播放器往凉亭走:“下周日第三式,别迟到。你要是能把前两式都练熟,我加你一个动作。”
“加什么?”
“加个收势。起势、收势都练好了,一套才算完整。”
他回到楼上的时候刚七点,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经过六楼的时候,诺澜的房门关着。经过五楼的时候,他看见自己门口放着一只保温杯,旁边压了一张纸条,字迹是诺澜的:“方姨让你把骨头汤带上去喝完,杯子放回二楼就行。”
他弯腰端起来,汤还是烫的。回到房间,喝了两口,放下杯子,站在窗前往楼下看了一眼。张叔已经走了,空地上剩下一片晨光,水泥地面上还留着早晨的薄露,被太阳晒得一点点变淡。
手机亮了一下,是诺澜:“第二式学完了?”
“学完了。”
“那回头教我。美嘉排了队,一菲说她也要学,小乔说等她把论文写完,咖喱酱说看心情。”
“那你呢?你排第几?”
隔了大概二十秒,那边回了一条:“我不用排。你什么时候有空教就行了。”
戴鼎挺喝完最后一口汤,把纸条和保温杯拿在手里,又读了一遍那行字——“你什么时候有空教就行了。”没有顺序,没有预约,没有排班表。
她把选择权留给了他。
他拿着空杯子和纸条下楼,经过二楼的时候方姨正在浇花,看见他手里的杯子:“喝完了?放门口就行。”
“方姨,这个汤——”
“我炖了五小时,专门给你和诺澜炖的。”方姨放下水壶,拍拍手上的土,“你们一人一碗,都喝完了就行,不谢。”
他站在二楼楼梯口,手里拿着空杯,楼下传来小胖跟人打招呼的声音:“早啊方姨!”方姨回头应了一句:“早!今天有你那份炸鸡!晚上来拿!”
他端着空杯子上楼,在六楼拐角处停顿了一下,听见诺澜房间里传来翻书的动静。他没有敲门,把空杯子放在了方姨指定的小台子上,然后回了自己房间。
窗外阳光已经完全升起来了,街对面小杨的奶茶店刚刚开门,门口新贴了一张海报:“冬季限定——红枣姜茶,热饮上线。”
他把那张纸条折好,放进抽屉里,和明信片、银杏叶放在一起。
周日早晨,阳光很好。
第16-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