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栀第一次遇见陆时屿,是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店。她那天因为赶一个方案迟到了,冲进店里时手里还攥着没来得及换的工牌。她站在吧台前喘气,对着菜单犹豫了十几秒,最后点了一杯冰美式。
“你确定?”店员问,“刚跑完步喝冰的,胃会不舒服。”
她还没回答,旁边伸出一只手,把一杯温的燕麦拿铁推到她面前。“喝这个,”那人说,“我点错了,退不掉。”
林栀看了他一眼。他穿着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领带歪了一点,像是刚从会议室里逃出来。她接过了那杯拿铁,说了声谢谢。那个人说:“不用谢,我叫陆时屿,三楼战略部的。”
后来她知道,那杯拿铁不是点错的。陆时屿喝美式,不喝燕麦拿铁。那是他特意点的,因为看到她冲进来时脸都白了。
他们开始一起吃午饭。一开始是“顺路”,后来是“刚好碰到”。公司楼下有家面馆,陆时屿总点牛肉面,林栀总点番茄鸡蛋面,然后互换一半。他把牛肉夹到她碗里,她把番茄舀进他汤里,谁也没有说为什么。
有一次,林栀加班到很晚,下楼时发现陆时屿靠在走廊的墙边等她。他手里拎着一个纸袋,里面是两盒热牛奶。他说:“晚上别喝咖啡了,对胃不好。”
林栀接过牛奶,问他等了多久。他说:“不久,刚开完会。”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的会早就散了,他在走廊里站了四十分钟,只因为看到她的工位灯还亮着。
陆时屿加班很凶。林栀有时候晚上九点路过他办公室,看到他还亮着灯,就下去买两杯咖啡,一杯美式,一杯燕麦拿铁。她推开门,把拿铁放在他桌上,美式自己拿着,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不说话。陆时屿也不抬头,只是伸手把拿铁端起来喝一口,然后继续敲键盘。他们之间不需要语言来确认对方的存在。
有一次,林栀坐在旁边看手机,陆时屿忽然伸手,把她的手机拿走。她抬头,看见他正看着她的屏幕,说:“别刷了,对眼睛不好。”
林栀伸手去抢,他把手机举高,另一只手把刚买的热牛奶推到她面前。她说:“你怎么每次都这样。”
他说:“因为你每次都刷到忘记时间。”
那年秋天,公司组织团建去郊区。晚上大家在民宿院子里烧烤,林栀被烟熏得直咳嗽,陆时屿把她拉到了后院的秋千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开递给她:“别咳了,吃这个。”
林栀含着糖,含糊地说:“你哪来的糖?”
“上次你随口说喜欢这个牌子,我就在车里放了一包。”
林栀没说话,但秋千晃动的幅度停了一下。她低头看着手里的糖纸,把它叠成一个小方块,放进了口袋里。
陆时屿坐在旁边的秋千上,没有看她,只是看着远处烧烤摊的火光。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你上次说,你小时候很喜欢坐秋千。”
“你怎么记得?”
“你说的,我都记得。”
他们在一起了,没有正式的告白。那天晚上陆时屿送她回家,站在她家楼下,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说:“明天早上我给你带早饭,你几点起来?”
林栀说:“八点。”
“那我七点五十到。”
林栀笑了笑:“你要是迟到我就自己吃了。”
“我不会迟到。”
他真的没有迟到。之后的每个工作日,他都七点五十到她楼下,手里拎着热豆浆和三明治。有时候是包子,有时候是饭团。林栀问他为什么每天这么准时,他说:“我怕你等。”
有一次下雨,林栀站在楼道里等他,看到他从雨里跑过来,衬衫湿了一半,但手里的早餐袋没沾到水。他把袋子递给她时说:“今天换了新的三明治,你尝尝。”
林栀接过早餐,低头看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用袖子把他脸上的雨水擦掉了。陆时屿站在原地没动,只是笑了一下,说:“你擦得不太干净。”
“那你别下雨天跑啊。”
“不行,你会饿。”
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甜的。陆时屿会在开会间隙给她发消息,说“今天天气很好,适合想你”。林栀会在午休时去他办公室,把他桌上乱掉的文件重新码整齐。他们会一起加班到深夜,然后去便利店买关东煮,坐在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分一个饭团。林栀说:“如果我们一直这样,也挺好的。”陆时屿说:“会的。”
有一次她感冒,请假在家。陆时屿中午从公司跑出来,给她送了药和粥,站在她家门口,没有进去。他说:“你喝完粥再睡一觉,我下班再来。”
林栀说:“你别跑了,太远了。”
他说:“不跑不行,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那天晚上他下班后又来了,带了梨汤和退烧贴。林栀靠在沙发上,看着他蹲在茶几边给她贴退烧贴,忽然说:“陆时屿,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啊?”
陆时屿贴退烧贴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贴完,站起来,说:“粥凉了,我去热一下。”
“你还没回答我。”
“回答了。”
“什么时候?”
“你说你喜欢那个牌子的糖的时候。”
林栀笑了,笑着笑着就咳了起来。陆时屿把粥端回来,坐在她旁边,等她咳完,才说:“你笑什么。”
“笑你连告白都说得像交接工作。”
“那不然呢?”
“不然你应该说‘我喜欢你’。”
陆时屿低头看着碗里的粥,安静了两秒,然后说:“我喜欢你。”
但后来陆时屿升职了。他被调去南方,公司在那边开了分部,他是最合适的人选。他没有犹豫太久,接下了那个职位。他临走那天,林栀去机场送他。他站在安检口,把一杯温的燕麦拿铁递给她。
“这次没点错。”他说。
林栀接过来,低头看着杯壁上的水雾。她说:“到了记得发消息。”
陆时屿说:“好。”
他走了之后,他们还是每天联系。消息从长变短,从短变成偶尔的语音,从语音变成偶尔的点赞。林栀还是会在他加班的时候买两杯咖啡,然后自己把两杯都喝完。她不再把拿铁留给他,因为没有人喝。
第二年春天,林栀收到了他的邮件。很短,只有一行:“公司要在那边设常驻了,我可能不回来了。”
她盯着那封邮件看了很久。她没有回复。她只是把手机放在桌上,去楼下的咖啡店买了一杯冰美式。店员问:“还是老样子?”她说:“嗯。”
那年冬天,林栀在整理东西时找到了一个纸袋。里面是陆时屿留下的东西——一件外套,一本没写完的笔记本,一包他常放的糖。她打开笔记本,里面夹着一张便签,上面是他写的字:“给林栀:如果我走了,替我喝完那杯拿铁。”
她没有哭。她只是把便签重新夹回笔记本里,然后合上,放回了纸袋。她下楼去咖啡店,点了一杯燕麦拿铁,温的。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等它慢慢变凉。凉到杯壁不再烫手时,她端起来喝了一口。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只是不再温热了。
她想起他站在她家楼下等她的那些早晨,想起他雨里跑来的样子,想起他蹲在茶几边给她贴退烧贴。她想起他说“我喜欢你”时低头看着粥,像是在念一份迟交的报告。
她喝完那杯凉透的拿铁,把空杯放在桌上,站起来。她去了新的城市,换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同事。她不再喝燕麦拿铁了。她每次点咖啡时都会多看一眼菜单,然后对店员说:“美式,不加糖。”
那杯拿铁从热到冷的过程,只有十几分钟。但他们之间,隔了一整个南方1
大大写的故事越看越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