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音乐工作室的一间排练室内,气氛照常热烈。沈穗兰离开后,队员们没有太多伤感,通过招聘很快补进了一位新吉他手。新人的演唱经验和弹奏水平都不如沈穗兰,但她有一个沈穗兰没有的优点——总能写出符合当下潮流的歌。
排练正进行到一半,门被推开了。
沈穗兰站在门口。队员们停下来,看着她,她也看着她们,谁都没有先开口。沈穗兰径直走进来,走到自己以前的位置,把属于她的东西一件一件收拾进包里。
那个代替她的新吉他手坐在角落里,目光一直跟着她的背影。她曾经是沈穗兰的粉丝,歌单里收藏了很多她的歌,无数次幻想过两个人相遇的场景——要说什么,要签名,要合照。可此刻偶像就站在面前,她张了张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沈穗兰收拾完东西,直起身来往门口走。路过新吉他手身边时,她停了一下,伸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什么也没说,走了。
门关上。排练室里安静了几秒。贝斯手拨了一个音,几个人这才回过神,继续弹下去。
沈穗兰走出工作室,看到路灯下背着吉他的江烁,他正靠在灯柱上等她。
“走吧,我们去找队友。”
“我们……怎么找啊?又没钱招人。”
“放心吧,我有人选。”
两个人并肩往前走。这条路沈穗兰从没走过——越往前,路上的行人越多,几乎全是西装革履、提着公文包、戴着手表的人,朝着同一个方向匆匆赶路。
走了好一会儿,他们在一家保险公司的门口停下。
“我们来这里干嘛?你要买保险?”
“等一会儿那个人就出来了。”
话音刚落,公司的玻璃门被猛地推开,一摞文件先飞了出来,散了一地,随后一个人才被轰出来。
“赶紧滚!来了快三个月一个客户都没拉到,要你有什么用!”
“老板,老板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给你拉一大堆客户,我求你了——”
玻璃门在他面前无情地合上了。那人站在门口愣了两秒,然后蹲下来,低着头一张一张捡地上散落的文件。
“来啦——”
江烁一个箭步冲过去,蹲在他旁边帮他捡。那人抬起头,看清面前的人之后,忽然大笑起来。
“江烁!”
“李永盛!”
两个人抱在一起,抱得很紧,像是要把中间隔着的这些年全部挤掉。
“江烁,自从高二那年你走了,咱们多久没见了?”
“是啊,哈哈哈哈。”
“那么多年了,你这张脸还是没变,还是那副傻样。”
“诶——你这家伙上来就损我。”
松开彼此后,李永盛把手里的文件拍了拍灰:“你来找我,应该是有事吧?”
“嘿嘿嘿,你这眼睛还是那么精。”
“我还不知道你的德行。”
“你想不想重新拿起贝斯?”
“诶?我……我哪来的贝斯啊……”
“你别装了,”江烁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网上发的贝斯弹奏视频,我全看了。”
李永盛愣了一下,低头看着手里的文件,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你是不是想组乐队?”
“对。”
“就我们俩?”
“还有她。”
江烁转过身,指向站在不远处的沈穗兰。李永盛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下巴差点掉下来。他也是沈穗兰的忠实粉丝。
“她……她……她是你的女朋友?!”
“不是啊,高中社团认识的朋友,现在一起组队。”
话音没落,李永盛已经消失在原地,下一秒就站在了沈穗兰面前,把文件翻到干净的一面,又从口袋里掏出笔,双手递过去。
“我是您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就一张,就一张。”
沈穗兰愣了一下,接过笔在那页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李永盛捧着那张签名,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江烁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哥们,和我们组队,不光能站上舞台,还能天天见到偶像哦。”
李永盛低下头,声音闷闷的:“我……真的可以吗?我怕我弹不好。”
“没事的,”沈穗兰说,“我第一次上台也经常犯错。”
李永盛抬头看着她,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签名,想了很久,最后用力点了点头。
三个人来到李永盛的出租屋。房子很小,东西堆得乱七八糟,被子没叠,泡面盒摞在墙角。他在衣柜里翻了好一阵,脱掉西装,换上一件黑色夹克和工装裤。然后从衣柜最底层掏出那把贝斯,琴包上落了厚厚一层灰。
他把琴包拉开,手指碰了一下琴弦,发出“嗡”的一声闷响。他愣了一秒,把琴抱出来,用袖子擦了擦琴身。
“怎么样,很有音乐人的气质吧?”
“像个傻子——”
“江烁,我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沈穗兰站在旁边看着两个人互怼,嘴角不知不觉弯了起来。
“回归正题,”李永盛把贝斯背在肩上,“我们三个人好像也不够吧?”
“急什么,还要找人。”
“你说的是他?”
“对。”
“说起来好久没见了,听说他开了一家咖啡店,还是音乐主题的。”
“走吧,去蹭一杯。”
三人动身前往咖啡店。走了好一段路,推开门,咖啡的香气扑鼻而来,音响里放着轻轻的爵士乐,店里人不多。角落的鼓架前坐着一个人,戴着耳机跟着伴奏轻轻敲着鼓垫。
江烁悄悄走过去,突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人猛地弹起来,骂骂咧咧地转过身——
然后看清了来人。
“江烁!”
“孟浩!”
孟浩刚要伸手抱他,李永盛从旁边钻了出来。
“孟浩!”
“哦——李永盛!”
三个人抱在一起。收银台后面的老板娘看着自己丈夫和两个老朋友抱成一团,忍不住笑了。
松开之后,两人直接表明了来意。
“组乐队?我们三个?”
“还有身后的大明星。”
孟浩探头看向门口的沈穗兰,瞳孔骤缩:“你们那么牛啊,居然把她都请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年轻的女店员端着杯子从后厨走出来:“店长,我做好了,您尝尝——”
她看到沈穗兰的瞬间,整个人定在原地,杯子差点脱手。缓了好几秒,她一个箭步冲上去:“偶像!我、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个签名吗?”
她低头在身上四处翻找纸笔,翻遍了口袋也没有。沈穗兰看她急得脸都红了,从自己包里掏出纸笔,写下名字递给她。刘晓抱着那张纸,感觉人生已经圆满了。
孟浩看着他们,开口道:“咱们四个组乐队,默契可不容易练。”
“没事,默契慢慢练,”江烁说,“咱们是个小团体,以后要走的路长着呢。”
刘晓听到这里,忽然从激动里回过神来,走到几个人面前:“我也要加入。”
“你?”李永盛上下打量她,“你会什么?”
“我会电钢琴。”
“真的假的?别吹牛。”
刘晓二话没说,转身进了杂物间,搬出一台电钢琴。她坐好,活动了一下手指,然后弹出了自己最拿手的一首曲子。手法娴熟,旋律流畅,几个音符就把店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了过去。弹了一小段,她停下来,看着李永盛。
“你行吗?”
“我让你知道什么叫行。”
李永盛把贝斯从肩上取下来,手指搭上弦,弹起了一模一样的旋律。刘晓挑了挑眉,不服输地跟上,两个人的琴声叠在一起。江烁看得来了劲,从包里掏出吉他加入。孟浩回到鼓架前,抄起鼓槌往鼓垫上一敲。
整个咖啡店忽然变成了排练室。
站在一边的沈穗兰看着他们,嘴角弯起来,手也不自觉地伸进包里,摸出了自己的吉他,加入进去。
他们弹得投入,没人注意到店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穿西装的上班族、背着书包的学生、拿着咖啡杯的路人,一个接一个走进来,站着听,坐着听,有人掏出手机录。孟浩的太太在收银台后面忙得团团转,脸上的笑却停不下来。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孟浩抬起头,发现店里已经站满了人。有人的咖啡端在手里忘了喝,有人的手机镜头还亮着,门口的台阶上还坐着两个没挤进来的年轻人。
安静了两秒。
有人带头鼓起了掌。2
情节很有意思,看得不够过瘾,继续蹲蹲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