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雨臣在凌晨摸进了沈惜月的别墅。
密码没换。
还是那串,他倒着都能背出来。
她走得太急,连这点收尾都没顾上,又或者,她根本不在乎他会不会来。
屋里很静,静得能听见客厅角落里那架老座钟在走。她不喜欢电子钟,说声音太薄,不如机械的稳。
解雨臣没有开灯,借着窗外庭院灯的微光走进去,鞋底踩在地砖上,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
一切还是旧样子。
茶几上有半壶凉透的茶,旁边搁着一只倒扣的茶盏。
他走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了一杯。
酒是上回他带来的,她只喝过一杯,说太烈,像刀子刮喉咙。
他当时笑她:“你也有怕的东西。”
她伏在他肩上,呼出的气又轻又热:“我不怕,是惜命。”
现在他把那半瓶酒拎出来,坐在她常坐的窗边矮榻上,一口一口地灌。
他的手指摩挲着杯沿,那里还残留着她上一次握过的温度,至少他是这么骗自己的,他花了七天追到北京。
杭州那条线是假的。
什么突然离京,全是她铺好的饵。连那个假装偶遇的掮客,都不过是她局里的一枚弃子。
他查到了西郊一处会所,查到三通电话,再往下就断得干干净净。
沈惜月想藏,没人找得到。
这个认知让他在深夜的酒意里,忽然觉得喉咙发紧。
他仰起头,酒液从喉咙口一直烧到胃。
窗外的月光很薄,照得整个客厅像沉在水底。
他盯着天花板上那盏她挑的纸灯,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人。
七年了。
七年前的那个秋天,他从一场火里出来,满身是血,右肩被钢筋贯穿,以为自己要死在一间废弃的仓库里。
是一个人把他拖出来的。
那人兜帽压得极低,身形清瘦,动作却利落得像做过千百次。
她把他拖上越野车后座,亲手用止血带勒紧他肩上的伤口,在急速驶过颠簸路面时回头看了他一眼。
就那一眼,在车顶那盏昏暗的灯下,他看见一双极静、极亮的眼睛,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水。
他当时意识已经模糊,只记得她用纱布死死压住他右肩那处贯穿伤时。
后来他在医院醒来,贯穿伤的位置差两厘米就伤到主动脉。
他查了半年,查不到那个人。
又过了四年,他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第一次见到沈惜月。
她坐在贵宾席,他看着她端起茶杯时那只手的姿势,看着她垂眸时睫毛的弧度。
像。
他能感觉到胸腔里某处像被什么东西撬开了。
后来他查过她的资料,干净得不像话。
沈家独女,海外留学,归国后打理家族生意,名下有七家控股公司,没有任何涉黑的记录。
干净得像是有人一层一层地抹干净的。
他没有证据,但他知道,就是她。
他不必问。
而沈惜月,显然也不打算提。
他们之间的关系,从第一次夜不归宿开始的,就建立在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上。
他追她,是因为她救过他,这个理由说不出口,也不能说,一旦他开口,他们之间的天平就会倾斜,她就会把距离拉开。
于是他只能靠近她,用最原始的方式。
生意上的合作、饭局、暧昧,每次关系推进一点点,他都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精心铺垫。
终于有一天,她在酒局散场后,站在他车前,侧过头看他,说了一句:“解雨臣,你是不是想?”
他在夜色里看着她,声音低哑:“是,想很久了。”
她笑了一下,眼底却深,深得望不见底:“那你还在等什么。”
那是他们的第一夜。
跟感情无关,跟她救过他这件事无关,至少她不知道,但她那句话落在他耳里,他几乎用了全部的自制力才没有在车里就压住她。
那晚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
她要他的资源,他要她的身体,他们谁都没提过更深的字眼。
他有他的手段,她有她的底牌,彼此心知肚明,谁也不点破。
这种关系干净利落,比爱情简单得多,他告诉自己,这样就够了。
可事实上。
不够。
他越来越贪心。
他贪恋她在他身下仰起脖子,眉头蹙起、唇微张着,像条离了水的鱼时那副脆弱的模样,贪恋她攀着他的肩,声音又碎又软,带着哭腔,却总在最后咬住嘴不肯出声的样子。
她越是这样,他越想听。
有一回他刻意放慢,贴着她耳边,哄她:“沈惜月,你叫一声我听听。”
她偏过头去,眼尾红红的,像被欺负狠了,却仍不肯出声。
他就更没完没了,一遍一遍地磨她、碾她,直到她终于撑不住,带着恼意,哑声骂了句:“解雨臣,你混蛋。”
从背后抱住她的时候,他总喜欢用唇去描她肩胛骨上那半只蝴蝶的纹身。
淋漓的汗,乌黑长发散在枕上,那蝶便在她背上若隐若现,像活的。
她不躲,只低低地笑:“痒。”
他是真的想把那些纹路一口一口嚼碎吞下去,看她会不会痛,看她能不能在痛里露出一丝他从未见过的真实。
他后来想,也许从那天在仓库里睁开眼之前,他就该死在那场火里。
那样他就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用那种眼神看过他。
沈惜月对他是救命的恩人,是对手,是猎物,是他想抓又抓不住的一缕烟。
别的什么都谈不上。
她不肯让他的爱落在她身上,他便也不肯让这份情愫有个名字。
干净、利落、各取所需。
可如今她连这张床都不给他留了。
他睁开眼,杯底已经空了。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起了风,院中紫藤沙沙地响。
他猛地转头,门口什么也没有。
只有小宝。
那狗不知从哪儿钻出来,正趴在他脚边,一下一下地舔他的手指。
温热的、湿漉漉的,一下又一下,像在确认他是不是还活着。
他低头看它。
是只灰扑扑的小土狗。
去年冬天,在一场慈善拍卖会后的雨夜里,他和沈惜月一块儿从车轮底下捡的。
她当时蹲在路边,伞斜着,半边肩都湿透了,却还伸手去够那只发抖的小东西。
他替她撑伞,她抬头对他笑:“你看,它眼睛在求我们。”
后来狗养在郊区一个朋友那儿。
他们偶尔一起去接它,带它去城郊的小河边散步。
沈惜月不喜欢牵绳,说它那么小,跑不快。
有次小宝追一只野鸭子,连滚带爬掉进河里,她笑得差点站不稳。
现在狗还在,人没了。
小宝又舔了他一下,然后跑开,叼来一只歪歪扭扭的旧玩具,放在他脚边,仰着脸看他,尾巴轻轻摇。
解雨臣俯下身,摸了摸它的头。
“你也被丢下了。”他说。
他仰回榻上,半闭着眼,酒精在血管里发涨,所有感官都变得迟钝又敏锐。
他闻到空气里极淡的、属于她的味道,像冷香,又像某种潮湿的花。
也许那只是她常用的香皂,也许,只是他的瘾。
他闭着眼,那些碎片不受控制地涌上来。
从第一次约会起,他就想问她:是你吗?是你从火里把我拖出来的吗?
但他不能问。
一旦他问出口,他就会变成一个欠她一条命的人,就会被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看透。
他就再也没法用那种平等的、带着猎食者姿态的距离去靠近她了。
他要她,不是因为她救过他,他早就想要她,从再见起他就知道,她和他是一路人,他想要她。
可救命之恩这件事一旦摆上台面,他所有对她的欲望就全变了味。
她救他的那个事实会压在他的欲望之上,让他无论怎么靠近她,都像在报恩。
他不需要报恩。
他想要她。
单纯地、赤裸地、不讲道理地想要她。
可当她说分手的时候,他看着她的背影,心里那句“是不是你”被彻底噎在了喉头。
沈惜月,如果是你救了我,你为什么不说?
你在等什么?
你又在躲什么?
她凭什么说结束就结束。
他们之间,从第一夜起,她就把所有路都留好了。她给他留了门,也给他留了退路。
如今他确实后悔了。
后悔那天她问他要不要靠近时,自己没有笑一笑就走。
后悔在她身上耗了这么多心思,到头来连她是哪条道上的都说不清。
更后悔自己分明知道她薄情,却还是上瘾一样惦记她的唇、她的腰、她在他耳边压着嗓子叫的那一声“雨臣”。
他上钩了,上得心甘情愿。
可就在他以为还能继续的时候,她一把火烧了桥,连灰都没让他抓住。
他花了整整七天,追到北京,翻遍她留下的每一条线索,最后坐进这间空荡荡的客厅里。
他确认了一件事。
她真的不要他了。
那好。
天蒙蒙亮时,他在矮榻上昏沉醒来。
手机屏幕亮着,上面是三条未接电话,来自他的线人,留言只有一句:“沈小姐出京了,具体去向不明。”
小宝趴在他胸口,正用湿乎乎的鼻头拱他的下巴。
解雨臣坐起来,把它往怀里一抱。
“行,”他哑着嗓子,像对狗说,也像对自己说,“那咱们走。”
现在她要走,他拦不住,可他至少要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至于带回来之后呢?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土狗,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那笑容在晨光里显得温柔又阴鸷。
“小宝,你妈不要你了,”他摸了摸狗的头,声音又轻又哑,“但你以后还是能见到她。”
“因为她跑不掉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