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楚庄没有再去城东北。
他照常上班,照常吃面,照常骑车经过河边。柳树的叶子掉光了,枝条在寒风里光秃秃的。白鹭还没回来。巷口早餐摊的老板娘换了厚棉袄,包子馅从白菜换成了萝卜。冬天来了。
但有些东西不一样了。他左手腕上的红痕每天都在变化。很慢,几乎察觉不到。第一天,它只是颜色深了一点点。第二天,边缘多了一道极细的纹路,像树枝的分叉。第三天,那分叉又长了一点,朝着手腕内侧延伸。他把这些变化记在笔记本里,用尺子量了尺寸,画了简图。红痕在生长,但长得很慢,慢到如果不是每天盯着看,根本发现不了。
他给老胡看了几次。老胡每次都用放大镜仔细观察,然后翻周世恒的笔记。笔记里没有关于红痕生长过程的记录。周世恒的红痕是缝进去的,和楚庄这种“盖上去”的不一样。老胡说,可能只有等它长到某个程度,才会有下一步的变化。
陈瑶从南方打来电话。她已经在那边安顿下来了,租了间小公寓,开始了新的工作。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不错,语速比在这边时快了一些,大概是被新环境带的。她问楚庄最近怎么样,他说挺好。她问还有没有遇到那些事,他想了想,说遇到了一点,但不多。陈瑶沉默了几秒,然后说:“注意安全。”楚庄说好。
挂了电话,他坐在书桌前,看着窗外的夜色。左手腕上的红痕安静地伏着,像一个还没醒来的东西。他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醒。也许明天,也许下个月,也许明年。周世恒的笔记里说,门和人一样,有自己的节律。有些门开得快,有些门开得慢。急不得。
他站起来,去厨房煮了碗面。面很烫,他吃得慢。吃完洗碗,擦桌子。然后他洗了个澡,换上厚睡衣,坐到床边。左手腕贴着睡衣布料,微温。他躺下,关了灯。黑暗中,他把左手搭在胸口,掌心朝下。红痕贴着心脏的位置,隔着皮肤和肋骨,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平稳而有力。
他闭上眼。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红痕忽然跳了一下。很轻,像有人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手腕。他睁开眼。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但他感觉到了。红痕在发热,比平时热得多。那种热从手腕蔓延到掌心,又从掌心蔓延到指尖。他把右手覆上去,按住左手腕。热度慢慢降下来,回到微温的状态。然后他感觉到了。极轻的,从红痕深处传来的,一下一下的搏动。和心跳同步。像第二颗心脏,在他的手腕里跳。
他没有动。他就那样躺着,把手放在胸口,感受着那颗微小的心脏。它跳得很稳,不急不慢。他慢慢闭上眼。这一次,他睡着了。没有再醒。天亮时阳光照进来,他睁开眼。左手腕上的红痕还在,颜色比昨天深了一些,分叉也长了一点。他坐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腕。手指灵活,没有异样。他下床洗漱,换衣服,出门。巷口早餐摊热气腾腾。他买了包子和豆浆,边走边吃。
公交车上,他靠着车窗,看着外面的街景一一后退。左手腕贴着外套袖子,微温而安静。他知道它在长。他知道它在等。他不知道它在等什么,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开。但他不急。他活着。门在长。日子很长。
到站了。他下车,走进出版社的大门。打卡,上楼,坐到工位前。打开电脑,翻开稿子。旁边同事递过来一杯热水。他接过来喝了一口。窗外的天很蓝,云很白。他拿起红笔,开始工作。1
文笔好会拿捏情绪,人物氛围都写得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