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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发小

十一月的细雨

十一月开始降温那天,沈淮又忘带钥匙了。

我蹲在宿舍楼底下搓手,收到他消息的时候手已经冻僵了,打字打了三遍才发出去:"到门口了,你人呢?"

他说:"实验室走不开,你帮我送一趟呗?老地方。"

老地方是图书馆旁边那棵银杏树底下,他习惯把备用钥匙压第三块砖下面,但上个月那块砖被施工队换了新的,水泥还没干透,他就把钥匙转交给了我。我在他那间租的房子门口放了一把,自己手里留了一把。他很放心地没有要回去。

我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嘎嘣一声响,这破膝盖一到冬天就响,小时候摔的。那会儿我才上小学一年级,沈淮住我家隔壁单元,我们俩放学路上看见一只野猫趴在墙头,我非要爬上去看,结果从矮墙上摔下来,膝盖磕在水泥台阶上,血哗哗地流。沈淮吓坏了,蹲在那儿手抖着给我擦血,擦得我裤子上全是他的眼泪。他妈妈后来跟我说,沈淮回家哭了一整晚,说"林栀要是瘸了我养她一辈子"。

这句话他本人早忘了。但我记得,因为那是我这辈子听到的第一句"一辈子"。

室友从上铺探出头说"你又去",我说"十分钟就回来"。她说"你上次也说十分钟,去了俩小时,帮他打扫了一整个屋子"。我把围巾绕了两圈说"这次真的就送个钥匙"。

骑车到实验楼,沈淮在跟导师说话,远远看见我抬了下手。我把钥匙搁在窗台上,冲他比了个口型:"走了。"他点点头,继续跟导师讲话。

我往外走的时候听见导师问他:"女朋友啊?"他顿了一下说:"不是,我发小。"

我已经走远了,但"发小"这个词跟着风灌进来,我习惯性地没有停下来反驳。他说得也没错。我们从住同一个单元开始算,到现在快十六年了,说发小确实合理。他只是没说"最好的朋友"那个版本。但其实他说的"发小"比"最好的朋友"更准确——发小就是说我们认识得早,不代表我们认识得深。这个道理我用了好几年才想明白。

回去路上风更大了,我低着头走,经过图书馆门口那棵银杏树的时候站了一会儿。树秃了大半,底下第三块砖是新的,颜色明显不一样,像块补丁。我蹲下来摸了摸那块砖,手指头很凉,砖面更凉。

想起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俩也在树下埋过东西。那时候学校后院有棵大银杏,比这棵老多了,他说要把自己最宝贝的东西埋进去,等长大再挖。他埋了一颗弹珠,蓝色的,说那是"宇宙的中心"。我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沈淮不许搬家"。第二年他就搬了——从我家隔壁单元搬到了三条街外,但还在同一个小学,每天放学他多走两条路口跟我一起回家,走到我楼下,再自己折回去。那时候我觉得三条街已经是很远的距离了,远到我得在纸条上写"不许搬家"。

后来那张纸条和那颗弹珠当然都没挖出来。学校翻修操场,那棵树被移走了,我们的"宇宙中心"和我的"不许"大概永远埋在水泥底下。这些事情沈淮早就不记得了,毕竟他才八岁,八岁小孩的记忆保质期很短。但我记得。我好像生来就是为了记住这些他不记得的事。

备忘录里有个文件叫"关于沈淮的事",存了好多年了。我把手机掏出来,在今天的日期后面加了一句:

"十一月三号,他说我是发小。在导师面前。语气很顺。我知道发小这个词本身没错,但那个语气像是——在给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下定义。"

想了想又加了:"不过他说得也没错吧。我确实只是发小。"

然后锁了屏,手揣回兜里,往宿舍走。路上看见有人推着自行车卖烤红薯,铁皮炉子上冒着白汽。我跟自己说别买了,太贵,一个要八块。但想到沈淮小时候的事——我们上小学那会儿,学校门口有个老头卖烤红薯,五毛钱一个,他零花钱多,每次都买两个,一个给我一个自己吃,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妈说了,男孩子要对女孩子好一点"。那时候才六七岁,他哪里懂什么叫"对女孩子好一点",他妈说什么他就做什么罢了。后来初中青春期,他开始嫌跟女生走太近丢人,烤红薯就变成他买一个自己吃,我站旁边看着他吃。我从来没问过"我的呢",因为我知道他忘了。

我掏出八块钱买了一个,咬了一口。皮有点糊,芯子是甜的。以前那五毛钱的红薯,芯子也是甜的。我站在路边吃完才回宿舍。

到楼下正好碰见他室友陈朗。陈朗看见我笑了一下:"又送钥匙?"

"你怎么知道。"

"淮哥在群里说的,说你真是……"他顿了一下,"说你真靠谱。"

"靠谱"是个好词。我知道他原本想说的是别的,比如"真好使唤"或者"真方便",但他换了个体面的说法。我也不戳穿。毕竟我跟沈淮认识十六年了,这套"话术缓冲"我比谁都熟。

回到宿舍,周周还在床上探着半个脑袋:"钥匙送到了?"

"送到了。"

"红薯哪儿来的?"

我说"顺路买的"。她没再问,我也没说这是小学门口那个烤红薯摊的升级版——卖红薯的人换了,红薯涨价了,但我路过那种铁皮炉子的时候还是会停下来,因为六七岁时的沈淮会从炉子前面转过身,把热乎乎的东西塞进我手里说"给你的"。那个记忆像烙铁一样烫在身体里,跟膝盖上的疤一样,天气一变就隐隐发酸。

周周趴下来看我剥红薯:"林栀,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回来的时候看见陈朗,表情僵了一下。"

我说有吗。

"有。因为你怕他提沈淮的事,你那点怕全写在脸上。"

我没说话,继续剥红薯。

周周翻了个身,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能对那个人脱敏啊。"

"快了。"我说。

我说"快了"说了好几年了。大一的时候他说"我室友的女朋友挺好看的",我心想管我什么事,转头还是记住了他室友女朋友的长相,暗暗比了比。大二他生日叫了一群人,我坐在角落里,他过来敬酒时说"栀子你今天能来我真高兴",语气特别真诚,真诚到我明知道他对每个人都这么说,还是把那句话截图存了。大三他说"我那个学妹挺可爱的",我在宿舍躺了一整天,周周给我带了三次饭,我吃了两口就放下了。

每次都说快了。快到大四了,我还在骑共享单车去送钥匙。

但这次不一样了。我是真觉得快了。

因为上个月的事。那天他组了个局,吃饭喝酒唱歌,散场的时候他喝得有点多,我本来要自己打车回学校,他扯着我的袖子说"林栀你送我一下"。我把他扶进出租车,他靠在我肩膀上,含糊地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凑过去,他说:

"要不我们试试吧。"

我当时攥着车门把手,整条胳膊僵住了。那个瞬间所有的声音都远了。出租车司机回头问"走不走",我说"走"。

那晚我没回宿舍,送他回租的房子,把他扔床上,在客厅沙发上坐了一整夜。他睡得死沉,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揉着眼睛从卧室出来,看见我愣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说"你喝多了,送你回来的"。他哦了一声去倒水,经过我身边时拍了拍我脑袋:"谢谢栀子。"

他没有提"试试"两个字。

我坐在那儿看着他倒水、喝水、拿起手机回消息。那个背影,跟过去十六年里每一个早晨没什么两样——他总是先看到别的事,再看到我,或者根本看不到我。小学的时候放学他多走两条路陪我回家,走到楼下他就折返了,头也不回。初中的时候他谈恋爱,在走廊里跟那个女生说话,我经过他连头都没抬。高中他说"栀子你帮我带份饭",说完就转头跟别人聊天去了。他的人生里我永远在"顺带"的位置——顺带陪我回家,顺带让我送饭,顺带让我送钥匙。

"要不我们试试吧。"

八个字。他说得那么随意。我用了一整个晚上去想这八个字的可能性,想完发现,他第二天醒来不会记得,而我必须当作没听过。

周周后来问我:"你为什么不提?"

我说:"提了又怎么样呢。他要是记得但不想继续,那我提了就是尴尬。他要是不记得——"

"那更惨。"

"对。"我说,"那更惨。"

我从那天早上决定放弃了。十六年了,我终于攒够力气做这个决定。

小学一年级埋纸条说"不许搬家",他没有不搬。初二那年他家要搬到更远的地方,他妈妈来问我"栀栀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我说"不用了阿姨,我住校"。他后来知道这事,说"你怎么不来,咱俩还能一个班"。我说"太麻烦了",其实我想的是——我不能一辈子跟着你搬家。

你看,我九岁就知道了。我只是一直没做到。

现在十一月了,他让我送钥匙,我还是去了。不是因为还想等什么,是因为这个动作我做太久了,肌肉记忆比决心更顽固。我还在记他喜欢喝美式、画烦了会转笔、转笔掉了会啧一声。但我知道这些会慢慢淡,像旧手机里的照片,不删也不翻。

需要时间。十六年的东西,清空也需要时间。

吃完红薯,我打开备忘录又加了一行:

"十一月三号,我今天买了一个烤红薯。不是因为小时候他买过给我。是因为路过的时候闻着真的很香,我想吃了。"

锁屏,躺下。

周周睡着了,呼吸很轻。黑暗里我睁着眼,想那八个字。其实我想试试,想了十六年了。从他说"你要是瘸了我养你一辈子"那天起,我就一直在等。

但那天早上他拍我头的时候,眼神是模糊的,说的是"谢谢栀子"。他看我的时候永远像在看一个离他很近但不会改变位置的东西。像小时候那棵银杏树,每年落叶每年长叶,你不会问它"你今天开心吗"。

我闭上眼翻了个身。

算了,快的,真的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