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文是第一个动手补刀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在墙里安静下来的。
他这辈子都嫌自己“小”。
团里最小的,重庆山城的风养出来的狼崽子,十五岁站上出道位,被叫“幺儿”,被叫“忙内”,被哥哥们揉脑袋的时候,他嘴上笑嘻嘻,心里却咬着牙——“凭什么我只配被护着?我也能咬人。”
那个雨夜,丁程鑫说“太吵了”的时候,他其实比谁都兴奋。
不是因为恨那个死人,是因为大哥终于给了他一把刀,终于对他说“文文,你来”。
他冲上去那一刀捅得很狠,血溅到眉骨上,热得烫脸。他不怕,他甚至觉得爽——原来杀人不是大人才能做的事,他刘耀文也能做,也能替哥把“吵”的东西弄死。
丁程鑫后来摸着他的头说“补得很好”,他当场红了眼眶。不是后悔,是委屈终于被看见了。他不是废物幺儿,他是哥最锋利的那颗牙。
可牙是会疼的。
从那晚起,刘耀文就开始怕。
怕警察敲门,怕灯光闪,怕丁程鑫哪天觉得他“吵”了,像嫌弃那个死人一样嫌弃他。他越怕越闹,越闹越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狼崽,在客厅里转圈,把拆信刀攥进掌心,用血证明自己“还有用”。
丁程鑫说他“太吵了”,他就真的把自己往墙里砌——用血和水泥,用自残,用那种近乎献祭的疯劲,求丁程鑫再看他一眼。
他被马嘉祺踩住手的那一夜,他忽然懂了:
他永远成不了丁程鑫,也成不了马嘉祺。
他只是这间地下室里,最年轻、最吵、最容易被丢掉的那一块肉。
但他不恨。他只是把狼崽的獠牙磨得更尖,然后自己趴下去,钻进了墙最底下的缝里。
“哥,我蹲这儿,不吵你。你走路踩着我,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死后,他没有像严浩翔那样变成琴弦,也没有像宋亚轩那样变成摇篮曲。
他变成了墙基底下的一截脊椎。
丁程鑫坐在上面,马嘉祺跪在更下,而他,刘耀文,被砌在最深处,用脊梁替所有人扛着水泥的重量。
他不再发抖了。
因为疼到极致就不疼了,吵到极致就听不见自己了。
他每天在黑暗里数数:一、二、三、四……数到七,就舔一下嘴唇,仿佛还能尝到那年眉骨上血的余温。
有时候丁程鑫在墙上敲拍子,他会用头骨轻轻顶一下水泥,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哥在上面的黑暗里笑:“文文,你在应和哥?”
他答不了话,只能在心里嗷呜一声,像小时候被马嘉祺拎回练习室时那样,又凶又软地答:
“哥,我在呢。我没跑。我是最先咬下去的那个,也是最后烂掉的那个。”
拆墙那天,工人听见墙底有极轻的、像小动物磨牙的声音。
老警官在报告里写:“疑似钢筋热胀冷缩。”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是刘耀文在墙里,还在用断牙,一下一下,磨着那把早就锈掉的拆信刀。
他不是想逃。
他只是闲不住。狼崽子死了,也得叼着骨头。
【刘耀文番外小剧场】
他手臂上那些“七”字刀痕,后来在骸骨上成了七道凸起的骨痂。法医说像某种原始图腾。粉丝说那是“耀文留下的签名”。
丁程鑫怀里的宋亚轩安安静静,而墙底的刘耀文,骸骨姿势是蜷着的,像狼崽护食。马嘉祺的跪姿撑住上方,刘耀文的蜷姿垫住最底,两人一上一下,把另外五个人夹成了“家”的夹层。
纪念墙建成后,有爆米花(刘耀文粉丝名)在墙根放了一双42码的篮球鞋。第二天鞋不见了。其实不是被人拿走的,是刘耀文在墙里用指骨把鞋带勾进去,缠在了自己胫骨上。“哥说别吵,但没说不准穿鞋。”
老警官成为第八个守墓人后,最常“看”的就是墙底那团蜷缩的影子。他一度想伸手把刘耀文拉出来,手却穿过去了。他才明白:这孩子不是被囚禁的,是自愿当桩的。他这辈子最怕被丢下,所以死都死在“最底下、最不离队”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