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国拟世界观设定集
序言 · 定义与范围
本文件旨在系统阐述关于“国家意识体”(以下简称“意识体”)之本质、属性、生命周期及相关世界规则的完整设定。所述内容适用于该世界观框架下的所有叙事、角色塑造及逻辑推演。
本设定集按主题划分为八个章节,依次为:命名规则、身份与职责、生理与能力、诞生与消亡、众安域规则、政权更替与边界情况、意识体互动规范、日常生活与法律框架。各章节之间逻辑互洽,无矛盾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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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命名规则
1.1 名字的本质与构成
意识体的名字由普通词语直接充当。这些词语可来自名词、形容词、动词等任何词性,源自该国官方语言,本身具有明确的语义。名字并非传统人名的拟人化变体,而是民众情感或集体期望的语言载体。
1.2 名字的来源与获取方式
政权建立之时,民众对该国的主流情感或集体期望所凝聚出的一个词语,即成为意识体的本名。该含义直接反映当时民众对国家的感受。
此后,每当民众情感出现显著变化,意识体便会被动获得一个新的词语作为名字。显著变化的判定标准为意识体自身的感知——当意识体真切感受到民众情感的强烈转向时,新名字即自动生效。意识体无权拒绝任何新名字的附加。
1.3 百岁阈值规则
· 政权建立未满一百年:意识体仅拥有最初的本名,此后不随民众情感变化而增名。
· 政权建立满一百年后:每当民众情感显著变化,意识体便获得一个新名字。百岁之后的意识体可拥有多个词语名字,它们并列共存,无主次之分。
1.4 名字的使用规则
使用场景 选用规则
内心独白 / 自我认同
使用意识体最认可的名字(可以是本名,也可以是任意一个后期名字)
公开正式场合(国际会议、新闻发布会、外交文书等)
使用对应当时情境的名字;若该名字存在国际影响问题,可使用官方批准之化名
私人/非正式场合
不受限制,可自由选用任何名字或化名,亦可拒绝使用正式名字
1.5 主动改名
意识体可主动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另一个词语。此行为完全属于个人意志,但并不取代本名——主动改名的结果仅为获得一个私人用名,该名字不在公开正式场合使用,不被政府或民众正式承认。意识体可在私下场合以此名自称或要求亲密关系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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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身份与职责
2.1 本质定义
国家意识体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人格化呈现。其存在直接牵涉国家利益,常被用作外交与政治场域中的工具性角色。
2.2 职责范围
· 公开代表:在国际会议、新闻发布会、国事访问等场合代表国家出席。
· 事务执行:承担部分国家交办的事务性工作。
国家治理权始终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中。意识体不参与日常行政决策,其生活相对闲适,但随时可能被征召执行任务。
2.3 公众形象与真实性格
意识体在公众面前必须依照民众对国家的期待维持特定形象。然而其真实性格未必与国家理念一致。例如:
· 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体可能内心认同社会主义
· 奉行反战政策的国家的意识体可能渴望战争
这种错位并非刻意叛逆,而是身份赋予的固有矛盾。意识体通过严格的表情管理、行为管理及高度理性来维持形象差异,极少出现崩溃或穿帮。彻底放弃伪装的行为极为罕见。
2.4 私人空间
意识体拥有充分的私人空间(住所、时间、社交圈),在此空间中可完全卸下伪装,展现真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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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生理与能力
3.1 容貌与身体年龄
意识体属于类人存在。其身体年龄定格于19岁至30岁之间的某一个节点,具体年龄因人而异。定格的触发条件为:所在政权正式上台执政的时刻。自那一刻起,意识体的外貌不再随时间流逝而发生任何变化——无论此后经历多少年,无论是否进入众安域,均保持定格时的样貌。
定格年龄与实际资历无关:政权萌芽期到正式上台的时间长度不同,可能导致年轻面孔代表资深政权,或年长面孔代表年轻政权。其他意识体对此心知肚明,但不以言语调侃。
3.2 心理年龄
心理年龄随阅历积累持续增长,不受身体定格限制。心理年龄的差异通常被意识体之间默认为“资历差异”,不影响人际关系本质。
3.3 语言能力
意识体天生精通各国语言。例外情况包括:本国方言(非官方语言)之外的其它方言、濒危语言、小语种——这些未必掌握。
3.4 体能
意识体的体能远超常人,综合素质全面。具体的极限指标(极限速度、力量、感官范围等)不做量化设定,遵循“显著强于人类但非无限”的原则。
3.5 自愈与不死性
· 政权存续期间:意识体不会因任何伤害而死亡。受伤后的愈合速度远超人类,具体取决于伤势深浅:
· 浅表小伤(如划痕):约三分钟完全愈合
· 深大伤口:约两至三天完全愈合
· 断肢:可再生,需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
· 器官损伤(如心脏刺穿):可愈合
· 被彻底摧毁(如炸碎):可复活,约两天内完全恢复
· 政权消亡后:意识体进入众安域,在众安域中同样不会死亡(详见第五章)。
3.6 耳坠
部分意识体拥有象征其国家的耳坠(并非所有意识体均有此特征,可自行设定特定角色是否佩戴)。
· 出现时机:与身体年龄定格同步——政权正式上台执政的那一刻,耳坠即同时出现。
· 物理属性:耳坠与意识体的血肉相连。耳垂处有一钉固定,耳坠本体悬空于钉下,无链条或连接物。
· 不可摘除性:若强行拆下耳坠,一段时间后耳坠会自动回到原处。意识体睡眠时不摘耳坠。
· 象征意义:耳坠的造型、材质、颜色等特征反映该国的文化或历史元素,具体设计为创作者决定。
3.7 众安域中的能力保留
意识体进入众安域后,所有能力(语言、体能、自愈等)完全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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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诞生与消亡
4.1 诞生时机与方式
新政权萌芽之际(以“系统自动判定”为准),新的意识体会以孩童形象诞生于现任意识体身边,并由后者抚养长大。
从政权萌芽到正式上台执政,无论现实时间历经多久(数月至数十年),意识体的身体与心理均会同步成长——其速度可理解为将普通人的成长过程按等比例缩放,确保在正式上台时刻恰好达到19–30岁之间的定格年龄节点。
4.2 抚养关系
现任意识体(代表当前政权)负责抚养未来的新意识体。抚养内容包括基本常识、行为规范等——意识体天生具备大多数知识与技能,因此教育负担极轻。抚养关系本质上是代际交接,不附带复杂情感绑定。
4.3 政权更替时的消亡
当政权被推翻或解体,代表该政权的意识体立即进入众安域(详见第五章)。与此同时,若新政权已正式上台,其对应的意识体(此前以孩童形态被抚养)接替成为现任意识体。
过渡期无时间差:旧意识体进入众安域与新意识体正式履职之间没有空隙。在新政权出现萌芽苗头时,旧意识体尚未退入众安域;只有政权正式被推翻/解体的那一刻,退入才发生。
4.4 政权“名存实亡”的情况
若政权理论上存在但已无实际控制力(如二战末期的纳粹德国),意识体直到政权彻底投降/灭亡时才进入众安域,在此之前仍保持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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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众安域(终结与归宿)
5.1 定义与分区
众安域是政权消亡后意识体及部分普通民众前往的死后世界。无战争、无动荡,形态与现实世界相似。分为两个区域:
· 普通民众区:占面积四分之三,接纳无重大罪孽的普通民众
· 意识体区:占面积四分之一,接纳所有进入众安域的意识体
两区之间自由往来,无物理隔离或阶级歧视。两区之间设有服务性工作(处理申请、维护秩序等),采用自愿原则,意识体与普通民众均可参与。
5.2 系统与法律
众安域存在类似于系统的自动运转机制(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自然形成,属纯粹程序,无独立意识,但具备以下能力:
· 全面了解每位居民(意识体或普通人)的内心与过往,所有信息均有档案记载
· 无法被欺骗(因其可直接读取思想)
· 自动筛选工作人员(管理申请等事务),筛选标准基于对个人心性、才能的客观评估
· 存在申诉机制,因系统判定绝对公正,申诉结果通常维持原判
众安域的法律基本与现实国家法律体系近似(禁止伤害、禁止偷窃等),具体条款未做详尽设定。违反法律的后果(如禁闭、限制行动等)亦未细化,会根据剧情需要后续补充。
5.3 申请与手续
· 沟通申请:在世意识体欲联系众安域中的已故意识体,需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前往办公楼或线上办理),审批即刻生效,无硬性标准(合理请求即可通过),次数及时长不限。
· 人间游玩:众安域中的意识体欲前往人间,同样需申请,即刻生效。游玩期间不可影响人间事务(不得透露未来、干预重大事件、改变历史进程等),但可以进行普通互动(聊天、游览、探访故地)。普通人可以看到并接触众安域来访者,对方可以互动。
5.4 时间与空间规则
· 时间流速:众安域与人间完全相同。
· 能力保留:所有能力(自愈、体能、语言等)在众安域中完全保留。
· 伤害与处置:意识体在众安域中若互相打斗,会造成伤害,伤害同样会愈合。但此类行为触犯众安域法律,由系统及工作人员依法处置。
5.5 死亡与复活的边界
进入众安域后,任何居民均不会死亡。政权消亡而进入众安域的意识体,以及普通民众,均处于永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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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政权更替与边界情况
6.1 政权分裂
当一个国家分裂为多个独立国家时:
· 原政权意识体:进入众安域
· 新国家意识体:各自在宣布独立的那一刻(即视为“政权萌芽”),以孩童形象诞生于各自的统治者(或新政治力量)身边,并在新政权正式上台时成长至定格年龄
6.2 政权合并
当多个国家合并为一个国家时:
· 所有旧政权意识体:全部进入众安域(无例外)
· 合并后的新国家:诞生一个全新的意识体。该意识体:
· 身体年龄重新设定(在19–30岁之间取一点)
· 拥有所有旧意识体的历史记忆,但记忆以“资料/知识”形式存在,并非亲身情感经历
· 人格、自我认同、历史视角均为全新,不受任何旧意识体的主观情感束缚
· 融合为强制进行,无论旧意识体意愿如何
6.3 流亡政府
定义:流亡政府指失去对本国领土的实际控制,但在法理上仍宣称代表该国,且获得部分国际承认的政治实体。
意识体归属规则:
· 意识体属于流亡政府(而非领土实际控制者)
· 状态:长期等待,不进入众安域
· 终结条件:当流亡政府的国家领导正式声明该国家灭亡时,意识体进入众安域。在此之前,无论流亡持续多久(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意识体均持续存在。
6.4 政权萌芽失败
若一个政权萌芽最终未能成功上台(如革命失败、分裂运动被镇压、独立未获承认等),该萌芽对应的意识体进入众安域。
6.5 政权名存实亡
政权理论上存在但已无实际控制力时,意识体直到政权彻底投降/灭亡才进入众安域,不提前退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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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意识体互动规范
7.1 国家立场与私人关系
意识体在公开正式场合的言行必须代表国家立场,不受私人关系影响。私人关系(友谊、恋爱、肉体关系等)不得干涉官方表态。正式场合的发言始终保持公式化、无个人情感。
7.2 私人关系的保密性与知晓范围
· 意识体没有义务公开私人关系
· 私人关系是否被其他意识体知晓,取决于亲近程度(朋友之间自然知晓,普通同事则未必)
· 知晓者通常不会利用此类信息作为政治筹码,因该信息对其无实质利益
· 若涉及不同国家意识体之间的亲密关系(如美中、英法等),统治者可能知情或不知情,但统治者无权干涉意识体的私人选择(除非该关系被认定危害国家安全)
7.3 统治者的命令与意识体的服从
· 最高统治者可以强制命令意识体执行任何任务(包括公开表态、事务工作等)
· 意识体有权拒绝,但拒绝可能引发不良影响(取决于统治者性格、当时局势、意识体自身衡量等)。实践中意识体极少拒绝。
· 无制度性保护:是否存在“红线”(如要求意识体伤害自己或他人)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良心。只要统治者不是“很闲或很变态”,一般不会提出极端要求。
· 统治者更换时,意识体与新旧统治者的关系不变——始终为服从上级的关系。意识体内心可能有个人偏好,但从不公开表态。
7.4 政权理念冲突时的代际关系
当旧政权意识体与新政权意识体代表的理念完全相反时:
· 旧意识体理解并接受“意识体必须听命于国家”的规则
· 对理念冲突不会产生芥蒂
· 若在众安域时期对继任者产生个人情感(如心疼、担忧),可能表现为克制的关注,但因被规则禁止干预政权运作(违反将受处罚,处罚内容未细化),通常不会采取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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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日常生活与法律框架
8.1 经济来源
意识体在人间的生活费用由政府拨款负担。暂无私有财产权的详细设定,但意识体可拥有个人物品及居住空间。
8.2 居住与隐私
· 意识体可居住于政府提供的住所,亦可自行选择住所
· 住所享有隐私权保护:统治者不得随意进入意识体的私人住所
· 多个意识体可以合住,但这种情况较少发生
8.3 休闲与爱好
· 意识体可发展个人爱好(绘画、音乐、运动等)作为释放压力的途径
· 可用于释放压力的方式包括:私人爱好、独处、与信任的人相处
· 是否拥有充足的休闲时间,取决于统治者的风格(统治者仁慈则时间充裕,统治者苛刻则可能频繁被征召)
8.4 恋爱与婚姻
场景 恋爱 婚姻
人间(与其他意识体) ✅ 允许 ❌ 不允许
人间(与普通人) ❌ 不允许❌ 不允许
众安域(与其他意识体) ✅ 允许 ✅ 允许
恋爱关系通常保持私密,不公开宣扬。不同国家意识体之间的恋爱不会因政治立场而被迫终止,但双方在公开场合仍须保持公式化互动。
8.5 民众认知与互动
· 普通民众知道意识体的存在(非保密信息)
· 民众对意识体的态度因人而异:有崇拜、有质疑、有漠不关心,亦有可能在动荡时期将意识体作为替罪羊
· 意识体可以与民众直接互动(上街、接受采访等),但需注意维持公众形象
· 替罪羊现象:意识体可能被统治者或民众当作精神依靠/仇恨对象,此为意识体身份的固有风险,主要取决于统治者的意志(“统治者想让你当替罪羊,你就只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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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设定效力与留白说明
· 本设定集涵盖所有已讨论并确认的规则。凡未在本文件中明确提及的内容,均视为未设定或待补充。
· 原创作者可在保持核心规则一致性的前提下,对未设定部分进行自由补充,无需修改本文件。
· 原创作者可根据叙事需要开启平行线(IF线) 故事。在平行线中,会对上述任意设定进行有限度修改,无需与本文件保持一致。平行线故事明确标注,以示与主线世界观的区分。
· 本设定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为该世界观下所有创作活动的唯一权威参考。
设定自己想的,世界观让ds帮我润色了,我是ds重度依赖患者行了吧
脆
海兰/格韦恩利希 多伊茨兰
Heiland/Gewöhnlich Deutschland
苏
那德伊达 萨维特 罗西亚
Ηадежда Совет Россия
意
里纳托 伊塔利亚
Rinato Italia
日
静川朝日
静川 あこがれ
魏玛
舒尔德贝 魏玛 多伊茨兰
Schulderbe Weimar Due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