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知道各位觉得可能ooc了,但是我们都已经到了忘川,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谈谈呢?所以,这就是开诚布公的坦白局,各位负责看,我负责ooc

OK,我们废话不多说,接上期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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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了下一章了,可以说了吧?

一点准备都不给孤吗?

本王觉得你不需要

很简单

和楚霸王不肯过江东是一个道理

还是有区别的

说到底也没什么,无非就是无颜面再活下去罢了

到了地下,也无颜面再见……

老夫看你在忘川活的挺好

emm……其实不追究,只会更愧疚吧……(美女小声)

老夫可没那么好心

我是孙武,我做证,他或许没有

有谁能坦然接受,在自己最为年轻、最为辉煌的时刻,却迎来一场惨痛的失败?

本……

除了你,不要变相的不要脸的夸自己

看得出来你怨气很深了

彼此彼此,你的恨意也不浅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要孤亲眼见证你成就霸业?绝无可能!

其实,本王很期待你和本王一样,将本王的霸业再度推翻,将本王再度囚为奴隶的那一刻

这种桥段,有一场就够了

再者,成为你?当真可笑!

随那千百年以后的人怎么说孤胆小如鼠,怎么样将孤和你比较,怎样嘲讽孤,奚落孤

孤也绝对不可能不你的后尘!

不要说的这么决绝,千百年以后你我二人的武器还不是放到了一个地方进行展览吗?

越王剑就是破铜烂铁。

吴王剑就是籍籍无名。

哇塞!这就是纯恨吗?好刺激!

文思泉涌啊……

我就知道我当初没写错

哇塞,真的会有人喜欢被追杀的感觉吗?好刺激!

@雪糕太太,你居然还敢出现!

给本王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彩衣娱夫!

@伐吴 你在哪我们一起去追他

@吞越 金戈馆

好,我先去拿绳子@再抽楚王二百鞭 大夫帮我

老夫这就来
算我一个!


我就在金戈馆,同去!

我也来帮忙

大夫一把年纪,还要进行这样剧烈的运动吗?

三位就这么奇妙地达成了一场共识吗?(美女震惊)

哎,大王,大王,加我一个,我们五湖商社提供强力绳索,保证将人捆住以后绝对挣脱不掉
好东西先买两条


哎,等等,等等,冯梦龙写的,你们找我姑苏词奴干什么?

朕出重金悬赏姑苏词奴,生者十万,死者二十万

虽然,但是,为什么死人比生人更值钱?

其实我觉得可以从轻发落的

许姑娘,万不能有此等想法,此人恶意诋毁,造谣,诽谤,滋生事端,已严重扰乱忘川居民日常关系,必须严惩

没错,@我要卷过于少保 ,可否把你家阿黄借来一用?

没问题,我这就去牵它

没想到吴越二国能够达成和平共处的条件,竟然是共同追杀一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