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默,一个被鬼缠了二十年的倒霉蛋。
不是那种披头散发、七窍流血的厉鬼。她叫阿渺,死的时候大概十五六岁,穿着民国时期的蓝布衫,总蹲在我家老屋的房梁上晃着脚丫子。第一次见面时,她歪着头问我:“你看得见我?”
从那天起,她成了我的影子。
小时候觉得可怕。半夜写作业,钢笔自己动起来;洗澡时镜子上会多出一行水雾写的字——“水温太烫”。父母带我去寺庙,住持看了一会儿,叹口气:“这姑娘没恶意,只是执念太深。你们家祖上受过她恩惠,这是来讨报恩债的。”
债主是个鬼,这设定够荒诞。
阿渺不伤人,但烦人。高考前一天,她把我复习资料全藏了,理由是:“你该睡觉了,明天考不好我养你。”我气得冲空气吼:“你拿什么养?烧纸钱吗?”
她沉默好久,轻声说:“我能让你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我以为她在吹牛,直到大学迎新晚会上,我看见台上唱歌的学长身边飘着个穿婚纱的女人,正冲台下观众龇牙。
“那是他未婚妻,”阿渺趴在我肩头解释,“车祸死的,不甘心,一直跟着他。”
“他看得见吗?”
“看不见。但每次唱歌,他都会对着空座位说‘这首送你’。”
我愣住。学长唱完鞠躬时,婚纱女人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逐渐变淡,消散了。
“她放下了。”阿渺的声音很轻,“你看,鬼比人简单多了。完成心愿就走,不像你们,明明心里有窟窿,还要笑着说没事。”
后来我开始靠这本事吃饭,给那些放不下的“人”传话。不收费,换点故事。阿渺总在旁边补充细节:“他骗你的,那老太太根本不是他亲奶奶。”“别信她,她生前偷了邻居三只鸡。”
我习惯了她无处不在。吃饭多摆双筷子,雨天出门多带把伞——阿渺怕淋湿,尽管她碰不到雨水。有次我发烧,昏沉沉看见她坐在床边,伸手想摸我额头,指尖穿过皮肤时,她脸上闪过一种比死还难过的表情。
“你是活人。”她说,“总有一天会老的,会死的,会把我忘干净。”
“那就一起死呗。”我烧糊涂了胡诌。
她笑了,眼睛弯成月牙:“林默,你是我养大的孩子,怎么这么傻。”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老宅拆迁。推土机进场时,阿渺突然说:“其实我不是来报恩的。”
“当年你曾祖父救过一个跳河的小姑娘,就是我。我醒来时已经咽气了,但魂魄没散,想当面说声谢谢。结果一等就是一百年,等到你出生,等你长大。”
“现在呢?说完了?”
她摇头:“现在不想说了。说了你就该赶我走了。”
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她站在废墟上,蓝布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阳光第一次穿透她的身体,在地上投下极淡的影子。
“林默,”她最后说,“我能抱你一下吗?”
我张开双臂,怀里空空荡荡。但肩头那阵凉意,比任何拥抱都重。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阿渺。搬进新公寓的第一晚,我习惯性多摆一双筷子,然后对着空气笑自己傻。
“水温太烫。”浴室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冲进去,镜子上水雾未散,旧式蓝布衫的少女蹲在浴缸边缘,晃着脚丫子。
“忘了告诉你,”她眨眨眼,“债没还完。”
窗外霓虹闪烁,把这该死的夜晚照得像白天一样亮。而我对着镜子,第一次觉得被鬼缠着,大概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