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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寒鸦传信

综影视:娇软美人惹得全员疯批

夜色像浸了墨的锦缎,沉沉地覆在王宫之上。质子宫坐落在皇城最偏僻的角落,连宫灯都比别处昏暗几分,衬得小院愈发冷寂。

殿里只点了一盏豆大的油灯,灯芯结着灯花,昏黄的光颤巍巍的,将澹台烬的影子投在斑驳的墙壁上拉得又细又长。

他坐在冰冷的木凳上,指尖捻着那片从御花园带回来的梨花瓣。花瓣已经被体温焐得软了些,边缘微微发蔫,却还残留着极淡的、沾过她裙摆的香气。他看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收进衣襟里,贴着心口那只小玉瓶放好。

瓷瓶的凉,花瓣的软,一起贴在胸口,像揣着一团又冷又烫的火。

六年质子生涯,他早把这深宫的一草一木、一虫一兽,都变成了自己的疆域。邪骨的力量在血脉里缓缓流淌,不用开口,只需要意念一动,世间飞禽走兽便会俯首听命。

他抬手,指尖轻轻叩了三下窗沿。

起初只有风声,片刻后扑棱棱的振翅声由远及近,一只接一只的寒鸦从夜色里钻出来,落在窗台上、院墙上、老槐树枝头,黑压压一片,却没有发出半点鸣叫。它们睁着黑亮的眼睛齐齐望着窗内的人,安静得像一群沉默的死士。

澹台烬抬眼,目光扫过鸦群,意识顺着夜风扩散开去。

他“看见”了宫墙下巡逻的禁军,“听见”了各宫寝殿里的低语,“感知”到了下水道里鼠群的窜动。这是独属于他的、藏在黑暗里的王国,无人知晓,无人能破。

世人皆以为他这个质子孤立无援,任人宰割。却没人知道,他手里握着的力量比整座盛王宫的守卫都要可怕。

只靠鸟兽终究有办不到的事,它们不通人情世故,辨不清朝堂上的勾心斗角,也没法替他拿到人类的物件。

所以一年前,他选中了两个人。

一个是掖庭的杂役陈三。他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人是因为鼠群带回消息,说这个杂役欠了赌债,被讨债的堵在冷宫后墙打得半死,求告无门。澹台烬让乌鸦衔了一小块银子丢在他面前救了他半条命,之后便每隔半月让乌鸦送一次碎银,换他听来的宫中闲话。陈三从不知道雇主是谁,只当是宫里哪个落难的贵人,对这位“恩人”又敬又怕,办事从来不敢打折扣。这次的内侍服饰和腰牌便是他托人仿造的,做得几可乱真。

另一个是城外杂货铺的王伙计。这人手脚不干净,常偷掌柜的货物出去倒卖,被澹台烬抓了把柄。他不用多做什么,只需要让乌鸦把证据丢在掌柜的柜台上就能让这人身败名裂。所以王伙计替他办事从来不敢有二心,采买药物、打探消息,都办得妥妥帖帖。

这两人算不得下属,更称不上心腹。在澹台烬眼里,他们和寒鸦、鼠群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工具。好用就留着,不好用随时都可以弃掉。他从来不会对任何人抱有期待,更不会让任何人靠近自己。

除了她。

他指尖轻点领头那只最壮硕的黑鸦,意识传过去:“去京郊围场,分三路。一路查野狼谷地形,找狼群巢穴;一路查禁军埋伏的位置、人数、换岗时间;一路跟着柔福宫的人,查清公主的营帐安排、随行护卫人数。”

黑鸦低低叫了一声振翅而起,带着三只同伴箭一般冲进了夜色里,往北郊的方向飞去。

紧接着他又闭上眼,意识沉入地下,向宫墙之外蔓延。

“鼠群听令:两日内,摸清野狼谷所有山洞、沟壑、密道,标记出每一处可以藏身、可以设伏的地方。”

“蛇群听令:明日启程,往野狼谷谷口聚集,藏在草丛石缝里,没有我的命令,不许现身。”

“蜂群、蚁群:分散在围场各处,随时听候调遣。”

一道道指令顺着大地、顺着风传出去,无数生灵接收到号令,从四面八方往围场汇聚,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在悄无声息地张开。

盛王想用狼群对付他,那他便送盛王一份大礼。野狼谷的狼群加上他招来的野蜂、毒蛇、山鼠,足够让那些禁军好好“享受”一番。

他还特意叮嘱,所有的毒虫猛兽都绕开柔福宫的营帐范围,他的小姑娘不能见这些血腥肮脏的东西。他甚至安排了一群最温顺的云雀守在她营帐周围,若是有危险便立刻鸣叫示警。

对别人,他是地狱来的恶鬼;对她,他愿意把所有的温柔都藏在暗处。

油灯的光晃了晃,灯花爆开,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澹台烬看着跳动的灯火,忽然想起了那天在御花园,她蹲下身把药膏递给他的样子。

那天他被几个太监围在墙角打,鞭子抽在背上火辣辣地疼。他咬着牙不肯求饶,像只被围猎的幼兽眼里满是戾气。就在这时,一道软软的声音响起来:“你们在做什么?怎么能欺负人!”

他抬头就看见她站在不远处,穿着嫩黄色的裙子像朵刚开的迎春花。她皱着眉喝止了那些太监,然后走过来蹲下身,把一只小玉瓶塞到他手里。

“这是上好的金疮药,抹上就不疼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盛着星光,“你别怕,以后他们不敢再欺负你了。”

那是他活了十几年第一次有人不带恶意地跟他说话,第一次有人给他递药,第一次有人说“你别怕”。

从那天起,他就记住了她。记住了她的声音,她的温度,她身上淡淡的兰花香。

她是他黑暗人生里,唯一的光。

所以这光只能属于他,谁也不能抢,谁也不能碰。萧凛不行,盛王不行,任何人都不行。

思绪收回来,澹台烬取过案头的纸笔。他的字瘦硬锋利,像他的人一样带着冷冽的锋芒。纸上飞快写下三味草药的名字,还有炮制的法子——要捣成浓汁混上新鲜羊血,装在瓷瓶里最能引狼群发狂。

他从案底的暗格里摸出一小块银子,约莫有五钱重,足够买这些药材还有富余。字条和银子一起用油布裹得严严实实,系在一只速度最快的黑鸦腿上。

“送去城外杂货铺,交给王伙计。两日后日落前,放在围场入口那棵老松的树洞里。”

黑鸦领命而去,转瞬就没了踪影。

做完这一切他又仔细核对了一遍所有的布置,确认没有半分疏漏。从进入围场的路线到引狼入阵的时机,再到脱身的退路,甚至连萧阮可能遇到的危险,都一一想到了应对的法子。

他从来都是这样,要么不做,要做就做绝。

油灯里的油快烧尽了,火光越来越暗,澹台烬抬手一口气吹灭了灯火。殿里瞬间陷入彻底的黑暗,只有窗外透进来的一点月光勾勒出他清瘦的轮廓。他手心里盘着一条细小的青蛇,蛇鳞泛着冷润的微光吐着信子,温顺地蹭着他的指尖。

窗外的槐树上寒鸦静静伫立,像一排排沉默的哨兵。

风停了,夜静得可怕。山雨欲来。

澹台烬抬眼,望向柔福宫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偏执又温柔的笑意。

“再等两日。”

“等我从围场回来,就带你走。”

他的声音很轻,消散在夜风里,却带着千钧的笃定。盛王想让他死在围场,简直是痴心妄想。他不仅要活着回来,还要带着他的光一起离开这座牢笼。

到时候,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自有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