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结束便是英语课,英语老师抱着厚厚的模拟卷走进教室,一进门便直奔主题。
“昨天的完形填空整体正确率很低,不少人单词积累薄弱,整篇读不通顺,今天当堂限时完成一套阅读加七选五,五十分钟收卷。”
话音落下,班里一片唉声叹气。英语一直是大部分理科生的软肋,冗长的阅读、绕弯的词义辨析,光是读完全文就要耗费不少时间。
陆时衍依旧从容,翻开试卷沉稳作答,是所有人心中稳拿高分的标杆。
没人把期待放在沈沐星身上,从前他英语试卷选择题全靠蒙,作文只会写最简单的短句,总分常年三四十分。
不少同学下意识瞥向后排,还等着看他对着试卷发呆的模样。
可此刻的沈沐星状态全然不同。
系统赋予的过目不忘天赋生效,过往三年模糊记不住的单词、语法、固定搭配,此刻清晰刻印在脑海里,长难句拆分一眼看透。
他指尖轻轻划过阅读题干,不用逐字反复琢磨,扫一眼就能抓住文章主旨和出题陷阱,笔尖飞快勾选答案。
旁人啃一篇阅读要七八分钟,沈沐星两三分钟就能完成一篇,四篇阅读加七选五一路畅通无阻,没有半点卡顿。
仅仅二十分钟,整套英语阅读习题全部写完。
他放下笔,随手拿起单词本安静背诵,动作自然淡然。
教室里不少人偷偷侧目,满脸不敢置信。
“他怎么这么快就写完了?不会又是随便乱选的吧?”
“上次英语周测他才36分,怎么可能二十分钟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