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搬进兰亭苑的时候,绝对没想过自己会跟一个五岁半的小孩成为朋友。
严格来说,她跟谁成为朋友都不太容易。不是因为难相处,而是因为太忙了。日程表密密麻麻,能抽出时间遛狗,已经是她在日程表上画了三个感叹号才保住的底线。
但她必须遛。因为盼盼太胖了。兽医说金毛正常体重在二十五到三十公斤之间,盼盼稳稳坐在三十六公斤上。兽医看了看盼盼,又看了看她,说:“少喂零食,多运动。”
林初夏觉得很冤枉。她没喂多少零食。但盼盼有一种特殊技能——会用“我好饿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的眼神盯着每一个路过的人,而它的眼神实在太有说服力了。
总之,遛狗成了每天傍晚的固定项目。
兰亭苑隔壁有个社区公园,走过去八分钟。她通常挑角落的长椅坐下,让盼盼在附近跑一跑,自己戴着口罩低头刷手机。偶尔有人认出她来,她会笑着做个“嘘”的手势。大部分时候没人认出她。戴着口罩和框架眼镜、扎个丸子头、穿着宽松T恤和运动裤的林初夏,跟舞台上那个闪闪发光的“歌后”看起来像是两个人。这让她感到安全。
那天傍晚一切如常,直到盼盼突然挣脱了狗绳。
“盼盼!慢点儿——”
林初夏追上去,然后看见了盼盼的目的地。沙坑。沙坑边上蹲着一个小男孩,很小一个,目测五六岁,穿蓝色条纹T恤和米色短裤,手里攥着一把塑料铲子。
小十八蹲在沙坑边上,手里的铲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挖着沙子。爷爷在远处下棋,声音时而拔高时而低落,什么“将军”、“死棋”、“放屁”——爷爷下棋的时候老说“放屁”,奶奶说这样不好,爷爷不听。
他没兴趣看下棋。他对沙子也没什么兴趣。他只是不想太早回家——回家也是看电视,奶奶会把遥控器藏在沙发垫子底下,说他看太多动画片眼睛要坏掉。
然后他看见了一只狗。一只金毛。一只很胖很胖的金毛,正甩着舌头朝他小跑过来,四条腿倒腾得挺欢快,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毛在夕阳底下泛着金光,跑起来浑身的肉都在抖。
小十八一下子就笑了。
金毛跑到沙坑边上,一屁股坐下来——沙坑边缘被它坐塌了一块,沙子簌簌往下掉。小十八笑出了声。这只狗太好玩了。它坐在那里歪着脑袋看他,舌头伸在外面哈哈喘气,表情像做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他蹲下来,伸出手摸了摸金毛的脑袋。毛毛软软的,暖烘烘的,摸上去跟他床上那个毛绒玩具完全不一样。金毛把脑袋往他手心里使劲蹭,尾巴在沙子里扫来扫去。
“它叫什么名字呀?”他问。
“盼盼,盼望的盼。”林初夏在小孩旁边蹲下来。
近距离看,这孩子眼睛很干净,睫毛很长,说话的时候认真地看着你,让人没法不搭理他。盼盼还在拼命往他手心里拱,尾巴摇得像个电动扫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