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的十月,太阳像是粘在了皮肤上,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
我蹲在影视基地外围的树荫下,手里死死攥着那台跟我半条命一样贵的单反,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周围全是跟我一样的“同行”——各个站子的站姐、代拍,大家沉默着,像是一群潜伏的猎手,只等目标出现。
对讲机里传来一阵嘈杂的电流声,紧接着有人压低嗓子喊了一句:“来了来了!黑色保姆车!车牌尾号是X!”
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
不远处,那辆传闻中的黑色商务车缓缓驶入视野,稳稳停在了红毯入口。车门滑开,最先落地的是一双裹在黑色长裤里的腿,接着,那个我在屏幕里看过无数次的脸,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撞进了我的视线里。
是丁程鑫。
哪怕隔了几十米,哪怕周围嘈杂拥挤,他周身那种清冷又疏离的气场还是格外扎眼。他微微低头,耳边碎发遮住了一点下颌线,正侧头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说着什么,神情是我从未在直拍里见过的疲惫。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举起相机,指尖飞快按下快门。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人群突然骚动起来。
原本维持秩序的围栏被挤得变形,我被身后一股蛮力狠狠撞了一下,踉跄着往前扑去。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手里的相机磕到了什么东西,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嘶——”
一声压抑的痛呼响起。
我慌乱地抬头,这才发现自己撞到的不是墙,而是一个穿着工作马甲的中年男人。他此刻正捂着手腕,脸色惨白,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往下滚,手里的保温杯和文件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去扶他,触手却是一片冰凉,“您没事吧?”
“没、没事……”他摆摆手,想弯腰捡东西,却疼得倒抽一口冷气,整个人往下滑。
就在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横插过来,稳稳扶住了他的胳膊。
我僵在原地。
丁程鑫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正微微蹙着眉,看着这个受伤的工作人员。他离我好近,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道,混合着一点点被太阳晒过的温热气息。
“还能走吗?”他开口,声音比采访里听起来要更低哑一些,带着点刚下车时的倦意。
工作人员苦笑着摇头,指了指手腕:“估计是脱臼了,这下完了,今天的活儿没人干了。”
空气凝固了一秒。
下一秒,那个工作人员突然死死抓住了我的手腕,眼神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亮了起来:“姑娘!你是来应聘实习生的吧?刚才看你在那边登记来着!”
我:“???”
我什么时候登记了?我明明是来爬墙根的啊喂!
“能不能帮个忙?就半天!顶一下生活助理的活儿!”他语速飞快,甚至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公司给三倍工资!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三倍工资。
这四个字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一边是贫穷的现实,一边是即将社会性死亡的尴尬。
我下意识想拒绝,余光却瞥见丁程鑫正低头看表,眉心蹙得更紧,显然时间紧迫。
那一刻,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大概是贫穷战胜了理智,我听见自己脱口而出:
“好、好吧。”
话音刚落,我就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丁程鑫闻言,终于正眼看向我。
那双眼睛很淡,像含着一层薄雾,没什么情绪地扫过我慌乱的脸,最后只落下淡淡的一句:
“那就麻烦你了。”
……
救命。
我现在跑,还来得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