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下午,马嘉祺去图书馆复习。
他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把书和笔记本摊开,笔搁在书脊上,开始看昨天没看完的那一章。图书馆里很安静,空调开得足,吹得书页微微作响。偶尔有人从走廊经过,脚步声被地毯吸收了大半,只剩下很轻的闷响。
他看了大概半小时,抬头活动了一下脖子。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
隔了两排书架,靠角落的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人。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卫衣,帽子没有戴,头发看起来刚洗过,蓬松地搭在额前。他正低着头写字,笔尖在纸上移动得很快,偶尔停下来翻一页书,翻页的动作很利落。
是丁程鑫。
马嘉祺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秒。
然后他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他翻了一页,目光落在书页上,开始读第一行。读完第一行,去读第二行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视线不自觉地往那个方向偏了一点。他把视线拉回来,重新读了一遍第二行。这次读进去了。
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又抬了一次头。这次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活动一下脖子,目光自然而然地扫过那个方向。丁程鑫还在那里,姿势跟刚才差不多,只是面前多了一杯水,透明的杯子,里面的水已经喝了一半。
马嘉祺收回目光,低下头,继续看书。
他发现自己刚才读的那一段,脑子里没有留下任何印象。他又重新读了一遍。
图书馆里很安静。空调的嗡嗡声,翻书页的沙沙声,远处有人轻轻咳嗽了一声,很快又安静下来。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在桌面上投下一块明亮的四边形,光斑里浮动着细小的尘埃。
马嘉祺又看了一会儿书。这次他读进去了,连续读了四五页,没有走神。他在一个段落旁边用铅笔画了一条浅浅的线,然后翻到下一页。
翻页的时候,他余光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他抬起头。
丁程鑫站了起来,拿着杯子,大概是去接水。他站起来的时候伸了个懒腰——很自然的动作,手臂往上伸展了一下,卫衣的下摆被带起来一点,露出一小截腰。他自己大概没意识到,伸完之后就拿着杯子往饮水机的方向走了。3
这对图书馆互动好甜啊
好细,好白,直到丁程鑫走远了,马嘉祺突然想起来自己在干什么猛的低下头,继续看书,天生白嫩的皮肤不禁泛起粉嫩嫩的颜色。
他的目光落在书页上,但那一行字他看了好几遍才看清楚写的是什么。他眨了一下眼睛,把那行字读进去了,然后翻了一页,内心却无法平静。
过了一会儿,脚步声由远及近。他没有抬头,但他知道那个人回来了。脚步声在经过他这一排的时候顿了一下——很短暂的停顿,大概只有半秒——然后继续往前,走回那个靠角落的位置。
马嘉祺没有抬头。
他继续看书,笔尖在纸上游走,在重点句子下面画线。他画得很认真,一笔一笔的,力求每条线都画直。
他没有再抬头看那个方向。
但他知道那个人就在那里,隔了两排书架,靠角落的位置。这个认知像一颗小石子一样,安安静静地躺在他心里的某个角落,不硌人,但他知道它在。
他翻了一页书,继续往下看。
窗外的阳光慢慢移动,那块明亮的四边形从桌面的左边移到了右边。图书馆里的人来来走走,有人进来,有人离开,脚步声轻而急促。丁程鑫始终没有走,一直坐在那个角落里,偶尔翻书,偶尔写字,偶尔停下来看着窗外发一会儿呆。
马嘉祺也没有走。
他把剩下的章节全部看完了,合上书,收拾好东西,站起来。
他走的时候没有往那个方向看。他背着书包,从另一侧的通道绕了出去,走出了图书馆。
外面的天已经有点暗了,风比下午小了一些。他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步子不快不慢。路两旁的树被风吹了一天,枝叶还有些微微的晃动。
他走了一段路,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今天下午在图书馆的效率好像还不错。看了好几章,笔记也做完了。比前两天在宿舍复习的效率高。
可能是因为图书馆的氛围比较好吧。他在心里想。
他把书包往上颠了颠,加快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