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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搬家的那天

穿进评论区,劝分999对怨侣

沈砚搬家那天是个周六。 十二月第一天,天气预报说多云转晴,最高温度六度。林知早上起来的时候沈砚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他东西不多,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也只装了一个双肩包。包里塞着几件换洗衣服、林知给他买的一双棉拖鞋、那本翻了很多遍的旧杂志,还有她出租屋的备用钥匙。他站在玄关换鞋的时候林知从卧室里出来,头发乱着,外套披在肩上。

“就走了?”她问。

“嗯。约了房东八点半拿钥匙。”

林知看了一眼他背上那个包。瘪瘪的,拉链都没完全拉上,露出一截杂志的边角。她走过去帮他把拉链拉好了,拍了拍包面。“中午过去看看你那边收拾得怎么样。”

沈砚点了点头,推开门走了。楼道里脚步声往下走了半层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往下。林知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关上门。

出租屋空了一半。沙发上没有他坐着看杂志的身影了,茶几上少了他那个水杯,阳台上的绿萝旁边空了一块,之前他搁在那儿的那本旧杂志也没了。她站在客厅中间环顾了一圈,觉得这间屋子忽然变得很大。她走到书桌前坐下来,打开电脑,文档自动保存了昨天的内容。光标停在末尾,等着她往下写。她盯着那个闪烁的光标看了一会儿,手指搁在键盘上没有动。

以前她写稿的时候,沈砚就在客厅里待着。她听得到他翻杂志的声音、他倒水的声音、他在阳台上走动的脚步声。那些声响填在她写作的间隙里,让她觉得屋子里有活气。今天那些声音全没了。只有键盘声和窗外偶尔飞过的鸟叫。她写了两百来个字,删了一百多,又写了两百多,又删了。来来回回折腾到十一点半,看了看字数统计,净增长不到三百。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拎了外套出门。路过楼下小卖部的时候买了两盒炒饭,一份红烧肉,一份番茄炒蛋。拎着塑料袋走到隔壁街那排老居民楼,在巷口碰到了沈砚。他正从楼里出来,手里攥着一把新钥匙,看到她的时候抬了一下手。

“收拾好了。进来看看。”

林知跟着他进了院子。桂花树的叶子在午后的光里绿得发亮,枝头的小花苞比上次来看的时候大了一点。沈砚推开房门让她进去。屋子跟上次来看的时候不一样了。他把双肩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了,棉拖鞋搁在门口,旧杂志放在窗台上。厨房的灶台上多了一只新锅,厚底的,不锈钢色,锅盖上贴着价签还没撕干净。

“你买锅了?”林知把炒饭放在小桌上。

“嗯。早上路过超市买的。这个厚,煎蛋不会老。”他说这话的时候把锅拿起来给她看了一眼,表情很认真。

林知把炒饭分了两份,一人一份坐在小桌前吃。屋里还没有买椅子,两个人坐在房东留下的两个旧塑料凳上。窗外的光从南边照进来,把整间屋子照得暖融融的。沈砚吃了几口炒饭之后站起来去厨房,打开灶火,把那只新锅架上去热了一下,倒了点油,打了一个蛋进去。他站在灶台前面看着蛋在锅里滋啦响,等了一会儿翻了个面,煎好了盛出来放在盘子里端到林知面前。

“你尝尝。这次应该不老。”

林知夹了一筷子。蛋黄是溏心的,边缘焦脆,确实不老。她嚼了嚼,点了点头。沈砚笑了一下,那种笑不夸张,嘴角弯了一下就收回去了。他坐回去继续吃炒饭。

吃完之后林知帮他把碗洗了。两个人在小屋里站着,一个擦碗一个放碗。厨房很窄,转身的时候肩膀会碰到。沈砚把碗放进橱柜里,林知擦干了手站在窗边看那棵桂花树。她看了一会儿,转过身来靠着窗台,问他:“你今天下午干什么?”

“想去附近转转。看看菜市场在哪,超市几点关门。”他想了想,“还想买张桌子。写东西用。”

林知愣了一下:“写东西?”

“嗯。我不能天天光走路买栗子。”他把抹布搭在灶台上,转过身来看着她,“我想试着写点东西。不知道写什么。但你在那边写稿子,我在这边坐着发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我想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写。”

林知靠着窗台看了他几秒。她没写过他会写东西。她给他的人物设定里没有这一条。她忽然觉得自己像是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前这个人她认识,但又好像每天都能发现他不认识的那一面。

“你想写什么?”她问。

“不知道。没想好。也许先写点今天买菜花了多少钱、桂花树的花苞长了几颗这种。”他挠了一下后脑勺,“听起来挺没意思的。”

林知从窗台上直起身来走到他面前。她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写吧。写什么都行。写完了给我看看。”

沈砚点了点头。林知拿起外套准备走。走到玄关换鞋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这间小屋。南窗透进来的光落在地板上,沈砚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围着围裙,手还湿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应该记下来。她今晚回去要把它写进稿子里。不是写“沈砚在厨房门口站着”,而是写他围着围裙手湿着站在一间有桂花树的小屋里,抬头看着她笑了一下。

“走了。”她推开门。

“路上慢点。”他在身后说。

林知走出院子,穿过巷子,走上大街。十二月的冷风迎面扑过来,她把外套拉链拉到下巴。走了几步她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新消息。她把手机放回去继续走。路过小卖部的时候她停了一下,进去买了三根雪糕,红豆绿豆巧克力各一根,揣在袋子里拎回了家。

那天晚上她坐在书桌前写稿。写了一千多字,写得很顺。写的是沈砚站在厨房门口的画面。她写完读了一遍,觉得这个画面比她之前写的所有甜宠桥段都好看。她把稿子保存了,然后打开一个新文档,建了一个文件,取名“观察记录”。她在第一行打了一行字:“沈砚搬出去第一天。煎蛋不老。想学写字。”

白色空间里,进度条从50%跳到了58%。

苏晚端着茶杯看了一会儿林知把“观察记录”文档保存起来的样子。她放下杯子说了一句:“她建了一个新文档。不给他看了。”

林溪点了点头。她注意到沈砚那边已经关了灯。小屋里黑着,只有窗外的路灯透进来一点光。他大概睡了。明天早上他会去菜市场,会买一张桌子,会坐下来试着写点东西。写什么还不知道。但他在写了。2

段评

大大写的情绪和氛围都特别到位,看着超有代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