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年间,宝亲王府。
弘历倚着栏杆,指尖捏着那杆朱砂红的鸟食签,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笼中画眉。
角门处传来靴底碾过青砖的湿响。
弘历没抬头,先笑了。
他眼尖,傅恒刚踏进游廊第三步,他就瞥见那月白衣襟上一点油星子,那是郊外野灶爆出来的、粗劣的烟火气。
“哟,终于舍得回来了?”
弘历收了鸟食罐,伸出两根手指,虚虚点着傅恒衣摆。
那衣料上沾着酒气,烈,粗劣,混着京郊十里坡的湿泥味儿。
“本王替你数着呢,这个月第七回。寻你时,你的小厮嘴笨,只会说‘公子踏春去了’。
本王倒想问问,那郊外是埋了千两黄金,还是住了九天玄女?怎的从前没见富察公子这般爱踏青啊。”
傅恒垂着眼,声音淡淡的:“……没什么。”
“没什么?”弘历嗤笑。“傅恒,你当本王瞎?你这状态就不对劲,富察·傅恒,你这是……思春了?”
“不是。”
傅恒想找一个准确的词,来表达这些日子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失魂落魄。
“只是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子。”
“能有多特别?三头六臂?青面獠牙?还是长了双能勾魂的狐狸眼?”
“比三头六臂还吓人,她根本就不像个女人。”
弘历愣了一瞬。
随即爆发出大笑,笑得廊下那笼画眉扑棱棱乱撞。
“不像个女人?傅恒,你莫不是疯了?不像女人,还能让你富察·傅恒丢了魂?你眼光何时这般刁钻了?”
“就是很特别,她眼里没有我。”
弘历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太了解傅恒了。
满京贵女的眼波往他身上堆,傅恒从来都不接,也从来不屑接。
傅恒是人群中的雪,是贵女们够不到的月,他早习惯了被仰望、被追逐、被爱慕,习惯到把那些情意当成廊下风吹过的寻常,连拂袖都嫌多余。
可此刻,傅恒站在他面前,靴底嵌着郊外的泥,衣襟带着粗劣的酒气,眼神发空,像个刚被雷劈过的愣头青。
一个从来被众生仰望的人,第一次尝到了“不被看见”的滋味。
弘历捏着鸟食签的手,顿在半空。
“那本王可就好奇了,到底是何方神圣,连富察傅恒都入不了她的眼?”
“王爷……她真的不一样。”
弘历又捏起一撮鸟食,撒进笼中。
“能有什么不一样?宫里的女人,王府里的女人,本王见得多了。
端庄的像隔着一层薄纱,清高的端着架子,娇纵的成了跋扈,胆小的视本王如洪水猛兽……每一种都有迹可循,每一种都不过如此,再不一样,也不过是女人。
不过……”他抬眼,目光落在傅恒身上,笑了笑,“能让富察傅恒变成愣头青的,本王倒真想见见。”
“我和她……才刚熟悉,连朋友还不是。”
“没关系啊,熟悉熟悉了,就成朋友了。
你可是本王最信任的人,你的朋友就是本王的朋友,富察公子,你可不能吝啬啊。”
“……”
傅恒沉默地看着他。
他想说“王爷还是不见为好”,那野丫头眼里没有规矩,没有尊卑。
可话到嘴边,又化作一声无声的叹息。
弘历那时还不知道。
有些人生来就不在“不过是”的范畴里。
她不是笼中雀,不是檐下鸟,不是任何可以被金屋藏起的娇。
她是野火,是长风。
而后来,真正为她丢了魂、低了头、心甘情愿做那条“被驯服的狗”的人,不是傅恒。
是他弘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