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发店出来,信一带着林清许在城寨里认路。
城寨的巷子窄得像迷宫,头顶是密密麻麻的电线和晾衣杆。
尿布、工装裤和格子床单在风里滴着水,偶尔有一两件晾得太低,走路的人得侧着身子才能避开。
两边的店铺招牌横七竖八地伸出来,白底红字的“周记药行”、黄底黑字的“成记米铺”、还有一块只剩“茶”字还亮着灯的凉茶招牌。
把本来就逼仄的天空割成一条条不规则的碎片。
脚下永远是湿的,分不清是洗澡洗头的水、洗菜水还是昨晚那场雨积下来的。
空气里混着铁锈、草药、鱼丸汤和垃圾的味道,不算好闻,但闻久了也就习惯了。
每隔几十米,头顶就有一架飞机低空掠过,引擎声震得铁皮屋檐嗡嗡响。
林清许跟在信一旁边,踩过一摊积水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布鞋。
鞋尖已经溅上了几点泥。
信一回头正要说什么,看见她低头看鞋,下意识把手往后伸了一下。
大概是做好了扶她的准备,结果她稳稳当当地跨过去了,连晃都没晃一下。

对不起哦,阿清,城寨的环境委屈你了。
你道什么歉,又不是你的错,我以前住的地方比这还破。

林清许把碎发别到耳后,语气随意又正经,安慰快破碎的小狗,人人有责。
这挺好的,热闹。


你以前住的什么地方?
跟这差不多窄,也很吵吵,街口也有家卖叉烧饭的,不过没这家的香。

她指了指前面巷口飘出来的油烟,一个光着膀子系着围裙的光头正掂着铁锅,猛火灶的火苗蹿得老高。
林清许自然是安慰他的,不过看信一的样子,他不仅深信不疑且有点心疼。
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江浙沪独生女,租房都是整租,环境再差也有空调电器,别说城市环卫还有外卖了。
林清许瞅着卷毛小狗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顺口安慰安慰,也是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信一带着林清许在阿七的店里找了张靠墙的折叠桌坐下,叫了两份叉烧饭。
饭上得很快,白瓷碗,米粒饱满,叉烧切得厚薄均匀,边缘微微焦脆,淋了层亮晶晶的蜜汁。
林清许吃了一口,感叹好吃。
信一说阿七的叉烧是城寨一绝,龙哥每天都要来吃一碗。
她说比她街口那家强,那家的叉烧切得跟纸一样薄,少的可怜。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很快各自吃完。
信一站起身说去趟厕所就回来,步伐有点急,背影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过了不到十分钟他回来了,手里多了个东西。
一束红玫瑰。
这次绝对不是路边摘的野花,是真正的红玫瑰。
用米色包装纸裹着,茎上的刺已经处理过了,花瓣上还带着刚喷上去的水珠。
他走到她面前站定,把花往她面前一递。
动作很用力,幅度大得像在递一件怕对方不收的礼物。
他的耳根已经红得不像话,脖子上的皮肤也泛起了淡淡的粉色。
但眼睛没有躲,直直地看着她。

我刚刚跑去花店买的。这次该是尾款了,是正式表白。
他顿了顿,像是提前想好的台词在说出口的那一刻全部忘光。
然后他认命的放弃了所有修饰,紧张的咽了咽口水,认真的开口。

阿清,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你端着茶壶站在水晶吊灯下面,眼睛亮晶晶的,我就觉得这姑娘好特别。绝对不是因为可怜你,也不是因为你被人欺负。我就是…就是觉得你笑起来特别好看。那天你帮我整理领带,手指碰到我脖子的时候,我就想,如果这辈子每天早上醒来都能有你给我整理领带就好了。
林清许接过那束玫瑰。
花很新鲜,玫瑰的香气在满是叉烧饭的空气里显得格外不真实。
她低头看着花瓣上的水珠,然后用那束花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肩膀。
信一哥哥,你把买花的钱留着买叉烧饭多好。花又不能吃。

她往前迈了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几乎没有。
她身上带着阿七饭摊上的烟火气,他衬衫领口透出力士香皂的皂角味。
她伸出手扯住他衬衫前襟,把他拉得更近了些,然后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很轻地碰了一下。
信一僵住了。
他的大脑在那一刻显然停止了运转,但他的身体比意识更快地做出了反应。
他伸手扣住了她的后腰,把她拉回来,低头重新吻了上去。
这一次不是蜻蜓点水。
他的嘴唇比她想象中更柔软,但力道是生涩的、急切的,像是憋了很久的话终于找到了不用说的出口。
巷口的风从他们身边挤过去,吹得头顶的晾衣杆上的衣服啪啪作响,遮住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和衣料摩挲的细微声响。
她伸手攀上他的肩膀,手指碰到他后颈的小卷毛,软乎乎的,手感很好,皮肤烫得惊人。
他手臂收紧,把她整个人圈进怀里。
他的嘴唇从她嘴角滑到下巴,呼吸粗重而克制,手指在她腰侧收紧又松开,像在反复确认什么。
然后他忽然停下来,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呼吸还没平稳。

阿清~~,你怎么连接吻都不让我主动啊?
语气有点困惑也有点委屈,像被人抢了台词。
不是你先买的玫瑰花吗?

林清许闭着眼睛,睫毛擦过他的眉骨。

花是花,亲是亲,两回事。
信一的声音在她嘴唇上方很低,气息还没稳,手指却已不自觉地缠上她的袖口。
那你还亲那么久?


因为没亲够,亲不够。
他说这话的时候终于不结巴也不害羞了,还蹭了蹭林清许额头。
玫瑰花被夹在两人之间,有一瓣被压出了浅浅的折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