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真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眼底确实有青黑,嘴唇也干得起皮,心里那点委屈瞬间变成了心疼。他想说“那你好好休息,不用专门跑来陪我”,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他太想见丁程鑫了,舍不得主动推开。
“那你要多吃点,补补。”张真源说着,在菜单上勾了几道菜,都是丁程鑫爱吃的。
丁程鑫看了一眼他点的菜,嘴角弯了弯:“你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张真源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撒娇的意思,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星期几。
丁程鑫看着他,目光里闪过一丝复杂的东西,但很快被惯常的温柔覆盖了。他伸出手,隔着桌子握了握张真源的手指,拇指在他手背上画了个圈:“辛苦了。”
短短三个字,张真源就觉得这些天的等待和失落都有了意义。他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人,一句“辛苦了”就能抵消五天的冷落,一顿饭就能让他重新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服务员上菜的时候,丁程鑫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拿起来看了一眼,表情没有变化,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继续吃饭。
张真源没有看到那条消息的内容,但他看到了丁程鑫扣手机的动作。以前丁程鑫从来不会把手机屏幕朝下扣着,他收到消息都是当着张真源的面看的,有时候还会把有意思的内容念给他听。
这个变化很小,小到可以被无数种理由解释。手机快没电了不想屏幕亮着,或者只是随手一放,没有任何意义。
但张真源注意到了。
他越来越擅长注意到这些细节了。丁程鑫回消息的速度、说话的语气、看他的眼神、触碰他的方式,所有这些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像一幅画被一点点抽走颜色,起初看不出区别,等发现的时候已经灰了一大片。
他什么都没说,笑着给丁程鑫夹了一块牛排,问他好不好吃。
丁程鑫说好吃,然后低头继续看手机,虽然屏幕是扣着的,但他的目光一直往那个方向飘,手指时不时地摩挲着手机边框,像在等待什么。
张真源安静地吃完了整顿饭,把那块牛排切得很小,嚼了很久,因为他不想在嘴里没有东西的时候不知道该说什么。
吃完饭,丁程鑫送他回家,车停在老位置,楼下那棵槐树的叶子已经黄了大半,风一吹就落下来,铺了一地。
“不上去了?”张真源问。
“不了,明天一早还有个会。”丁程鑫看了看手表,动作很明显,是在暗示时间不早了。
张真源点点头,解开安全带,倾过身在丁程鑫脸颊上亲了一下。丁程鑫转过头来,扣住他的后脑勺,在他唇上落了一个吻,短暂的、程序化的,像完成一个仪式。
“早点睡。”丁程鑫说。
“你也是。”张真源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他站在楼道口,这一次没有看丁程鑫的车离开,而是直接转身上了楼。脚步很快,一级一级地往上走,声控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到了四楼,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关门,靠在门板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公寓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冰箱压缩机运转的声音。他换了鞋,走进厨房倒了杯水,打开冰箱的时候看到了那个蛋糕盒子,里面的“百日快乐”蛋糕早就不在了,他后来一个人吃完了,吃了三天,每一口都是奶油和失望混合的味道。
他把冰箱门关上,端着水杯走到窗边,往下看了一眼。
丁程鑫的车已经不见了。
他站在那里,喝着水,目光落在空荡荡的停车位上,脑子里转着很多念头。他想给丁程鑫发一条消息,想说“到家了告诉我一声”,但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因为他不想成为一个黏人的、让人厌烦的恋人。
他想起丁程鑫最开始追他的时候,消息是秒回的,电话是一打就是一个小时的,每次见面都舍不得分开,恨不得把一天掰成两天用。那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遇到了一个这么好的人,对自己这么好。
现在的丁程鑫变了吗?还是说他从来没有变过,只是自己之前没有看清?
张真源放下水杯,走进了浴室。热水冲下来的时候,他闭上眼睛,让水流过他的脸,分不清哪些是水,哪些是别的什么。
他告诉自己,再给丁程鑫一些时间。也许他真的只是太忙了,等那个新项目上线结束就好了,等忙完这一阵就好了,等一切都稳定下来就好了。
他总是在等。等他忙完,等他不忙,等他回来,等他爱自己。
而在城市的另一个方向,丁程鑫的车停在一家酒店的停车场。他没有回公寓,而是去了一个预订好的房间,推门进去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有人在等了。
是一个女人,长发,长腿,穿着一件酒红色的连衣裙,看到丁程鑫进来,笑盈盈地迎上去,勾住他的脖子,踮起脚亲了他一下。
“怎么这么晚?”她问,声音里带着一丝娇嗔。
“陪人吃饭。”丁程鑫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
“谁啊?女的?”
“男的。”丁程鑫喝了口酒,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手指在她肩膀上漫不经心地画着圈。
“男朋友?”她问,语气里没有嫉妒,更像是一种试探。
丁程鑫看了她一眼,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然后低头吻住了她,用行动堵住了她所有的问题。
在这个房间里,没有张真源,没有承诺,没有任何需要负责的东西。只有此时此刻,只有这个不用费心去爱的人,只有一杯酒和一整个不用思考的夜晚。
丁程鑫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张真源给他夹菜时的笑容,那双亮晶晶的、充满信任的眼睛。
他觉得有一瞬间的不舒服,像衣服上沾了什么东西,拍一拍就能掉。
于是他就真的把那个画面从脑海里拍掉了,翻了个身,搂紧了身边的人。
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在张真源和自由之间,他选择了自由。而张真源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选择的存在,因为他会把这个部分藏得很好,藏到连自己都快忘了的程度。
忘记自己是谁,是丁程鑫最擅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