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广州后,日子恢复了平静。乐乐每天在花园里追蝴蝶,在草坪上打滚,在沙发上睡觉。铃铛叮叮当当地响着,从早到晚,像一首唱不完的歌。樱之萌以为老家的那些糟心事终于翻篇了。她错了。
消息传得很快。李桂花被判刑了,李桂兰被拘留了,马奎也被判了。村里人议论纷纷,有人同情,有人活该,有人庆幸自己没掺和。消息传到了更远的地方——传到了邻村,传到了镇上,传到了县城,传到了一个叫张翠花的人耳朵里。
张翠花是樱之萌二姨姥姥家的远房亲戚,论辈分樱之萌该叫她一声表姨。她住在邻村,离樱之萌二婶家隔着两个村子,平时没什么来往。她听说樱之萌有钱,眼睛亮了。她听说李桂花偷狗被判了刑,眼睛更亮了——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觉得机会来了。李桂花失败了,是因为她太蠢。砸鸡蛋、扎小人、偷狗,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张翠花不一样,她自认为有文化、有脑子、有手段。她在县城读过高中,虽然没毕业,但在村里算是有学问的人了。她看过几本法律书,知道什么叫“敲诈”,什么叫“勒索”,什么叫“寻衅滋事”。她知道什么事不能做,也知道什么事可以做。
她在网上查了樱之萌的资料——樱雪集团千金,东大学生,男朋友是日本人,家里很有钱。张翠花盯着屏幕上的照片,心里盘算着。
她没有直接去找樱之萌。她知道那样太蠢,李桂花就是那样栽的。她写了一封信。
信写得很长,字迹工工整整。大意是——你小时候,你爸妈忙,我带过你几天,你那时候多乖多可爱,现在你发财了,不能忘了我。我需要钱,不多,二十万。你不给我,我就去法院告你。告你什么?告你遗弃罪。你小时候我带过你,算你的监护人,你现在不管我,就是遗弃。张翠花不知道遗弃罪是什么,她只是在网上搜了一下。她觉得这个词听起来很严重,樱之萌一定会怕。
信寄到了广州。樱之萌拆开信封,看完,沉默了很久。乐乐趴在脚边仰着头看她,不知道姐姐为什么突然不说话了。
“月。你过来看看。”夜神月接过信纸,看完,也沉默了很久。“……遗弃罪。她是你什么人?”
“远房亲戚。我二姨姥姥家的。论辈分叫表姨。小时候见过一两次,没带过我一天。”
他放下信纸。“……她想讹你。二十万。”樱之萌笑了,笑容很淡。“她比李桂花聪明,知道写信,知道找法律条文,知道留证据。但她搞错了一件事——她不是我监护人。我小时候,她没带过我一天。”
“你打算怎么办?”
“不回。她要是再写,我再考虑。”
第二天,又收到一封信。张翠花大概以为樱之萌没收到第一封,又写了一封,内容差不多,语气更强硬了。“你不给我钱,我就去广州找你。你不怕丢人,我怕什么?”樱之萌看着那行字,终于笑了。
夜神月拿过信纸看了一遍。“……她说要来广州。”
“嗯。让她来。”
“你打算怎么处理?”
樱之萌拿起手机,给大哥打了个电话。“哥,有人给我写信,说小时候带过我,要二十万,不给就告我遗弃。”
“谁?”
“张翠花。二姨姥姥家的远房亲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我知道了。”
第二天,张翠花在家门口看到了两辆警车。她愣住了。警察下了车,出示了证件。“张翠花,你涉嫌敲诈勒索,跟我们走一趟。”
“我……我没有!我只是跟她要钱!她小时候我带过她,她给我钱是应该的!”
警察没有听她解释。“那封信是你写的吧?二十万?不给钱就告遗弃?”张翠花的脸白了。“我……我只是吓唬她的!”“吓唬?法律上这叫敲诈勒索。二十万,数额巨大,够判好几年了。”
张翠花被带上警车的时候,腿在发抖。她不明白,她只是写了一封信,怎么就成敲诈勒索了。她以为樱之萌会怕,会给她钱,会息事宁人。她不知道樱之萌的哥哥是谁,不知道樱之萌的律师是谁,不知道樱之萌经历过多少比这更离谱的事。
消息传回村里,邻居们议论纷纷——“张翠花被抓了?犯了什么事?”“好像是敲诈勒索。跟樱之萌要二十万。”“二十万?她疯了吧?”“她以为樱之萌是好欺负的?李桂花姐妹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还往枪口上撞。”“她不是自诩有文化吗?怎么比李桂花还蠢?”
张翠花在拘留所里哭了一夜。她后悔了,真的后悔了。她不应该贪那二十万,不应该写那封信,不应该低估樱之萌。她以为樱之萌是个好欺负的富家女,以为吓唬一下就会给钱。她不知道樱之萌的哥哥是樱和希,不知道樱之萌的男朋友是夜神月,不知道樱之萌经历了多少比这更离谱的事。
那天晚上,樱之萌靠在夜神月肩上。“月,你说还会有下一个吗?”他想了想。“……也许。”“那下一个会是谁?”他想了想。“……不知道。也许是张翠花的亲戚,也许是张翠花的邻居,也许是张翠花的朋友。总会有人觉得你的钱应该分给他们一些。”
她叹了口气。“我赚钱的时候,他们在哪?我熬夜加班的时候,他们在哪?我被人骂的时候,他们在哪?现在看到我有钱了,觉得我应该分给他们。凭什么?”
他把她揽进怀里。“不凭什么。他们就是眼红。”
乐乐趴在脚边,仰着头看着他们。它只知道姐姐不开心,它把脑袋搁在樱之萌腿上,尾巴轻轻摇着。樱之萌低头看着乐乐,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乐乐。还是你好。你只要咸鸭蛋,不要二十万。”
乐乐舔了舔她的手。它不知道二十万是多少,但它知道咸鸭蛋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