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效率的办理离婚手续,也给孩子外公外婆一个最后交代,简隋林直接去了洛杉矶。事情办的很顺利,苏秦很有可能会跟前任复合,简隋林只替她感到高兴,很多事情可能就是这样命中注定。
他没有着急回北京,而是一个人在洛杉矶逗留下来,毕竟在这里也生活了三、四年,他打算待几天,全当是散散心。
正午的阳光砸在威尔榭大道上,阳光刺的他有点睁不开眼。他没有目的地,只是走。路过一家卖热狗的餐车,油烟混着焦糖洋葱的味道飘过来,他忽然觉得胃是空的,但不想吃。
走到圣莫尼卡海滩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他脱下鞋,赤脚踩在沙子上,沙子的温度正好,不烫也不凉。
周贺一注意到简隋林。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惊为天人的长相,而是因为他站在那里太久了,一动不动。洛杉矶下午四点的太阳还毒着,他不喝水,也不看手机,就是站着,眼睛望着远处的海。周贺一怀疑这个华裔男人想不开!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飞来洛杉矶待三天,见几个业内前辈,顺便看看这边的机会。其实他也不是很喜欢这里,空气里弥漫着大M和防晒霜混合的味道。他本来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咖啡,但不知道为什么,脚步停在了那个男人身后三米的地方。
于是,他走上前,而那个男人也忽然转过身来。
四目相对。
“你是中国人?”周贺一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简隋林愣了一下,没有想到会有个亚裔突然跟自己说话。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
“你吃饭了吗?”周贺一继续那副表情问道。
简隋林眉心跳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那种空白的表情。“不饿。”
“我问的是吃没吃,不是饿不饿。”
周贺一的眼睛里面有不容置疑的直率。简隋林看着他,一时不知该怎么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关心。
“没吃。”他终于开口,因为长时间没有说话,声音有些哑。
“正好。”周贺一笑了,那笑容里有种不容拒绝的意味,“我也没吃,一起吧。我在谷歌上查到前面有家越南粉店,老板是越南华侨,汤熬得特别好。”
简隋林本想拒绝,但不知为何,脚步已经跟着周贺一移动了。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和人这样寻常地交谈,或许是因为那突如其来的善意让他一时失掉了防备。
粉店不大,藏在一条小巷里。浓郁的牛肉汤香混着罗勒叶的味道扑面而来,简隋林的胃轻微地抽搐了一下,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真的饿了。
“Pho Bo,两碗。”周贺一用英文对老板娘说,又转头看向简隋林,“你吃辣吗?他们家辣椒酱是自己做的。”
简隋林点了点头。热气腾腾的米粉很快端了上来,乳白色的汤,软滑的米粉,铺着薄薄的牛肉片和翠绿的葱花。周贺一将一小碟深红色的辣椒酱推到他面前。
“试试。”
简隋林舀了一点拌进汤里,辛辣的味道瞬间刺醒了食欲。他埋头吃了起来,热汤从喉咙滑进胃里,热乎乎的充实感让人满足。
周贺一一边吃一边看着他,也不多问。直到简隋林碗里的米粉见了底,他才开口:“我叫周贺一,来洛杉矶办事。你呢?”
“简隋林。”他又喝了一口汤,“办完了事,随便走走。”
“办完了事?”周贺一挑了挑眉,“看你站在海边的样子,像是事情没完,或者…刚刚结束。”
简隋林抬眼看他。这个男人有一种过于敏锐的直觉,让他有些不自在,却又莫名地感到一种坦诚的安全。
“离婚手续办完了。”他简单地说,表情平静。
周贺一哦了一声,并没有表现出惊讶或同情。“所以现在是一个人?”
“一直都是……”
这句话说出口,简隋林自己愣了一下。周贺一却笑了,那笑容里有些了然,也有些洒脱。
“行,那这几天,你就不是一个人了。”他语气轻松得像是在决定一件小事,“我正好也没什么事,陪你走走。洛杉矶这地方,一个人逛容易陷进自己的情绪里。”
简隋林看着他,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突然闯入他世界的陌生人。周贺一的轮廓分明,眼神明亮,身上有一种不属于这个慵懒城市的利落气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拒绝似乎显得矫情。
周贺一却已经站起身,“走吧,带你去个地方。圣莫尼卡的夕阳,得从另一个角度看。”
他付了钱,不由分说地领着简隋林走出小店。小巷尽头,阶梯通往一个稍高的观景台。当他们登上平台时,太阳正沉入海平面,整片天空燃烧成金红与紫红的渐变,海也是橘色的。
“怎么样,很酷吧?我以前做过旅行司机,所以走到哪里都会攻略一些美丽的地方。”周贺一颇为得意的说。
“嗯,很美。”简隋林的目光眺望远方。
简隋英一再被怼,按照他的脾气早就爱谁谁了,可是那个人毕竟是他弟弟。天杀的,造孽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做贼一样,趁着简隋林不在家的时候,来看简曦然。想起那天简隋林的嘴脸,就像个护崽的老母鸡。简隋英告诉自己,是因为愧疚,那小子说的没错,自己以前对还是孩子的简隋林,太过分了。
育婴嫂对于这气场强大的伯伯到来,很是拘谨,但也是规矩的退下了,留出空间给伯侄二人。
简隋英小心翼翼的靠近摇篮,这还是他第二次近距离看这小家伙,上次还是刚出生,皱巴巴红彤彤的,一点也不好看。但是现在,圆鼓鼓的小脸,腮帮子像含着什么,白白嫩嫩。眉毛浅浅的,眼睛又黑又亮,嘴里还没长牙,笑起来粉色的牙床嫩嫩的,简隋英想伸手摸摸。
他的小手指像五颗小豆子,胖乎乎的,每个关节都有一个浅浅的小窝。两条小腿蹬来蹬去,小脚丫肉嘟嘟的,十个脚趾头整整齐齐排着,像十颗小珍珠。
不知道简隋林小时候是什么样,没有见过,他最早的记忆还停留在那个躲在那女人身后,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他也看不出一个婴儿哪里会像一个成年人,所以他说不出哪里哪里像谁,那都是扯淡。
他想伸手抱抱,但还是不敢,软乎乎的无从下手,只把十指伸了过去,却被这小家伙一把攥住了!这小子可真有劲儿,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简大少太迷人,这抓住就不松手了,跟他爹当初一样的缠人。
他不知道当父亲是什么感觉,但是这一刻,他有一种想把孩子占为己有的冲动。
简曦然突然吐了个奶泡泡,然后那小家伙居然冲他笑了,无齿的笑,纯粹得没有任何目的性。简隋英觉心里酥酥麻麻的。
“你倒是不知道怕我。”他嘟囔了一句,终于还是没忍住,用指腹轻轻碰了碰那张小脸。触感好得不真实,“你爹小时候跟小姑娘似得,你长大了会是什么样?跟他一样清秀漂亮,还是像我一样这么出类拔萃万人迷?”
他忽然想起简隋林小时候,有时候会蹲在花园的角落里,用那白嫩嫩的手指一个人玩石子,没人管他。自己那时见到了,总是想过去踹上两脚,或者视而不见。那小子是怎么长大的?
“造孽。”他又说了一遍,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