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没有治疗任何伤口,它只是给伤口结了一层薄薄的痂。
林曦成了医院的传奇。她不再拒绝任何高难度手术,也不再骂脏话。以前沈夜出任务晚归,她会发三条信息催,现在她面对任何人的迟到,只有一句冰冷的:“下次别来。”
她搬出了和沈夜曾经的爱巢,把房子租了出去。搬家那天,她扔掉了所有的双人碗筷,只留了一件他的旧警服外套。
那件衣服挂在她新公寓的衣柜最深处,像一件见不得光的罪证。她从不拿出来洗,也从不穿,只是偶尔在深夜失眠时,会把它抱在怀里,闻着那上面早已消散殆尽的烟草味和洗衣粉味,试图在记忆里拼凑出那个男人的轮廓。
江柏主任说她疯了。
“林曦,你是医生,你要信科学。人都烧成灰了,你这是在干什么?”
林曦正在洗手,水流哗哗作响。她没抬头,镜片后的眼睛看着自己苍白的指尖:“江主任,我没疯。我只是觉得,他可能只是迷路了。”
她开始信一些奇怪的东西。
她会在沈夜的忌日,去墓园里坐一会儿。她不哭,只是带一壶茶,两个杯子,倒一杯给自己,倒一杯给墓碑。
她会对着空气说话:“今天有个病人非要给我塞红包,烦死了。”
“陈烁那小子上周相亲失败了,来找我喝酒,被我骂走了。”
“沈夜,你什么时候回来?”
风吹过树梢,只有叶子沙沙作响。她等不到回答,也不指望有回答。
最难熬的是深夜。
尤其是雷雨夜。
沈夜还在的时候,每次打雷,她都会钻进他怀里,咬着他的胳膊骂天气。现在,雷声响起,她会下意识地往床边缩,伸手去抓那个空荡荡的位置,然后被冰冷的床单瞬间惊醒。
她开始吃安眠药。一开始是一粒,后来是两粒、三粒。
药效发作时,她会产生幻觉。
有一次值夜班,她在更衣室里,恍惚看见沈夜靠在柜子边抽烟,还是那副痞里痞气的样子,笑着说:“林医生,又熬夜啊?”
她冲过去,却撞在了柜门上,额头磕出一个大包。
陈烁来看她,给她带了沈夜最爱吃的糖炒栗子。
“嫂子,陆队要是在,肯定得骂我,说他不在你就不好好吃饭。”陈烁把栗子剥好,放在碗里。
林曦看着那碗栗子,突然问:“陈烁,你相信人死能复生吗?”
陈烁愣住了,随即红了眼眶:“我不信。嫂子,陆队回不来了。”
林曦点点头,把栗子一颗一颗吃完,甜得发腻,却噎得她眼泪直流。
又是手术日。
一台长达八小时的心脏移植手术。
当她把那颗健康的心脏放进患者胸腔,重新缝合主动脉时,监护仪上的心电图恢复了波动。
那一刻,林曦的手抖了一下。
她想起了五年前,在高速公路的雨夜里,她蹲在那具焦尸前,也曾渴望这样一条曲线能跳动起来。
她走出手术室,脱下手套,发现指甲缝里全是血污。她用力搓洗,洗到皮肤泛红、疼痛,却怎么也洗不掉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
她拿出手机,打开那个早已停机的号码。
对话框里,停留在五年前他发的最后一条信息:“任务结束,回家吃火锅。”
她打字,又删除。
最后,她只发了一个句号。
发送失败。
她对着屏幕,轻轻地说了一句,只有自己能听见:
“沈夜,我想你了。”
这五个字,像一根针,刺破了她筑起的冰墙。
墙里,是那个在墓碑前哭得撕心裂肺的林曦;墙外,是那个无坚不摧的林医生。
而那个叫沈夜的男人,在黑暗中蛰伏了五年,终于快要冲破牢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