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众,这份材料你看了一个下午,起诉书怎么还空着?”
林怀民倚在办公室门边,手里夹着刚送来的收文登记册。
陈一众抬头看他,钢笔仍停在起诉书第一行。
“事实部分已经核完,我在重新分量刑情节。”陈一众回答。
“案子不复杂,四个人当街闹事,骂了几句,砸了两张桌子。”林怀民说道。
“田淑珍被拖到街口,衣服遭人扯破,四个人轮流辱骂了二十多分钟。”
陈一众把证人笔录翻到标记页。
“现场围了六十多人,饭馆三天没有营业,她后来一个月不敢单独出门。”
“我没说情节不坏,可伤情鉴定只有手腕挫伤。”林怀民说道。
“人身伤害不能只看伤情等级,公开侮辱造成的后果也要评价。”陈一众回答。
林怀民走进来,拉开旁边的椅子坐下。
“郑主任上午说了,治安影响可以写,量刑别压得太重。”
“依据是什么?”陈一众问道。
“几个地痞已经关了几个月,家属也愿意赔饭馆损失。”林怀民回答。
“赔偿有没有实际支付,田淑珍是否接受道歉?”陈一众问道。
“还在谈,办案单位说争取开庭前解决。”林怀民回答。
“那就不能把尚未发生的赔偿写成从轻事实。”
陈一众抽出现场证言,重新核对围观人数和持续时间。
最早赶到的街道干部记载,田淑珍蜷在门槛内,外衣扣子掉了两颗。
有人朝她扔烂菜叶,也有人站在街边叫好,却没人说清第一片菜叶是谁扔的。
四名被告承认争吵和掀桌,只承认说过几句气话,否认组织围观者起哄。
案件能够证明的部分,与街坊后来传开的说法并不完全相同。
林怀民看他迟迟不写,问道:“你今天状态不对,是不是认识田淑珍?”
“不认识。”陈一众回答。
“那你盯着她的笔录看什么?”林怀民问道。
陈一众没有回答,视线落在笔录中一行重复出现的话上。
田淑珍说,围观的人都在看她,后来每次经过那条街,她都觉得别人还在议论。
同样的场面曾经出现在陈一众住过的旧街区。
母亲吴月娥从副食店回来,沿路有人指着她说生活作风有问题。
流言从谁口中开始,陈一众当年不知道,只记得围观者越聚越多。
陈凡站在人群外,没有替妻子解释,也没有把儿子带走。
吴月娥进院以后关了三天门,第四天仍得拿着粮票去排队买米。
陈一众那时年纪小,已经明白一句没有凭据的话,可以跟着一个人走过整条街。
“你要是不舒服,我替你先拟事实部分。”林怀民说道。
“不用,这案子我自己办。”陈一众回答。
“那就写,郑主任下班前还要看初稿。”林怀民提醒道。
陈一众拿起笔,写下被告人姓名,写到犯罪手段时又停了下来。
他想建议从严处理,甚至想把四个人每一句辱骂都写进起诉书。
卷内能够互相印证的原话只有三句,其余来自转述,来源已经无法区分。
愤怒催着他把全部伤害写进去,检察官的职责又要求他删掉无法证明的部分。
“林怀民,你帮我看一眼证人目录。”陈一众说道。
“你想核哪一段?”林怀民问道。
“起哄者中有没有人与四名被告事前商议,或者受他们指使。”
林怀民翻了两册材料,最后摇头。
“没有,供述只认定他们在饭馆闹起来,围观者后来自己聚集。”
“那围观起哄的整体后果可以写,不能全部归为四人组织。”陈一众说道。
“你刚才还说要严办,现在先替他们减事实了?”林怀民问道。
“事实不因我想严办就增加。”陈一众回答。
他说完这句话,手里的钢笔仍没有落下。
林怀民看出他胸口压着别的事情,便把办公室门掩上。
“陈一众,你以前办重伤案都没这样。”林怀民说道。
“这份材料让我想起家里的旧事。”陈一众终于回答。
他没有说母亲的名字,也没有讲街坊当年的议论,只承认自己的判断可能受到影响。
林怀民把登记册放到桌角,语气收得谨慎。
“要不要申请换承办人?”林怀民问道。
“没有法定回避情形,换人解决不了我该学会处理的问题。”陈一众回答。
“那你准备怎么办?”林怀民问道。
“先找一个能指出我偏在哪里的人。”
陈一众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北京的学校此时还没到晚间熄灯时间。
他向值班室登记长途电话,取出通讯本查到周一仆办公室的号码。
电话先转到系办公室,值班老师说周一仆正在批学生作业,让他五分钟后再打。
等待期间,郑主任来取初稿,看见空着的稿纸,脸色沉了几分。
“一个侮辱妇女的案子,你准备拖到明天?”郑主任问道。
“我需要核准公开侮辱的情节评价和量刑尺度,今晚交稿。”陈一众回答。
“群众影响这样坏,从严写也站得住。”郑主任说道。
“影响坏需要证据展开,不能只靠四个字。”
“你在王有喜案里怕量刑过轻,这次又怕写重,你到底站哪边?”郑主任问道。
“我站卷宗里能够证明的事实。”陈一众回答。
郑主任拿走另一份文件,没有再催,只让他明早把起诉书放到桌上。
五分钟后,电话接通,周一仆的声音从线路另一端传来。
“陈一众,你这个时间找我,是案子出了问题,还是你自己出了问题?”
陈一众握着听筒,先报了田淑珍案能够确认的事实。
他说到建议严办时停了片刻,才回答周一仆的问题。
“周老师,卷宗没有乱,是我怕自己的判断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