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之后我并没有为我们的感情伤心很久很久,曾经我以为熬过七年之痒,就可万事大吉,高枕无忧…
凌晨的天很黑,也很长,我突然毫无征兆的想起你,我不愿回忆,所以只好压下心头。
那天出去玩,朋友们谁都有事,我只好一个人去,我跟妈妈说,“以前这种时候约她出来是最容易的。”
我妈有点鄙夷。
去拿饰品时,在抽屉里看到了你去年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甚至没舍得打开,里面是一小段话,钥匙扣和一颗糖。
我不太会保存,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放在那个抽屉的最上面,我看了很久,又将它放回去,走到餐厅:“我刚才看到她送我的礼物了,我都没打开过。”我一边说一边喷了点香水,“这个香水也是她送我的!”
我妈说:“干嘛不扔掉?”
“干嘛要扔掉?!”
“你和她都已经不是朋友了,都是仇人了,干嘛不扔掉?”
我不知道怎么说,仇人?这个词我从来没想到可以用在我们身上,恨?算不上,我一直以来对她的情绪都是恨铁不成钢。我恨她脑子不灵光,毫无顾忌的说出那些话;我恨她因为别人让我们三个生出嫌隙;我恨她身边有小人她却舍不得一刀两断!
我更恨我自己,当我发现我们的关系可能只能走到这一步时连我自己都恍惚…八年…,比不上两个星期,八年,比不上刚认识的朋友。
明明是你先违背诺言,可她意识不到,想起之前的摩擦和争吵,顿感无力。
想起之前走过的那些曲折还有誓言,如今变成这幅样子,我也无话可说。
人和人到底需要多少过往值得回忆才能抚平那一瞬间的不愉快?
人和人到底需要多少快乐的瞬间值得我们去畅享有彼此的未来呢?
大概是无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