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五年的春天,长安城的柳絮飘得比往年都轻。
卫安夏站在漪澜殿的院子里,抬头看着那棵石榴树。三年了,它从一棵刚修剪过枝条的小树,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火红的花苞缀满枝头,还没有开,但已经鼓鼓的,像是憋着一肚子的话,等着某一个清晨一口气说尽。春风拂过,满树的绿叶沙沙作响,像是在跟她打招呼。
“娘!娘!”一个小人儿从殿中歪歪扭扭地跑出来,扑到她腿上,仰着脸看她。
刘据三岁了。白白胖胖的,眉眼像她,嘴巴像刘彻,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见人就笑,是整个未央宫的活宝贝。他手里攥着一朵不知从哪里摘来的小花,举得高高的,递到她面前:“娘,给你花!”
卫安夏蹲下身,接过那朵花。是一朵小小的野菊花,花瓣还没完全展开,带着清晨的露水。她摸了摸儿子的头:“据儿真乖。这花在哪儿摘的?”
“御花园!”刘据奶声奶气地说,“父皇说,花园里的花都是娘的,可以摘!”
卫安夏笑了,将那朵野菊花别在耳后,站起身来,牵着儿子的手。“据儿,走,跟娘去看看姨母今天有没有来信。”
念念书坊已经开了十几家了。从长安到洛阳,从邯郸到成都,从南阳到会稽,书信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各地之间飞来飞去。卫子夫在信里写:“洛阳书坊又招了两个抄书先生,都是贫苦出身的孩子,读得起书了。”卫少儿在信里写:“邯郸书坊上个月赚的银钱比上上个月多了一倍,去病说他想去边境看看,我说等你十岁再去。”
卫安夏将这些信一封一封地收好,放在案几上那只紫檀木的盒子里。盒子已经快装满了,沉甸甸的,装满了姐姐们的牵挂和书坊的烟火气。
傍晚,刘彻来了。他走进漪澜殿的时候,卫安夏正坐在窗前看书,刘据趴在她腿上,听她念《千字文》。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母子俩身上,将他们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刘彻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才走进去。
“陛下。”卫安夏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
刘据从她腿上跳下来,扑过去抱住父皇的腿:“父皇!今天据儿摘了花给娘!娘可高兴了!”
刘彻弯腰将他抱起来,颠了颠:“又沉了。再重父皇就抱不动了。”
“父皇是天下力气最大的人!”刘据搂着他的脖子,咯咯笑。
刘彻抱着儿子走到卫安夏身边,在她旁边坐下。一家三口坐在窗前,窗外是暮色渐浓的长安城,远处传来隐约的钟声,一声接一声,像是这座古城在低声哼唱着什么古老的歌谣。
“陛下,”卫安夏将头靠在他肩上,“臣妾今天收到姐姐的信,说邯郸书坊的生意很好,去病认了好多字,已经能背完《千字文》了。”
“去病那孩子,将来会是个将才。”刘彻说。
卫安夏抬起头,看着他。她知道他是认真的。他活了两辈子,知道霍去病是什么样的人。但他从来没有说过,只是偶尔在提起那个孩子的时候,眼底会闪过一丝光。
“陛下,”她轻声说,“臣妾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
“哪样?”
“有您,有据儿,有书坊,有姐姐们。虽然不能常常相见,但知道她们在远方好好的,心里就踏实。”卫安夏看着窗外渐暗的天空,“臣妾以前刚入宫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一个人。现在不觉得了。现在臣妾觉得,天底下都是家人。”
刘彻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将她往怀里带了带。刘据被夹在中间,不满地哼唧了两声,然后伸着小手,将父皇和娘亲都抱住。
“父皇和娘亲都是据儿的!”他宣布。
卫安夏笑了。刘彻也笑了。
窗外,石榴树在晚风中轻轻摇曳,火红的花苞在暮色中像是一颗颗小小的、即将绽放的星。长安城的春天,深了又深。
而念念书坊的书香,正从这座城市出发,飘向更远的地方。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汉宫凤色》正文完)
《汉宫凤色》后记
长安的春天过去了,夏天也过去了。念念书坊的匾额在风中斑驳了又新,新了又斑驳。
卫子夫终身未嫁,守着洛阳的书坊,白发渐生,但笑容一日比一日舒展。卫少儿在邯郸带大了霍去病,那孩子十二岁就能骑射,十五岁便随军出征,成了大汉最年轻的校尉。卫青从边境归来时,已是战功赫赫的将军,他跪在妹妹面前,说:“安夏,哥哥没有给你丢脸。”
刘据七岁那年,刘彻册封他为太子。册封大典上,刘据穿着小小的太子冕服,站在父皇身边,脊背挺得笔直,眉眼间既有母亲的温柔,也有父亲的英气。卫安夏站在台下,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想起他刚出生时皱巴巴的小脸,眼眶湿润了。
陈阿娇在椒房殿里住了许多年,深居简出,不问世事。刘彻没有废她,她依旧是皇后,一直到建元十九年病逝。她走的那天,春兰来报信,刘彻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厚葬。”后来史书记载,汉武帝陈皇后薨,谥曰“孝武皇后”。
窦太后先她一步走了。走之前,窦太后将卫安夏叫到榻前,握着她的手,说了一句话:“你比哀家想的要聪明。把江山交给你的儿子,哀家放心。”卫安夏没有哭,只是反握住她的手,说:“太皇太后放心,据儿会好好的。”
刘彻活到了七十六岁。他走的那年,太子刘据已经登基三年,大汉江山稳固,百姓安居乐业。他是在春天走的,走的那天,长安城的石榴花开得正盛。卫安夏守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像他当年握住她的手一样。
“安夏,”他最后叫了她的名字,那双苍老的、疲惫的眼睛里,此刻满是她熟悉的柔光,“朕这一世,值了。”
她将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轻声说:“陛下,臣妾也值了。”
他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窗外,石榴花在春风中轻轻摇晃,火红的花瓣飘落下来,落在窗台上,落在案几上,落在她的肩上。
长安城的春天,深了又深。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三生三世 · 桃花未满》
第一章 妄念
九重天上,瑶池的桃花开了三百年,又谢了三百年。素锦坐在梳妆台前,铜镜里映出一张清冷绝伦的脸——眉目如画,眼尾微挑,唇色淡如初雪,一袭白衣胜雪,发间别着一支白玉簪。她看了片刻,伸手拔下玉簪,三千青丝如瀑般倾泻而下,落在肩头。
她是青丘狐族最后一脉,也是天界唯一一个没喝过忘川水的上古遗族。三百年前那场仙魔大战,她本该战死,却被一个路过的上神所救。醒来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救她的人有一双极淡的灰色眼睛。旁人告诉她,那是天界最年轻的战神——墨渊上神。
她已经记不得墨渊长什么样子了。她只记得他的眼睛,记得他把她从废墟中抱出来的时候,肩上的血滴在她脸上,温热的。她问过他为什么要救她,他说:“因为你像一个人。”后来她才知道,他说的那个人,是三百年前为他挡下致命一击而魂飞魄散的凡人女子。那个女子叫云曦,曾是凡间一个普通的采药女,因缘际会上了天界,爱上了他,为他而死。
素锦知道自己像她。眉眼像,身段像,连笑起来的弧度都有七分相似。她知道墨渊看她的眼神里,看的不是她。但她还是留在了他身边,做他的徒弟,替他煮茶,替他研墨,替他在长明灯前守着那一缕永远不会回来的魂魄。
她等了三百年的一个回眸,始终没有等到。
这一日,瑶池的桃花落尽了最后一片花瓣。素锦站在树下,看着那光秃秃的枝丫,忽然觉得——她不想等了。她转身走回殿中,铺开一张帛纸,提笔写了一封信。信很短,只有七个字:“师父,徒儿想下凡了。”
她没有等回信。她将信压在砚台下,换了一身素衣,走出了九重天。
凡间正是春天,草长莺飞,杂花生树。她走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河边,看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少年正蹲在河边洗衣服。那少年抬起头,有一双极淡的灰色眼睛。
素锦愣在原地,手中的白玉簪掉在了地上。
“姑娘,你的簪子掉了。”少年捡起簪子,递给她,嘴角带着一个浅浅的笑,“我叫阿墨。你叫什么?”
“我……”她接过簪子,看着那双眼睛,忽然笑了,“我叫素锦。”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桃花在远处盛开,隔着一条河,隔着三生三世,终于开到了她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