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死在那条路上。
那条路他走过无数次,从家到季沉的公司,骑车十五分钟,走路三十二分钟。季沉加班的时候他会走路去接他,沿途经过一座天桥、一条种满银杏的街道、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季沉说过那条路的银杏秋天好看,江临就把这句话记在心里,想着今年秋天一定要和季沉一起走一次。
可惜秋天还没来。
那天的天气预报说有雨,江临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阴了,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降水概率,犹豫了两秒,还是只拿了一件薄外套。不是不怕淋雨,是怕拿着伞的样子不够好看。他要去跟季沉告白,当然要好看。
六年了。
从大学时代在图书馆门口第一次见到季沉开始,到他追着季沉考进同一家公司,到他们成为所有人都羡慕的“好兄弟”。六年里他旁观了季沉所有的恋爱与失恋,充当了每一次深夜买醉时唯一的倾听者,帮季沉给他的每一任前女友挑过生日礼物。季沉说他是最好的朋友,江临笑着说“那当然”,然后转过头去,把所有的酸涩咽进肚子里。
他以为他可以一直这样。以朋友的名义,冠冕堂皇地站在季沉身边,看他爱人,看他被爱,看他和别人走入婚姻,然后在婚礼上笑着敬酒,说一句“祝你幸福”。他以为自己可以。
直到上个月季沉生日,喝多了,靠在江临肩膀上,闭着眼睛说了一句:“你要是女的就好了,我就不用那么费劲找了。”
包厢里的朋友们笑成一团,有人说“江临你要是女的你俩孩子都打酱油了”,有人说“季沉你是不是喝傻了”。江临也跟着笑,笑容完美无懈可击。但那天晚上他回家之后,在浴室里蹲了很久,把花洒开到最大,盖住了所有声音。
他花了六年练就的本事,就是让全世界都以为他江临对季沉只有兄弟情。他以为他练得很好,好到季沉也信了。
可现在不想再练了。
不是因为不难过了,是因为他发现,假装不在乎比真的不在乎要痛苦一万倍。每一次说“没关系”的时候,心都在滴血。每一次笑着说“那姑娘不错你追吧”的时候,都在亲手把自己的心挖出来,切成片,端上桌,还要假装那只是一盘普通的菜。
所以他要告白。不是为了结果,甚至不是为了让季沉喜欢他。他只是不想再骗下去了。如果季沉拒绝,他就辞职,搬家,换一座城市,重新开始。他做好了一切准备,甚至连辞职信都写好了,就放在兜里。
他在手机里打了一行字,看了很久:“季沉,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是把你堵在墙角亲的那种。”
他深吸一口气,按灭了屏幕,把手机揣进兜里,大步流星地走向那个十字路口。雨终于下起来了,细密的雨丝打在脸上,凉丝丝的。他加快脚步,想赶在暴雨之前到季沉公司楼下。
绿灯亮了。
他踏上斑马线。
然后世界天旋地转。
那辆闯红灯的货车冲过来的时候,江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手机还在兜里,那条消息还没发出去。他的身体被撞飞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像一只被折断翅膀的鸟。落地的瞬间他听到自己的骨头碎裂的声音,听到周围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听到雨声越来越大,大到淹没了一切。
他躺在冰冷潮湿的地面上,意识在飞速流逝,像指缝间的沙。他想动,动不了。想喊,喊不出。血从他的身体里涌出来,在雨水中晕开,像一朵迅速凋零的花。他的眼睛半睁着,看向灰蒙蒙的天空,雨滴砸在他的眼球上,他眨不了眼。
在最后的几秒钟里,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花了六年时间,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等到终于鼓起勇气要说出口的时候,老天爷没收了所有的机会。他甚至连“我喜欢你”这三个字都没来得及发出去。
他的手指艰难地动了动,想去摸口袋里的手机。指尖碰到屏幕的一瞬间,触控屏亮了一下,那条编辑好的消息还定格在输入框里,光标一闪一闪的,像是在等他按下发送键。
江临扯了一下嘴角。他想起季沉的笑,想起季沉说“你要是女的就好了”时靠在他肩膀上沉甸甸的重量,想起六年前在图书馆门口,秋天的阳光落在那个人身上,他的白衬衫被风吹起一角,整个人干净得像一首诗。
他喜欢季沉。从始至终,一分一秒都没有停过。可他还没来得及让季沉知道。
雨还在下。红灯变绿灯,绿灯变红灯。人们围上来,有人喊救护车,有人撑伞,有人捂住了身边孩子的眼睛。而江临的世界正在一点一点变成无声的默片,所有颜色都在褪去,所有声音都在远去,最后只剩下一个画面——六年前的图书馆门口,那个少年转过头来,对他笑了一下。
“你好,我是季沉。”
江临用尽最后的力气,在心里说了一句藏了六年的话。
“我知道。我喜欢你很久了。”
然后一切归于寂静。
江临的葬礼在三天后。
他的母亲哭得几乎站不住,被亲戚架着进了灵堂。江临的父亲早逝,他是家中独子,母亲把他拉扯大,还没来得及享福,就等来了这样一场告别。她不知道儿子和季沉之间的那些事,只知道“这是临临最好的朋友,叫季沉”,便抓着季沉的手,眼泪一直掉:“他说过你,说过好多次,他说你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
季沉站在那里,穿着黑色的衣服,脸色苍白得像纸。他没有哭,只是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目光空洞地盯着灵堂中央那张遗像。照片里的江临笑得很好看,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眉眼弯弯的,是他大学刚毕业时拍的。季沉记得这张照片,因为江临发朋友圈那天他点了赞,还在评论区说了句“笑得像个二百斤的孩子”,江临回了他一串哈哈哈。
那串哈哈哈还在,但发出哈哈哈的那个人不在了。
季沉无法把这个人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他总觉得江临只是出差了,或者生病了在家躺着,又或者只是跟他闹脾气躲起来了。他甚至在葬礼上产生了一种荒谬的错觉——下一秒江临就会从棺材里坐起来,笑着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然后大家骂他一句“你神经病啊”,再一起出去吃顿饭。就像江临一贯的作风,爱开玩笑,爱捉弄人,爱把所有人都逗得哭笑不得。
但江临没有坐起来。他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脸上带着一层薄薄的妆,嘴唇的颜色已经不是他活着时那种健康的红了,而是一种发乌的紫。季沉看着那张脸,忽然想起江临上周还在微信里跟他抱怨:“公司楼下那家麻辣烫涨价了,从十五涨到十八,太过分了。”
季沉当时回了个:“那别吃了。”
江临发了个委屈巴巴的表情包:“可是好吃啊。”
季沉没再回。他当时在开会,想着等会儿回,然后就忘了。他和江临的聊天记录永远终结在“可是好吃啊”和那个委屈的表情包上。他翻了一遍又一遍,往上翻,再往上翻,翻到上个月的,翻到去年的,翻到前年的。他看到江临每次都在他发朋友圈之后第一时间点赞,看到他每次加班到深夜都会收到江临的消息“还没下班?要不要我去接你”,看到他每次失恋江临都会陪他喝酒,听他骂前女友不是东西,然后第二天江临会在他床头放一碗醒酒汤。
他以前觉得,这就是好兄弟。理所当然,稀松平常,像空气和水一样理所当然地存在着。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可以理所当然地出现六年,然后在一个毫不起眼的星期三下午,毫无征兆地,永远地消失。
葬礼结束后,朋友们陆续离开。有人在门口抽烟,有人红着眼眶抱了抱季沉说“节哀”,有人说“有什么事打电话”。季沉一一应着,礼貌而疏离,像一台被设置了固定应答程序的机器。他走到停车场,坐进车里,没有发动引擎,只是握着方向盘,看着挡风玻璃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他把手机拿出来,打开和江临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停留在五天前,他发的那句“那别吃了”和江临回的“可是好吃啊”。他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点开了江临的朋友圈。江临的朋友圈设置了半年可见,内容不多,几张风景照,一张麻辣烫的照片配文“好吃”,一条转发的文章链接,还有一条三天可见的动态——是他去世前一天发的。
是一张天空的照片,傍晚的云层被夕阳染成橘红色,配文只有三个字:“明天见。”
季沉盯着“明天见”三个字,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
明天见。江临说明天见,他是真的以为还有明天。他以为他还能见到季沉,还能一起吃饭,一起吐槽老板,一起讨论哪家奶茶好喝。他以为自己有无数个明天,所以不急,所以把那些话一天一天地往后推,推到明天,推到后天,推到某个“合适的时候”。然后他在去见季沉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飞了出去,倒在了那个他以为一定会到来的明天之前。
季沉不知道江临是要去见他。
他是在整理江临遗物的时候知道的。江临的母亲把那部屏幕碎成蛛网状的手机递给他,说“临临的密码我不知道,你是他最好的朋友,你看看有什么要处理的”。季沉接过那部手机,屏幕碎得厉害,但还能亮。他试着输入了自己的生日——屏幕解锁了。
江临的手机密码,是他的生日。
他早该知道的。江临记得他所有的习惯,记得他喝咖啡不加糖,记得他吃火锅必点毛肚,记得他对花生过敏的程度是“吃一颗就会进急诊室”。江临记得每一件小事,小到季沉自己都记不清的事。他怎么可能没注意到?他注意到了,他只是没有多想。因为“最好的朋友”这个身份太好用了,好用到可以解释一切——最好的朋友当然记得你的生日,最好的朋友当然会照顾你的饮食习惯,最好的朋友当然会在你失恋的时候陪你去喝酒。
季沉自欺欺人了六年。
他看到微信对话框里那条没发出去的消息时,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了一样僵在原地。
“季沉,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是把你堵在墙角亲的那种。”
消息编辑于——他看了一眼时间——江临出事的那天下午,十五点四十一分。差两分钟就是四十三分,四十三分是那辆货车撞上他的时间。
差两分钟。
如果江临早两分钟出门,如果他过马路时走得快一点,如果那条路少一个红灯,如果那辆货车晚两秒钟经过那个路口——那条消息就会发出去。不,不对。如果晚两秒钟,江临根本不会在那个路口,那辆货车根本不会撞上他,他会走到季沉的公司楼下,会站在大门口等季沉下班,会在看到季沉的那一刻深吸一口气,然后把憋了六年的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
他会说:“季沉,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是你妈来了我都不会松手的那种。”
季沉会愣住。然后呢?季沉会是什么反应?江临不知道,季沉自己也不知道。因为那个时刻永远不会来了。那个画面永远定格在了江临倒在血泊里的那个瞬间,他伸向口袋的手,他没能按下的那个发送键,他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全部被一场车祸永远地冻结在了差两分钟的三点四十三分。
季沉握着那部手机,跪在江临的房间里,哭得浑身发抖。他把手机贴在胸口,像是这样就能把那条没发出去的消息烙进自己的心脏里,像是这样就能告诉江临他知道了,他收到了,他也喜欢他,从更早更早的时候就喜欢了,早到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江临第一次递给他醒酒汤的那个早晨,也许是江临第一次陪他喝到凌晨三点的那个夜晚,也许更早,早到他们在图书馆门口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秋天,阳光落下来的角度,正好照亮了江临的脸。
他想起江临每次在他失恋后说的那句“没关系,下一个会更好的”。他现在才听出那句话里的苦涩。怎么可能会没关系?你喜欢了六年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爱上别人,每一次你都要笑着帮他出主意,帮他挑礼物,然后在分手后听他说“她不适合我”,心里想的却是——那我呢?我适合你吗?你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我?
可江临什么都没说。他把自己所有的喜欢都咽回了肚子里,咽了六年,咽到胃酸腐蚀了他的骄傲和自尊,咽到他已经不奢望任何回应,只求能站在季沉身边,哪怕是以“最好的朋友”的名义。他甚至做好了参加季沉婚礼的准备,他甚至想好了祝酒词,他甚至已经在心里排练过一万次如何在婚礼上笑着说完“祝你幸福”然后转身离开。
他什么都想好了。可他唯独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告白的路上。
季沉在那个房间里坐了一整夜。他把江临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拿起来看,又一件一件地放回去。抽屉里有他们一起看电影的票根,每一张都按照日期排好,夹在同一个本子里。有他随手写的便利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江临收起来的,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有一张拍立得照片,是他们毕业那天拍的,江临勾着他的脖子笑得没心没肺,而他偏着头在看江临,嘴角带着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
他忽然发现,那张照片里他的眼神,分明就是喜欢一个人的眼神。他怎么会到现在才看出来?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季沉正常地吃饭,正常地上班,正常地和同事说话。他的表现好到让所有人不安,好到有人说“季沉真是太坚强了”,好到没有人觉得他会出事。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世界在江临死去的那一刻就已经停止了转动。他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来处理一些事情。
第七天。江临的头七。
季沉去了那个路口。
雨又在下了,像是一个残酷的巧合。他站在江临倒下的那个位置,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他没有撑伞。周围的车流来来往往,没有人注意到他。他蹲下来,用手指摸了摸地面上的缝隙。七天前的血迹早就被雨水冲刷干净了,但他觉得那地面还是不一样,像是什么东西渗透进了柏油路面,永远都洗不掉了。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他从来没有对江临说过谢谢。谢谢他六年的陪伴,谢谢他每一次的醒酒汤,谢谢他凌晨三点还愿意接他的电话,谢谢他在自己一次又一次爱上别人的时候,依然站在原地,笑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他欠江临太多话,不止是“我喜欢你”,还有“对不起”,还有“谢谢你”,还有“你可以不用那么坚强,你也可以哭的”。
可他什么都没说。和江临一样,他也把太多的话咽了回去,咽到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手机响了,是同事打来的。他按掉了。手机又响了,是江临的妈妈,他接了。电话那头江临的妈妈说家里找到了几本江临的日记,问他要不要看看。他说好,声音平稳得像一潭死水。
他去了江临家,在江临的房间里看到了那几本日记。最旧的那本封面已经磨损,是江临大学时用的。最新的一本刚写了几页,最后一篇的日期是出事前一天。
他翻开那本日记,一页一页地看下去。他看到江临写道:
“今天季沉又失恋了,陪他喝了很多酒。他说他想找一个能懂他的人,我差点就说‘我懂你啊’,忍住了。不能吓到他。”
“季沉今天穿了那件深蓝色的卫衣,很好看。我多看了两眼,希望他没发现。”
“如果可以选,我不想做他最好的朋友。我想做他唯一的人。但能做最好的朋友也好,总比陌生人强。”
“今天季沉说了一句‘你要是女的就好了’,我当时心脏都快跳出来了。他是随口说的,我知道。但我还是忍不住想,他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算了,不想了,想多了会痛。”
季沉一页一页地翻着,每翻一页,心就碎掉一块。他翻到最后一篇,字迹有些潦草,像是写得很快:
“明天我要去跟季沉告白了。想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我知道大概率会被拒绝,但那又怎样呢?至少他知道了。至少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从二十岁到二十六岁,把整个青春都用来喜欢他了。季沉,如果你看到这本日记,那说明我已经死了。开个玩笑。你不会看到的,因为我会把它藏得好好的。除非我死了。”
除非我死了。
季沉合上日记本,把它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沉甸甸的、破碎的世界。他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江临啊江临,你连开玩笑都开得这么准。你把自己藏了六年,藏到最后真的死了,死之前还给自己写了个一语成谶的遗言。
你怎么这么傻。
你怎么偏偏要喜欢我。
我怎么偏偏没早点知道。
那天晚上,季沉回到家,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他选了那件江临最喜欢的深蓝色卫衣,是江临在日记里写的那件。他坐在书桌前,打开江临的手机,那条消息还留在输入框里。他按下发送键。
消息发出去了。显示已读。
空荡荡的对话框里,终于出现了一条江临没来得及发出去的消息。没有回复,也不会再有回复。
然后他打开自己的手机,给江临的妈妈发了一条消息:“阿姨,这几天辛苦您了,照顾好自己。”又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标题是“辞职信”,正文只有一句话:“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了,抱歉。”最后,他把手机放在床头,和江临的手机并排摆在一起,屏幕上还亮着那条消息。
他躺下来,闭上眼睛。
床头柜上放着一瓶药,是江临以前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给他的,说他睡眠不好,可以备着。他一直没用过。今晚他用上了。他把整瓶药倒进嘴里,就着温水咽了下去,然后安安静静地躺回枕头上,把那本日记贴在胸口。
药效还没那么快,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他在想,江临走的时候有没有很痛。他在想,江临倒在那个路口的时候,有没有在最后一秒想起他。他在想,如果他能早一点知道,早一点开口,事情会不会不一样。他在想,没有江临的世界,他要怎么一个人活下去。
答案是活不下去。
他试过。这七天他试过了。他试着吃饭,食物像纸一样没有味道。他试着睡觉,闭上眼睛就是江临的脸。他试着工作,盯着电脑屏幕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试着和别人说话,每一个字都像在扮演一个叫“季沉”的人,而真正的季沉已经和江临一起死在了那个路口。
他不想演了。
意识开始模糊了,他的眼皮越来越重。他想起一件很小很小的事,大二的冬天,江临从外面跑进图书馆,鼻尖冻得通红,把手里的热奶茶递给他,说“路过顺手买的”。他接过奶茶的时候碰到了江临的手,冰得吓人。江临走了一大段路去买那杯奶茶,他后来才知道那家店在学校北门,离图书馆走路要二十分钟。冬天,零下五度,江临来回走了四十分钟,就为了给他带一杯热的。他当时说了一句“谢谢”,然后低头喝奶茶,没有看到江临冻僵的手指在身后偷偷搓了很久,也没有看到江临看着他的侧脸时眼里那种柔软的光。
江临把每一个细节都记得那么清楚,他却把每一个细节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江临爱了他六年,他用了七天才反应过来,然后用了一辈子来偿还。
季沉的呼吸越来越慢。他感觉到身体在变轻,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从躯壳里抽离。他没有害怕,甚至有些期待。江临走的那天在下雨,今天也在下雨。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也许能追上江临,也许能在另一个世界找到他,也许他能亲口说出那三个字,哪怕已经晚了七天,哪怕晚了七年,哪怕晚了生生世世。
对不起。谢谢。我喜欢你。
你可以不用那么坚强。
你也可以哭的。
我来找你了。
窗外雨还在下,夜色浓得像墨。屋里很安静,只听到雨声,和两颗手机屏幕慢慢暗下去的光。它们并排摆在床头,像两个并肩躺下的人,屏幕上的消息还亮着——
“季沉,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是把你堵在墙角亲的那种。”
已读。
凌晨三点,雨停了。世界很安静,安静得像是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那个路口被雨水冲刷干净,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车流依旧,行人匆匆,没有人记得这里曾经倒下一个年轻人,他口袋里揣着一封辞职信和一句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告白。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两盏灯永远地熄灭了。
后来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安静得不像自杀现场的房间。床上的青年穿着深蓝色卫衣,面容平静,嘴角甚至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弧度,像是做了一个很好的梦。他的胸口抱着一本日记,枕边放着两部手机,屏幕都已经没电黑掉了,但充电线就插在旁边,仿佛他的最后一件事不是拔掉充电线,而是确保那条消息能被看到。
床头柜上有一张纸条,字迹和江临日记里的字迹不同,更清瘦有力一些,只写了一行字:
“江临,我也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是来生来世生生世世都不想放手的那种。等我。”
落款是季沉。
抽屉里还有一份文件,是季沉的遗书,写得很正式,交代了所有后事,甚至标注了银行卡密码和保险受益人。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像做完了一个精密的项目,最后一步,是去找那个让他愿意做这个项目的人。
遗书的最后一行写着:“请不要救我了。这个世界没有他,我不想待了。”
窗外的雨早就停了,阳光从云层后面探出头来,照在那两张并排放着的照片上——一张是江临的遗像,一张是季沉从毕业照上剪下来的,他特意把两个人的头像剪在一起,放在同一个相框里。
相框背面贴着一张便利贴,是江临的字迹:
“季沉和江临,一辈子。”
一辈子。说话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