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瑶在长安城的新宅子里住了三天。
这三天她哪里也没去,每天就在石榴树下喝茶、看书、发呆。采薇是个机灵的姑娘,见她心情不错,便试探着问要不要去街上逛逛,张青瑶摇摇头;问要不要去宫里谢恩,张青瑶又摇摇头;问要不要去郊外踏青,张青瑶还是摇摇头。
采薇不敢再问了,但她总觉得张姑娘心里在琢磨什么事——因为张姑娘发呆的时候,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那种笑容不是开心的笑,而是“我有个主意”的笑。
第三天傍晚,采薇端着晚膳进来的时候,发现张青瑶正坐在石桌前提笔写字。她的字依然歪歪扭扭,但比走之前进步了不少,至少能让人一眼认出写的是什么。
“采薇,你过来看看。”张青瑶放下笔,冲她招招手。
采薇凑过去一看,纸上写着三行大字:
“招募会唱歌者,明日卯时,宫门口集合。每人唱一曲,赏金十两。”
采薇愣住了,手里的托盘差点没端稳。“张姑娘,这……这是做什么?”
张青瑶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从明日起,我不唱了。让别人唱。”
“可是陛下不是说……”
“陛下说让我三日后去宫门口唱歌,没说不许我找人替我唱啊。”张青瑶眨眨眼,一脸的理直气壮。
采薇张了张嘴,想说“陛下肯定不会同意的”,但看到张青瑶那副“我意已决”的表情,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她伺候张青瑶虽然才三天,但已经摸清了这位主子的脾气——看着软绵绵的,比棉花还温柔,但一旦做了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第二天清晨,长安城宫门口。
天还没亮透,广场上就已经聚集了上百号人。张青瑶让赵武在宫门外贴了告示,消息传出去不到一个时辰,整个长安城都炸了锅——“朝曦仙子”要找人替她唱歌,唱一曲赏十两黄金,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来的人男女老少都有,有走街串巷的卖唱艺人,有酒肆里的歌姬,有官宦人家的乐师,还有纯粹来凑热闹碰运气的普通百姓。张青瑶坐在赵武搬来的一把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手边放着一杯采薇泡的茶,活像一个选秀的评委。
第一个上场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生得白白净净,穿着一身靛蓝色的长衫,手里抱着一把琵琶。他朝张青瑶拱手一礼,笑容殷勤:“在下苏子衿,长安城中最有名的歌者,人称‘长安第一嗓’。今日有幸为姑娘献唱,不胜荣幸。”
张青瑶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
苏子衿拨动琵琶,开口唱了起来。他唱的是一首长安城流行的曲子,嗓音清亮高亢,技巧纯熟,转音处行云流水,确实有两把刷子。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张青瑶听完了整首,点了点头,示意采薇递上十两黄金。“唱得不错,苏公子,你可以走了。”
苏子衿接过黄金,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往前凑了一步,压低声音说:“张姑娘,在下其实不只是来唱歌的。在下仰慕姑娘已久,若能得姑娘青眼,在下愿意……”
“苏公子。”张青瑶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眼角都没抬一下,“黄金十两,不多不少,请吧。”
苏子衿的脸色变了几变,最后讪讪地退了下去。
第二个上场的是个年轻女子,约莫十八九岁,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裙——张青瑶注意到她的衣服颜色和款式都刻意模仿了自己,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这姑娘长得倒是清秀,但放在张青瑶面前,就像萤火虫比月亮,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她唱的是一首婉转的情歌,嗓音甜腻,但气息不稳,高音处明显破了音。张青瑶听完,依然礼貌地给了十两黄金,让人送走了。
第三个上场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汉,满脸皱纹,背微驼,穿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裳。他走到张青瑶面前,憨厚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缺了几颗的黄牙:“姑娘,老汉是个庄稼人,不会唱什么好听的,就会一首小时候跟着爹学的山歌,姑娘要是不嫌弃……”
张青瑶看着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和晒得黝黑的脸,心中一软,温和地说:“老伯,您唱吧,我听着。”
老汉清了清嗓子,张开嘴唱了起来。他的嗓音粗犷沙哑,带着浓重的关中口音,歌词也是土得掉渣的庄稼调:“太阳出来照山坡,妹妹在坡上等哥哥,哥哥不来花儿谢,一年白等空蹉跎……”
这唱腔说不上好听,甚至有些刺耳,但张青瑶听得眼眶微微发热。这才是真正的民间的声音,粗粝、真实、不加修饰,像一块被风雨侵蚀了千百年的石头,每一道裂纹都是岁月的刻痕。
她让采薇给了老汉二十两黄金——双倍的赏钱。老汉千恩万谢,捧着黄金的手都在发抖,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三个唱完了。
张青瑶站起来,拍了拍裙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对赵武说:“赵校尉,麻烦你进宫禀报陛下一声——今天的三首歌,民女已经替陛下找好人唱完了。民女要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拜拜啦。”
赵武的脸当场就绿了。
“张姑娘!”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拦在张青瑶面前,声音都变了调,“你不能走!陛下说了,让你今天来唱歌,不是让别人唱!你这样走了,陛下怪罪下来,属下担待不起!”
张青瑶停下来,歪着头看了他一眼,露出一个纯良无害的笑容:“赵校尉,陛下当初跟我约好的,是‘每隔三日到宫门口唱一次歌’。约里没有说必须是我亲自唱吧?我找人替我唱,也是唱,不违反约定。”
赵武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一时间竟找不到话来堵。确实,陛下当初的原话是“每隔三日,你到宫门口唱一次歌”,这话里并没有明确说必须是本人唱。但……但这分明就是钻空子、耍赖皮啊!
张青瑶见他愣在原地,趁热打铁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赵校尉,你是好人,我不会让你为难的。你只管去禀报陛下,就说我走了。他要是生气,你就说我留了一封信,让他看信。”
她从袖中——实则是从空间里——取出一封信,塞进赵武手里,然后转身大步流星地朝城门方向走去。
采薇在后面追了两步,急得直跺脚:“张姑娘!姑娘!你带我一起走啊!”
张青瑶头也没回,挥了挥手:“采薇,你是个好姑娘,留在长安城好好过日子吧。我这个人,命里带风,停不下来的。”
“姑娘——”
采薇的声音被晨风吹散。张青瑶加快了脚步,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鳞次栉比的店铺,穿过长安城厚重的城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这一次,她没有翻墙,没有趁着夜色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地从城门走出去的。守城的士卒认出了她,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拦——朝曦仙子的名头,如今在长安城比许多达官贵人都好使。
出了城,张青瑶深深吸了一口城外的新鲜空气,整个人都轻松了。
往哪儿走呢?
她站在城外的岔路口,想了想。终南山已经去过了,申培老先生的山居岁月虽然惬意,但刘彻能找到一次,就能找到第二次。她要找一个刘彻想不到的地方——一个他就算想到了,也不会去追的地方。
沙漠。
西北方向,过了陇西、凉州,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漠。那里荒凉、酷热、人迹罕至,别说皇帝了,连商旅都不愿意去。
但张青瑶不怕。她有灵泉空间,有水有粮有装备,沙漠对她来说不过是一片大一点的沙滩而已。
“就去沙漠旁边。”她自言自语,从空间中取出一张西域地图,圈定了祁连山北麓、张掖附近的一片绿洲边缘地带。那里既靠近水源,又有沙漠的荒凉做屏障,进可攻退可守,完美。
她运起灵泉之力,朝西北方向疾行而去。这一次她没有保留速度,整个人化作一道模糊的流光,在官道上飞掠而过。偶尔有赶路的商旅看到一道影子从身边掠过,以为是眼花了,揉揉眼睛再看,什么都没有了。
日落时分,她已经远离长安城三百余里,进入了陇西地界。
张青瑶在一座小山丘上停下来,回头望向东方。暮色中,长安城的方向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只有天边最后一抹橘红色的晚霞在缓慢地消散。远处隐约传来犬吠声,近处是风吹过草丛的沙沙声,一切都是陌生而新鲜的。
她在空间里翻找了一阵,取出一顶帐篷支好,又拿出干粮和水,简单对付了一顿晚餐。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西北方向那颗格外明亮的星星——那是长庚星,在古代被称为“启明”,是西方天空最亮的一颗星。
“沙漠旁边……”她喃喃重复着这个目的地,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做得有点草率。沙漠旁边,那得多远啊。就算她用灵泉之力加持,日夜兼程,至少也得走个七八天。
但转念一想,正因为远,刘彻才追不过来。一个皇帝,总不能为了一个姑娘跑到沙漠里去吧?
想到这里,她又安心了,裹着睡袋沉沉睡去。
而此时的长安城,已经翻了天。
赵武跪在宣室殿中,双手将那封信举过头顶,额头贴着冰冷的地砖,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他身后跪着采薇,整个人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小鹌鹑。
殿中安静得可怕。这种安静不是平和的安静,而是暴风雨来临前那种压抑到极致的死寂。
刘彻坐在御案后,手中捏着那封信。信封上写着四个歪歪扭扭的字:“陛下亲启”。他抽出信纸,展开,上面只有短短两行:
“陛下,民女去沙漠旁边定居了。那里凉快。陛下日理万机,不必挂念。朝曦敬上。”
去沙漠旁边定居了。
那里凉快。
不必挂念。
刘彻盯着这封信看了足足有半柱香的功夫。他的表情看不出喜怒,但总管大人偷偷瞄了一眼,发现陛下握着信纸的手,指节微微泛白。
“去沙漠旁边定居了。”刘彻忽然开口,声音平静得不像是在生气,但这种平静反而更让人心里发毛。他把信纸放在御案上,用镇纸压好,动作慢条斯理,像是在处理一件极其重要的国事。
“还让朕不必挂念。”
赵武趴在地上,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只蚂蚁。采薇已经抖得说不出话了。
刘彻站起身来,负手走到舆图前。他的目光从长安城一直向西移动,越过陇西、越过凉州,落在河西走廊那一大片标注着“荒漠”的区域上。
“沙漠旁边。”他低声重复,语气中带着一丝咬牙切齿的味道,“她倒是会挑地方。”
宣室殿中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等待天子的雷霆之怒。
但雷霆没有来。
刘彻转过身,看着跪了一地的臣仆们,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总管大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因为他太了解陛下了,这种笑容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出现,都意味着有人要大祸临头了。
“好,很好。”刘彻走回御案前坐下,拿起朱笔,在舆图上的河西走廊位置画了一个圈。“传朕的旨意,即刻起,在河西走廊增设驿站,沿途驻军。凉州刺史、张掖太守,各增兵五百,严密把守西域通道。”
赵武猛地抬起头,一脸震惊——增设驿站、增派驻军,这可是大动作,难道就为了找一个姑娘?
“朕倒要看看,”刘彻放下朱笔,靠在椅背上,目光深邃而坚定,“她能跑到沙漠的哪个‘旁边’去。”
殿中众人面面相觑,心中同时涌起一个念头——陛下这是动了真格的了。
而在遥远的大唐贞观年间,天幕前的李世民看到这一幕,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好一个张青瑶,好一个‘沙漠旁边定居’。”他抚掌而笑,眼中满是欣赏之色,“有趣,太有趣了。”
长孙皇后站在一旁,看着李世民那毫不掩饰的赞赏表情,心中五味杂陈。她跟了陛下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他对一个女子露出这样的神情——不是爱慕,不是欲望,而是一种棋逢对手的兴奋,一种惺惺相惜的欣赏。
“陛下觉得她能跑掉吗?”长孙皇后问。
李世民想了想,摇了摇头,语气笃定:“跑不掉。汉武帝那个人,朕虽然没见过,但从这些天幕上的画面来看,他是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张青瑶跑得越远,他就追得越紧。”
“那陛下觉得,张青瑶知道这一点吗?”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嘴角微微上扬:“她知道。或者很快就会发现。”
明朝应天府,朱元璋的反应就更加戏剧化了。
他看到张青瑶找人替唱然后溜之大吉的画面,先是愣了三秒,然后猛地一拍大腿,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哈哈哈!好!这姑娘有胆色!敢耍皇帝!比朕当年还大胆!”
马皇后看着他这副乐不可支的样子,翻了个白眼:“陛下,你乐什么?那个汉武帝要是追不上她,岂不是要发兵西域?”
朱元璋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摆摆手:“发兵就发兵呗,反正是汉朝的事,又不碍着朕。”说着又看了一眼天幕,眼中忽然多了几分认真的神色,“不过这姑娘倒是提醒了朕一件事——有些东西,越是想抓,越抓不住;越是不想抓,反而自己送上门来。”
马皇后惊讶地看着他——这老东西今天怎么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了?
朱元璋嘿嘿一笑,又开始啃他的烧饼,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天幕。
叶罗丽仙境中,王默已经哭成了一团。
“她好可怜啊,一个人跑到沙漠里去,没有人陪,没有水喝,没有饭吃……”王默抽抽搭搭地说,眼泪糊了一脸。
陈思思无奈地递上手帕:“你冷静一点,她不是普通人,你看她那个空间里有吃有喝的,不会饿死的。”
“可是沙漠好可怕的!有沙尘暴,有蝎子,有蛇……”王默越说越害怕,哭得更厉害了。
建鹏在旁边手足无措,想安慰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憋出一句:“要不……我们给她送点水过去?”
舒言推了推眼镜,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们和她不在一个时空,送不过去的。”
罗丽仙子飘到王默身边,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背:“别哭了,你看,她不是一个人。你注意看——天幕的角落里,已经有人跟上她了。”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天幕。果然,在画面的最边缘处,几个穿着便服的骑兵正沿着张青瑶走过的路线疾驰,马蹄扬起的尘烟在夕阳中拖出长长的尾巴。
那些人的方向,正是西北。
而在河西走廊的戈壁滩上,张青瑶对此一无所知。
她裹着睡袋,睡得正香,梦里她正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海浪一波一波地涌上来,漫过她的脚踝,凉丝丝的,舒服极了。
但梦里的海浪声越来越奇怪,不再是“哗啦哗啦”的海浪声,而是“嗒嗒嗒嗒”的……
马蹄声。
张青瑶猛地睁开眼睛。
天色微亮,晨曦刚刚在东方露出一线鱼肚白。而在她帐篷外面,十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已经将她围成了一个圈。他们穿着便服,没有打旗号,但那股肃杀之气和精良的马具,暴露了他们的身份——汉军精锐,而且是精锐中的精锐。
为首那人翻身下马,走到帐篷前,单膝跪地,声音沉稳而恭敬:“张姑娘,末将奉陛下之命,前来护送姑娘。陛下说,沙漠旁边风沙大,姑娘一个人去不安全。姑娘想去哪里,末将带人跟着,也好有个照应。”
张青瑶从睡袋里钻出来,头发乱得像鸟窝,脸上还带着睡觉压出来的红印子。她看着面前这个五大三粗的将领,再看看周围那十几个虎视眈眈的骑兵,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护送?”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睡袋,“你们从长安跟过来的?跟了多远?”
“回姑娘,三百六十里。”将领面不改色,“陛下有令,无论姑娘走到哪里,末将等人都要跟着。姑娘去沙漠旁边,末将就跟到沙漠旁边;姑娘去天涯海角,末将就跟到天涯海角。”
张青瑶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不是在跟刘彻玩捉迷藏,她是被刘彻放风筝。她以为自己飞得够高够远了,但那根线一直攥在他手里,从未松开过。
她蹲在帐篷门口,双手托腮,看着东方渐亮的天空,沉默了很久。
“那个……”她终于开口,声音闷闷的,“你们有吃的吗?我的干粮吃完了。”
将领愣了一下,随即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袱,恭恭敬敬地递过来:“陛下特意吩咐,给姑娘带了长安城最好的桂花糕和蜜饯,说姑娘爱吃甜的。”
张青瑶接过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精致的糕点,桂花糕、绿豆糕、杏仁酥、蜜饯海棠,每一样都是长安城最贵的点心铺子出品。
她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口,甜味在嘴里化开,心尖上却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刘彻这个人,真的太狡猾了。
不抓她,不逼她,不关她,就这样派人跟着她、护着她、给她带好吃的,让她想发脾气都找不到借口,想跑都跑得不理直气壮。
她抬头看着那将领,一脸无奈地问:“你们陛下还说什么了?”
将领从怀中取出一封信,双手呈上:“陛下说,姑娘看完信,自然就明白了。”
张青瑶接过信,拆开。
这次的笔迹比上一封信更加工整,但那股龙飞凤舞的气势不减,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刀刻在纸上的:
“朝曦。朕知道你要跑。跑吧,朕不拦你。但朕要你知道——你跑到沙漠旁边,朕的人就跟你到沙漠旁边;你跑到天涯海角,朕的人就跟你到天涯海角。不是因为朕要抓你,是因为朕不放心你一个人。长安城到河西走廊,三千六百里。这段路,朕陪你走。刘彻。”
张青瑶看完信,手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一种她从未感受过的、铺天盖地的情绪涌上心头,将她整个人淹没了。
她没有哭,但眼眶红了。
她站起身,把信折好,小心翼翼地收入空间。然后她开始拆帐篷、收睡袋,动作麻利得像是在军营里受过训练。
将领在一旁看着,试探着问:“姑娘,你这是要去哪里?”
张青瑶把最后一件物品收回空间,拍拍手上的灰,抬起头来。晨曦正好在这一刻越过地平线,照在她的脸上,将她的双眸染成了金色。
她看着西北方向那片苍茫的、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深吸一口气,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
“不是说好了去沙漠旁边定居吗?”她说,声音轻快得像在哼一首歌,“走吧。”
她没有回长安。
但她也没有甩掉身后那些骑兵。
她就这样带着一支“护卫队”,一路向西,朝着那片她从未见过的沙漠,大步走去。
晨风从西边吹来,带着干燥的沙土气息和远方未知的召唤。张青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长发在风中飘扬,裙摆猎猎作响,像一面在荒原上独行的旗帜。
她的身后,是长安城的方向。那座城市里有一个帝王,正站在舆图前,用手指一遍遍地描画着她走过的路线,嘴角挂着一丝势在必得的微笑。
她的前方,是河西走廊的无尽荒漠。那里有黄沙、有烈日、有孤烟、有长河,还有她从未见过的风景和从未经历过的生活。
而在更遥远的地方,无数的时空里,无数双眼睛正透过天幕,看着这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走向她未知的命运。
李世民放下了手中的茶杯。
长孙皇后轻声说:“她真的不回去了。”
朱元璋不再啃烧饼了,他的表情变得认真,认真得不像平时的他。
叶罗丽仙境的仙子们和战士们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看着天幕中那个越来越小的身影。
长安城中,未央宫宣室殿的烛火彻夜未熄。
刘彻站在舆图前,手指停在河西走廊的位置上,久久没有移动。
“三千六百里,”他低声说,声音里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挺远的。不过没关系,朕有的是时间。”
窗外,长安城的万家灯火在夜色中闪烁,像一片温暖的海。
而在那片海的更西边,更远的地方,一个少女正带着一支沉默的骑兵,踏着晨光,走向那片她从未见过的沙漠。
走向自由。
走向她还没有意识到的,命中注定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