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笙第二次怀胎,比第一次平稳得多。
没有催产药的惊吓,没有陈阿娇的刁难,没有馆陶公主的暗手。她住在宣室殿东阁,刘彻日日都在身边,团团绕着满院子跑,姐姐隔三差五进宫送些自己腌的酸梅和蜜饯,连霍去病那个小皮猴都在某次进宫时难得安静地趴在她肚子上听了半天,抬头一脸认真地说:“里面住着谁?”
晚笙笑着摸他的脑袋:“住着你的小表弟或小表妹。”
霍去病想了想,又问:“那我是哥哥吗?”
团团在旁边听见了,立刻跑过来挤开霍去病,把脸贴在晚笙肚子上,大声宣布:“我是哥哥!你排我后面!”
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五岁,隔着晚笙的肚子较上了劲,谁也不让谁。晚笙被他们挤得向后仰,青萝眼疾手快从后面托住了她,卫子夫又好气又好笑地把霍去病拎走,顺带把团团也一起带出去吃桂花糕。暖阁里安静下来,晚笙靠在软枕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手覆在微微隆起的小腹上——四个多月了,已经显怀了,比怀团团时更早一些,也更快一些。赵太医说是因为她身体底子好,加上第二胎本就比第一胎显怀早。
晚笙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嘴角弯弯的。这一个比团团安静。团团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像只永不停歇的小猴子,翻跟头打滚踢她的肋骨,一刻都不消停。肚子里这一个却格外斯文,很少大动干戈,只是偶尔轻轻顶一下她的手心,像是在说:“我在呢。”她总觉得那是个女儿。不是因为她想要女儿——男孩女孩她都喜欢——而是因为那种温柔的、安安静静的律动,让她觉得那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蜷在她肚子里,等着出来看看这个世界。
“母后——”团团的喊声从院子外面传来,由远及近,像一阵小旋风。晚笙坐直身子,就见团团跑了进来,两只手里各攥着一块桂花糕,一左一右,像是举着两件战利品。他在晚笙面前站定,踮着脚尖把其中一块桂花糕递到她嘴边:“给母后吃!母后肚子里的小宝宝也要吃!”
晚笙低头咬了一口,满口桂花的甜香,软软的,糯糯的。她伸手揉了揉团团的脑袋:“团团真乖。小宝宝说你谢谢哥哥。”团团听了,眼睛亮晶晶的,又低头朝她的肚子郑重其事地叮嘱了一句:“妹妹要乖乖的,不能踢母后。不然哥哥不跟你玩。”肚子里那个小家伙安静了一瞬,然后轻轻顶了一下晚笙的掌心。团团感觉到了,立刻兴奋地叫起来:“她答应我了!”
刘彻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团团趴在晚笙肚子上,像是在跟里面的小家伙说话。晚笙靠在软枕上,手里拿着半块桂花糕,嘴角弯弯的。金色的阳光从窗外涌进来,将母子俩的影子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他靠在门框上没有出声,看了很久。
晚笙先发现了他:“陛下怎么站在那里不说话?”刘彻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自然而然地伸手覆上她的肚子。肚子里那个小家伙像是认出了父亲的气息,轻轻顶了一下他的掌心。刘彻嘴角弯了一下,低头对她说了一句:“你又踢父皇了。”小家伙又踢了一下,像是在回嘴。
晚笙靠在刘彻肩上,团团趴在晚笙肚子上,一家四口在暖阁里晒着午后的太阳,谁都没有说话。窗外老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像是有人在远方唱着温柔的歌。日子像春水一样,流过一天又一天,不急不缓,安安静静,把他们裹在中间。
到了第六个月的时候,晚笙的身体开始有些吃不消了。这一次比上一次累得多,肚子比怀团团时大了一圈,走路步子沉沉的,像揣了一个慢慢膨胀的西瓜。夜里辗转难眠,翻身都费劲,腰酸得她恨不得把腰以下的部分卸下来放在旁边。刘彻从她五个月起就不再睡宣室殿正殿了,每晚都留在东阁陪她。晚笙不让他睡榻,他就睡在她旁边,一只手臂环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分担她肚子的一部分重量,有时候半夜她醒来,能感觉到他的手正轻轻覆在她肚子上,缓慢而温柔地抚着,像是能透过皮肉,抚平里面那个小生命的不安。
“陛下,”晚笙有一次在半夜轻声开口,“您也没睡吗?”刘彻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低低的,带着一丝刚醒的困意:“你一动,朕就醒了。”晚笙将他的手拉过来,覆在自己脸颊上,掌心温热,手指修长而有力。“臣妾是不是吵到您了?”刘彻没有说话,只是将她的脸往自己怀里拢了拢,下巴抵在她发顶,重新闭上眼睛。晚笙没有追问,将脸埋进他胸口,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她也慢慢地、安安稳稳地沉入了梦乡。
团团的第七个月,霍去病正式搬到皇宫里住了。
原因是卫子夫的小院被小家伙爬塌了一面墙。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霍去病跟着邻居家的大孩子学爬树,爬上了院子门口那棵歪脖子槐树,树枝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咔嚓”一声断了,他连人带树枝摔下来砸在墙上,把年久失修的土墙砸出了一个大洞,尘土飞扬,鸡飞狗跳。卫子夫看着那面墙和被压在墙砖堆里却毫发无伤、还在咧嘴笑的外甥,无奈地叹了长长一口气,然后收拾包袱把他送进了宫。用她的话说:“我管不住他。宫里人多,你帮我看着。”
晚笙看着站在面前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皮肤黑得像个小铁蛋,眼睛亮得像两颗小钢珠,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使不完的劲儿——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又无奈又温柔的感觉。她弯下腰,平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去病,在宫里要听话。不能爬树,不能翻墙,不能追着团团满院子跑——团团还小,你跑太快他会摔。”霍去病想了想,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不跑。我走路。”然后他转头,撒腿就朝院子里那只正在晒太阳的狸花猫冲了过去。
那天傍晚,刘彻从宣室殿回来的时候,看到霍去病蹲在墙根下,怀里抱着一只生无可恋的狸花猫,正用一根草叶逗它。团团蹲在旁边,看得目不转睛,像在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晚笙坐在廊下,看着两个孩子和一只猫,嘴角弯弯的。刘彻在她身边坐下,看着院子里的热闹场景,忽然问了一句:“他以后会是个好将军吧?”
晚笙偏头看他。“陛下怎么知道?”
刘彻没有解释,只是伸手将她揽进怀里,下巴抵在她发顶。“朕知道。”
他确实知道。霍去病的前世比卫青更耀眼也更快凋零,封狼居胥、饮马瀚海、二十三岁陨落。这一世,他会慢慢来,慢慢长大,慢慢成为一个配得上这个姓氏的人。晚笙靠在他怀里,手覆在肚子上,感受着里面那个小生命的律动。肚子里的小家伙今天动了很久,像是在听院子里的声音——团团的喊声、去病的笑声、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她想告诉它:“你来的这个世界挺好的。有父皇,有母后,有哥哥,有表兄,有外公外婆,有舅舅。有很多很多人等着你。”
夜色渐渐深了,院子里的孩子们被青萝和紫苏各自领去洗漱。晚笙也乏了,被刘彻半搂半扶地带回东阁。她躺下的那一刻,感觉到肚子里的小家伙轻轻踢了一下,正正踢在她腰侧最酸的部位,仿佛在说:“娘,我在这里。”晚笙伸手隔着肚皮轻轻拍了拍她,低声说:“晚安。明天见。”
窗外月光洒在庭院的青石地上,像一层薄薄的银霜。桃花已经落尽了,老槐树的叶子在夜风中沙沙作响,像一首低低的小夜曲。晚笙闭上眼睛,嘴角弯弯的,等着那个小生命一天天长大,等着它选一个合适的日子,推开那扇门来到这个世界。
她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