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梨被这个形容逗笑了:“你想多了吧。”
“我没有想多!”林晓信誓旦旦,“我谈恋爱谈了三年,我什么眼神没见过?那个学长的眼神就是——‘我对这个女人一见钟情了但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接近她所以我先假装淡定地离开然后回去一个人辗转反侧’的眼神!”
“……你也太会脑补了吧。”
“不信你等着!”林晓说,“一个星期之内,他肯定会来找你!”
沈清梨觉得林晓想多了。
她又不傻,长得好看确实是事实——原主这张脸确实能打,清水出芙蓉的那种好看——但她也不至于自恋到觉得每个帅哥多看她两眼就是一见钟情。
说不定人家就是单纯地觉得这个学妹撞人技术不错呢。
她把这件事丢到脑后,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明心大学很大,课程安排得很满,沈清梨每天忙着上课、认路、交朋友,日子过得充实又热闹。她的大力在这个正常的校园环境里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她养成了凡事小心的习惯——轻拿轻放,轻手轻脚,连和人拍手都要收着三分力。
“清梨你真的好温柔啊,”林晓有一次感叹,“拿东西都轻手轻脚的,像怕把东西弄疼了一样。”
沈清梨:“……”
不,我不是温柔,我是怕我把东西弄碎。
但她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开学后第三天,她路过兽医学部大楼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光石息吹正蹲在教学楼门口的花坛边,面前蹲着一只柴犬,他正拿着一块小零食在喂它。柴犬吃得欢快,尾巴摇成了螺旋桨,吃完之后还扑上去舔他的手。
他蹲在那里,被柴犬舔得直往后仰,笑声很低很轻,但很真实,像是从心底里溢出来的快乐。
阳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格外柔和。
沈清梨站在远处看了几秒钟,然后快步走开了。
心跳有点快。
她没有注意到,在她转身离开的瞬间,光石息吹也抬起了头,望向她离开的方向。
他怀里被舔得发痒的柴犬成了最好的掩护,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看过去。
这三天的日子比他想象的要难熬。
他在同一个食堂、同一条路、同一个咖啡厅反复出现,制造了六次“偶遇”。
第一次,她在食堂吃拉面,他在她斜对面坐下,吃了一份咖喱饭。她吃面的时候会发出轻微的吸溜声,腮帮子鼓鼓的,像只仓鼠。
第二次,她在图书馆看书,他在她后面的书架上找一本他根本不需要的参考书。她看书的时候会咬笔帽,眉头微皱,偶尔会把一个知识点重复抄三遍。
第三次,她在便利店买饮料,他在门口假装看手机。她犹豫了很久,最后拿了一瓶波子汽水,不知道怎么打开,研究了半天,最后用蛮力把盖子直接拧了下来。他差点笑出声。
第四次,她在操场上跑步,他在远处的看台上假装晒太阳。她跑步的姿势很标准,步频稳定,呼吸均匀,跑了十圈之后大气都不喘一个。体能好得不像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