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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金丝雀生存法则

情人法则2……0

金丝雀

他对全世界都很好。

对全世界都好的男人,通常对自己人最残忍。

这个道理,我是在成为他第一百三十七天情人的那个雨夜,才彻底明白的。

那天他拍戏收工很晚,司机把他送到公寓楼下。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他下车,看他和守在门口的私生饭温柔地挥手,食指抵在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那几个女孩就捂着嘴哭了出来。她们觉得哥哥在和自己互动,觉得那一刻是独属于她们的。

他进门的时候带着一身水汽,身上的香水味被雨水浸得发苦。我像往常一样跪坐在玄关,接过他的外套,把他换下来的皮鞋摆正。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径直走向客厅,瘫在沙发上,闭着眼揉了揉眉心。

“过来。”他说。

我走过去,跪在沙发边。他伸出手,指尖冰凉,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来。他看我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人,更像是在审视一件新买的瓷器——有没有裂痕,值不值得把玩。

“今天有记者拍到你从商场出来。”他的声音很轻,带着那种特有的、温柔到极致的沙哑,“那件粉色卫衣,谁给你选的?”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那件卫衣是我自己买的,打折款,一百二十块。但我不能说。

“造型师。”我垂着眼,“上次拍摄品牌方送的。”

他没说话,拇指在我下颌线上来回摩挲了两下,力道不轻不重,像在抚摸一只猫的脊背。然后他突然笑了,收回手,拿起茶几上的手机刷了起来。

“下次别穿了。不好看。”

“好。”

这就是我和檀健次的日常。

我是他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住在他在市中心的这套公寓里,有专人照顾饮食起居,衣柜里挂满了品牌方送来的当季新款。我不能随便出门,手机被设置了定位追踪,每一条社交动态都要经过他经纪人的审核。我原本是个十八线小演员,跑龙套的那种,在某个圈内饭局上被他看中——与其说看中,不如说选中。就像在菜市场挑一颗白菜,随手拎起来,觉得品相尚可,就丢进了购物车。

他没有正牌女友,或者说,他不可以有。他的身价、他的商业价值、他那几千万粉丝,都不允许他有一个公开的恋人。粉丝们可以接受他“宠粉”,可以接受他“单身”,可以把他对镜头的每一次微笑都解读为“对粉丝的爱”。

但她们不会接受我。

永远不会。

所以我就成了这个不能见光的角色,藏在这间一百八十平的公寓里,等着他偶尔的光临。他来的时间没有规律,有时候是一周三次,有时候半个月都不见人影。每次来,他都会带一样小礼物——一条项链、一瓶香水、一个限量版的手办——像是打卡,像是履行某种契约里的义务条款。

然后他会要我。

不是什么温柔缱绻的事。他工作压力大,那些光鲜亮丽的舞台背后,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消耗。他需要一个出口,而我就是那个出口。有时候他会让我跪着,有时候会让我趴在那张他花了六位数定制的书桌上,有一次他甚至让我穿着那件他电视剧里的戏服——他说那是为了让我“入戏”。

我从不说no。

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不能。他在这行只手遮天,一个电话就能让我的经纪公司把我雪藏,一个眼神就能让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试镜机会化为泡影。我是真的喜欢演戏,哪怕只能演那种只有三句台词的小角色,那也是我熬了无数个通宵、跑了无数个剧组才换来的。

他说过会给我资源,也的确给过。他让我在一部S级古装剧里演了个女五号,戏份不多,但人设讨喜。那部剧播出后,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超话,虽然只有几百个粉丝,但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让我在深夜里哭了很久。

可我知道,那些粉丝喜欢的也不是真实的我。她们喜欢的,是檀健次“提携”的那个新人,是资本堆砌出来的精致人偶。如果她们知道我是他的情人,知道我在深夜的公寓里像狗一样跪在他脚下——她们大概会用最难听的话来骂我吧。

荡妇。心机婊。爬床上位的贱人。

每一个词都不会错。

这一行的规则就是这样,你出卖什么,换回什么,都是明码标价的。只是有些人卖的是才艺,有些人卖的是人设,而我卖的是身体和尊严。没什么好委屈的,路是自己选的。

但我偶尔还是会觉得疼。

不是身体上的疼,虽然他有时候确实很粗暴。是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酸涩的、让人在凌晨三点突然失眠的疼。有一次他完事后躺在我身边,手机屏幕的光照着他的脸,那张在镜头前永远温柔得体的脸,此刻面无表情,眼窝深陷,像一尊被掏空了内核的雕塑。

他突然开口:“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

我没说话,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在问我。

“我最怕有一天,所有人都不再需要我了。”他的声音很轻,像怕惊醒什么,“所以我得对她们好,对所有人都好。”

他在说他的粉丝。他说他怕被遗忘,怕被替代,怕那些山呼海啸的尖叫声在某一天突然消失,只剩下空荡荡的场馆和落满灰尘的灯牌。

那个时候我突然很想问他:那我呢?你不怕失去我吗?

但我知道答案。

他不怕。因为我从来就不属于“所有人”的那个范畴。我是他的私人物品,物品是不会主动离开的,物品也不会有“失去”这个概念。

物品只会在被厌倦之后,被丢进垃圾桶。

最近他来这儿的频率越来越低了。我听他的助理说,他在筹备新的巡回演唱会,每天只睡四个小时,连吃饭都在排练厅解决。他的社交媒体依旧热闹,每一条动态下都有几百万的点赞,粉丝们疯狂地刷着“哥哥好帅”“多多注意身体”。

我也点赞,我也转发,我也在评论区打上“期待演唱会”的字样,假装自己是那千万分之一,假装我和他之间隔着屏幕和山海,假装我从未在他的床上醒来过。

今晚他又来了。

带着一身疲惫和酒气,推开门的时候甚至踉跄了一下。我扶住他,他顺势把我按在玄关的墙上,吻落下来的时候带着威士忌的苦味和某种说不清的绝望。

“我有时候想,”他在我耳边说,声音低得像咒语,“如果你不在,我大概会更轻松。”

我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答案。

我是他的秘密,而秘密是有重量的。他背负了太多秘密——对粉丝的隐瞒、对公司的妥协、对这个圈子的屈服——我的存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但压垮一个人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之前那一千根、一万根。

他睡着以后,我起身去了浴室。

镜子里映出一张年轻的脸,眉眼还算清秀,锁骨上有几道浅红的指痕。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突然发现我已经不太认识她了。或者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来得及认识她,就被推进了这个角色里。

“扮演檀健次的乖巧情人。”

台词不用背,本色出演就行。因为本色是什么,我自己都忘了。

我打开花洒,让热水浇过头顶。水流进眼睛的时候有些刺痛,但我没闭眼。我想记住这种感觉,这种被淹没、被冲刷、却怎么也洗不干净的感觉。

或许有一天,他会腻了,会放我走。

或许有一天,我会自己走出去。

但不会是今天。

今天是周三,明天他还有一整天的通告。我需要在六点半之前起床,给他煮一杯美式咖啡,把他今天要穿的衣服熨好挂在衣帽间最显眼的位置,然后在七点整轻轻把他推醒——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

这叫“情人法则”。

他定的。

而我,只是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