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还没读完,马嘉祺就出国了,他甚至没有来和他告别。他是从父母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嘉祺啊,他爸妈觉得国外的教育资源更好,就让他提前出去了。”
丁程鑫当时坐在客厅里,手里拿着一杯水,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水杯从手里滑落,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瓣。他父母吓了一跳,他说“手滑了”,蹲下来捡碎片,手指被锋利的瓷片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血流了一地,他却不觉得疼。
因为胸口那个位置,比手指上的伤口疼一千倍一万倍。
他为了这个人差点毁了自己的前途,而这个人甚至没有和他说一声再见。
后来他告诉自己:算了吧丁程鑫,你就是一个自作多情的大傻瓜。你为人家拼命,人家根本不领情,人家走得干脆利落,连头都没回一下。你凭什么觉得你在人家心里有位置?你配吗?
他把所有的情绪都压下去,压到最深的角落里,用嚣张、用玩世不恭、用嘴硬、用酒、用一切可以麻醉自己的东西把它们封住。
他告诉自己,他恨马嘉祺。
恨他让自己做了那么蠢的事,恨他让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恨他让自己在深夜想起他的时候,心脏还是会疼。
可他没想到,七年后的重逢,会是以这种方式。
丁程鑫站在花洒下面站了很久很久,久到热水器的水都凉了,他才关掉水,光着身子走出浴室,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身体。
镜子里的人看起来糟糕透了,眼睛红肿,嘴唇破皮,脖子上全是痕迹,大腿内侧还有指印。他的皮肤太白了,一点点痕迹都像是烙上去的一样触目惊心。
他忽然笑了一下,笑得很难看,比哭还难看。

马嘉祺。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声音哑得几乎听不清

你可真行。
他的手机在客厅里震了几下,是刘耀文发来的消息

丁哥你到家了吗?昨晚没事吧?马总送你回去的?
丁程鑫盯着“马总”那两个字看了几秒,把手机扔到沙发上,整个人蜷缩进沙发里,把脸埋进靠垫。
他在想,马嘉祺从浴室出来发现自己不见了,会是什么表情?
那个混蛋一定很得意吧。睡了自己记恨了七年的死对头,把人欺负成那个样子,第二天早上人家跑了,他大概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
丁程鑫想到这里,忽然又生气了。
他气得不是马嘉祺,而是自己。
气自己在那种情况下都能认出他的轮廓,气自己在他身下哭成那个样子,气自己看到他眼镜的那一刻心跳漏了一拍,气自己回到家第一件事是扔掉他的衬衫而不是把它留下来。
气自己说了十七年恨他,其实根本不是恨。
是喜欢。
是喜欢到骨子里、喜欢到不要命、喜欢到差点毁了自己前途的喜欢。
丁程鑫把脸从靠垫里抬起来,眼眶红红的,嘴唇抖了抖,最后咬着牙挤出了一句话:“马嘉祺你给我等着,这事儿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