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兰和明兰在外办学的消息传回汴京后,墨兰的心踏实了不少。但有一件事,一直压在她心上——法律。女子可以读书了、可以做官了、可以从军了,但她们的权利,还没有法律保护。丈夫可以打妻子,不用坐牢;族人可以抢寡妇的家产,不用赔偿;父母可以卖女儿,不用受罚。这些事,她在《民女录》里写过,在朝堂上提过,但一直没有解决。不是因为仁宗不批,是因为阻力太大。
墨兰坐在政事堂里,把《宋刑统》又翻了一遍。她找来大理寺卿、刑部尚书、翰林学士欧阳修,还有几位熟悉律法的官员,开了一个闭门会。她开门见山:“修法。”
大理寺卿皱眉。“盛参政,《宋刑统》是大宋立国时制定的,三十年了,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墨兰看着他。“三十年了,大宋变了。女子能读书了,能做官了,能从军了。法律不改,她们的权利还是空的。”
刑部尚书附和。“盛参政说的有道理。但改法不是小事,要慎重。”欧阳修支持墨兰:“慎重当然要慎重,但不能因为慎重就不改。盛参政提的那几条,老夫觉得可行。”
墨兰拿出她拟好的条款——“增‘女子财产继承权’一条:女子与男子同权,不分嫡庶,不分已婚未婚,均有继承父母、配偶财产之权。增‘禁止人口买卖’一条:父母不得卖子女,丈夫不得卖妻子,违者重罚。增‘家暴入刑’一条:丈夫殴打妻子,与常人斗殴同罪,不得以‘家事’为由免罚。增‘寡妇优先继承权’一条:夫死后,寡妇有优先继承夫家财产之权,夫家族人不得侵占。”
大理寺卿一一看完,沉默了很久。“这几条,牵涉太广。尤其是‘家暴入刑’,古来未有。”墨兰说:“古来未有,不代表不该有。丈夫打妻子,与常人打常人,有什么区别?凭什么一个要坐牢,一个不用?大理寺卿说不出话。”
闭门会开了三天,吵了三天。支持的人有,反对的人也有。墨兰不急,她把那些反对的理由一条一条记下来,逐条反驳。第三天傍晚,大理寺卿松口了。“盛参政,老夫不是反对你。老夫是怕你步子迈得太大,摔跟头。”
墨兰看着他。“大人,臣不怕摔跟头。臣怕那些女子等不了。”
第二天早朝,墨兰把修法的奏疏呈给仁宗。仁宗看了很久,抬起头。“众卿,你们怎么看?”殿中安静了片刻。
范仲淹出列。“臣支持。女子财产继承权、禁止人口买卖、家暴入刑,这几条都是保护弱者的。大宋以仁治国,不能只对男子仁,不对女子仁。”
欧阳修出列。“臣也支持。臣在地方任职时,见过太多女子被欺负、被剥削、被虐待,无处申冤。这几条法律,是给她们一个申冤的机会。”
包拯出列。“臣支持。尤其是‘家暴入刑’这一条。臣断过不少案子,丈夫打死妻子,按律只判‘过失杀人’,从轻发落。这不公平。”反对的声音也有,但被压了下去。仁宗当场准奏,下旨修订《宋刑统》,增加墨兰所提条款。
消息传遍汴京时,兰台书院的学生们正在上课。墨兰走进教室,把修法的内容说了一遍。教室里安静了片刻,然后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有人哭,有人笑,有人抱在一起跳。
阿云坐在角落里,握着笔的手在微微发抖。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被父亲打了一辈子,不敢吭声;想起自己的外婆——守寡后家产被族人抢光,活活饿死。这些法律,母亲和外婆等不到了,但别的女子等到了。
当夜,墨兰在书房里把新修的法律条款又看了一遍。如兰从眉州写信回来,信中说眉州的女子听说朝廷修了法,高兴得像过年一样。明兰从扬州写信回来,说扬州的女子学堂连夜组织学生讨论新法。墨兰把两封信收进抽屉里。
窗外月色如水。她铺开纸,开始写新的奏疏——《请设女法官》。新法有了,还要有人执行。女子案件,女子审理,更能体察民情。写完之后,她放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