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两点了。
丁程鑫换了鞋,轻手轻脚地走进客厅,发现客厅的灯还亮着。马嘉祺坐在沙发上,面前摊着笔记本电脑,正在键盘上打字。屏幕的蓝光映在他脸上,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比平时更冷,轮廓更深。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看了丁程鑫一眼。
“回来了?”
“嗯。”
“吃了?”
“吃了。便利店的关东煮。”
马嘉祺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轻,像是一阵风吹过水面留下的涟漪,转瞬即逝。但他什么都没说,低下头继续打字。
丁程鑫站在那里,看着马嘉祺的侧脸,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那个人是不是在等他?
每天晚上,他不管多晚回来,客厅的灯都是亮着的。他一直以为那是张真源或者谁忘了关灯,但今天他突然想到,也许不是忘关,是有人故意留着的。
留给他。
丁程鑫走到厨房,倒了杯水。经过沙发的时候,他的余光扫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面是一份文档,标题是《新专辑概念阐述》。马嘉祺在写新专辑的宣传文案,这种工作本来应该是公司市场部负责的,但他总是会自己写一版,因为他觉得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这张专辑想表达什么。
丁程鑫没有打扰他,端着水杯回了房间。
关上门之后,他把口袋里的那个烟头拿出来,放在书桌上。烟头的滤嘴上有淡淡的牙印,是被咬过的痕迹。他把烟头翻过来,看到滤嘴和烟纸连接的地方,有一行极小的、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的字。
是一个日期。
六月十七日。
十一天前。
丁程鑫攥着烟头,心里像是被人用力拧了一下。
六月十七日,那天的行程他记得很清楚。上午新歌录制,下午杂志采访,晚上有一个品牌直播。一整天马嘉祺都表现得很正常,正常到没有一个人看出异样。
但他在那天抽了烟。
一个人,躲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抽了一整根烟,把烟头捏扁,扔在地上,离开。
而他,丁程鑫,每天和马嘉祺待在同一个空间里,每天和他说那么多话,每天被他用那种眼神看着,却不知道这个人已经在崩溃的边缘走了一遭。
什么都不知道。
丁程鑫把烟头放进书桌抽屉的最深处,关好抽屉,坐在椅子上,盯着那扇关上的抽屉门看了很久。
他忽然想起今天在练习室里,马嘉祺搭在他腰上的那只手。
那只手很稳,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和他的配合天衣无缝。但那只手,在前一天晚上,可能还在发抖,可能还在用尽全力攥着什么东西来压制心里的风暴。
那个人把自己的所有脆弱都藏得太好了。
好到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无坚不摧的。
但丁程鑫现在知道了,他不是。
那个看起来最冷静、最克制、最不需要任何人担心的人,才是最需要被担心的。
手机震了一下。
马嘉祺发来的消息:「冰箱里有银耳汤,张哥煮的,睡前喝一碗,对嗓子好。」
丁程鑫看着这条消息,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最后他发了一个字:「好。」
发完之后,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你也早点睡。」
这次他没有等很久。
马嘉祺的回复几乎是在下一秒就弹了出来:「嗯。」
只有一个字。
但丁程鑫盯着那个“嗯”字,忽然笑了一下。不是开心的笑,不是苦涩的笑,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的、连他自己都解读不了的笑。
他想,马嘉祺大概是在等他回复“好”之后,才肯去睡。
就像他在等他回来之后,才肯关掉客厅的灯。
这个人的爱,细致到这种程度。
细致到让你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