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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长风撞入怀,年少尽热恋

霜雪逢骄阳,清雪遇陆砚

我叫林妙语,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十八岁那年,铆足了一股莽劲儿,一头撞进了江驰的青春里,也让这阵桀骜张扬的长风,心甘情愿为我搁浅,宠了我整整一生。

旁人提起年少时的江驰,永远离不开几个词——耀眼、野性、桀骜、难驯。

他是京华大学篮球场上永远的神,是全校女生偷偷藏在日记本里的少年。一米八八的个子,肩宽腿长,小麦色的皮肤,打球时额前碎发被汗水浸湿,眼神锐利又张扬,起跳、投篮、落地,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引得全场尖叫不断。

他性子野,不爱守规矩,逃课、打比赛、跟人称兄道弟,浑身带着少年人独有的横冲直撞,眉眼间全是不服输的傲气,连老师提起他,都又气又无奈,知道他本性不坏,却实在桀骜难驯。

那时候的江驰,是所有人都觉得遥不可及的存在,女生们偷偷看他,递情书都要鼓起天大的勇气,连靠近都不敢。

唯独我,不怕他。

我天生性子烈,喜欢就大胆追,看上了就绝不退缩。第一次在篮球场看见他,我就盯着那个挥汗如雨的少年,移不开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男生,我要定了。

别人不敢靠近,我敢。

他打完球下场,一群人围着他送水递毛巾,他全都冷眼避开,一脸不耐。我直接挤开人群,大大方方把我刚买的冰镇矿泉水递到他面前,仰着头,笑得一脸灿烂:“江驰!我叫林妙语,我喜欢你,你做我男朋友吧!”

这话一出口,全场瞬间安静了。

周围的人全都惊呆了,一个个瞪大眼看着我,像是看什么天方夜谭。谁都没想到,居然有人敢这么直白地跟江驰告白,还是这么明目张胆、毫无羞涩的模样。

江驰也愣了。

他擦着汗水的动作顿住,垂眸看向我,眉头微蹙,眼神里带着几分玩味,几分不耐,还有几分被打扰的烦躁。他没接我的水,也没说话,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浑身散发着“别烦我”的气场。

换做别的女生,早就被他这副样子吓退了,可我偏不。

我就这么举着水,仰着头看着他,笑容依旧灿烂,眼神坦荡又热烈,没有半分退缩。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又说了一遍:“江驰,我喜欢你,我要追你,你等着,我肯定把你追到手。”

他终于嗤笑了一声,语气又拽又狂:“小姑娘,别白费力气,我没兴趣谈恋爱。”

说完,他转身就走,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我。

周围的人全都窃窃私语,有人笑我自不量力,有人替我尴尬,可我一点都不觉得丢人。我看着他的背影,攥紧拳头,心里更坚定了——江驰这样的少年,看似冷漠桀骜,心里一定藏着软处,我一定要走进他心里。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江驰的“跟屁虫”,成了整个京华大学最胆大的女生。

他去上课,我就抱着书本坐在他旁边,给他塞零食,给他记笔记;他去篮球场训练,我就抱着矿泉水和毛巾,坐在观众席最前排,从头看到尾,扯着嗓子给他喊加油,声音比谁都大;他逃课去打球,我就跟着他一起逃,给他买早饭,替他把风;他被教练训,我就站在他身边,跟教练据理力争,护着他不让他受一点委屈。

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觉得江驰那么冷硬的人,根本不可能被我打动。

可我知道,他不是冷,他只是不习惯有人这么直白地闯进他的生活。

他嘴上说着烦我,却会在我蹲在篮球场等他等到睡着时,轻轻把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他嘴上说着别跟着他,却会在我过马路时,不动声色地把我拉到马路内侧,避开来往的车辆;他嘴上从不接受我的好意,却会在我生理期肚子疼,脸色发白时,第一次慌了神,抱着我就往校医院跑,全程眉头紧锁,比我还紧张。

我永远记得,我们正式在一起的那个夜晚,是我这辈子最心动的瞬间。

那天是校篮球赛总决赛,江驰作为主力,拼到最后一秒,绝杀夺冠。全场沸腾,欢呼声震耳欲聋,他站在球场中央,被队友簇拥着,耀眼得不像话。

我挤到球场边,看着他,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举着早就准备好的横幅,拼命喊他的名字。

他一眼就看到了我。

穿过拥挤的人群,穿过漫天的欢呼,他的目光,直直落在我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下一秒,他推开身边的队友,大步朝我走来。

全场的目光,瞬间都聚焦在我们身上。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伸手,一把将我拉进他怀里,紧紧抱住。

他身上全是汗水的味道,还有少年独有的清冽气息,怀抱宽阔又温暖,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我整个人僵在他怀里,心跳瞬间失控,耳边全是他有力的心跳声,和全场炸裂的尖叫声。

他低头,凑在我耳边,声音沙哑又滚烫,带着少年人的莽撞与赤诚,一字一句,清晰地落在我心底:“林妙语,别追了。”

我懵了,刚想说话,就听见他又开口,声音又拽又温柔,是独属于我的温柔:

“老子跟你在一起。”

“以后,你不用追着我跑,我护着你。”

那一刻,我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勇敢,所有的喜欢,全都有了回应。

我趴在他怀里,放声大哭,不是难过,是满心的欢喜与庆幸。庆幸我足够勇敢,庆幸我没有放弃,庆幸我终于把这阵桀骜的长风,留在了身边。

他就这么抱着我,在全校师生的注视下,没有丝毫避讳,没有丝毫不好意思,低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耐心哄着:“哭什么,夺冠了,该开心。”

我抬头,抹着眼泪看着他,笑得一脸灿烂:“江驰,你是我的了!”

他看着我,眼底的桀骜全都化作温柔,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霸道又宠溺:“嗯,是你的,一辈子都是。”

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名场面,是少年人最炽热坦荡的告白,是长风撞入暖阳,是桀骜少年,心甘情愿为一人低头。

从那以后,江驰再也不是那个独来独往、桀骜难驯的少年。

他的全世界,都绕着我转。

他会在清晨,提前买好我最爱吃的豆沙包和热豆浆,等在我宿舍楼下,看见我就把早餐塞进我手里,顺带帮我拎着沉重的书包;他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给我传纸条,上面画着丑丑的小人,写着“下课带你去吃冰淇淋”;他会在我被别的男生搭讪时,立马黑着脸走过来,一把把我揽进怀里,宣示主权,眼神冷得吓人,把对方吓得落荒而逃。

他从不会藏着掖着我们的恋情,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林妙语是他江驰的女朋友。

校园里的林荫道,他永远牵着我的手,十指紧扣,不管遇见谁,都不会松开;食堂吃饭,他永远把我不爱吃的葱姜蒜挑干净,把我爱吃的菜全都夹到我碗里,自己看着我吃,就满脸满足;晚上送我回宿舍,他总会磨蹭很久,舍不得走,抱着我,低头跟我说悄悄话,直到宿舍关门,才恋恋不舍地放开我。

他脾气依旧很野,对别人依旧冷淡疏离,唯独对我,温柔到了极致。

有一次,我跟别的女生起了争执,对方说话很难听,我还没生气,江驰先炸了。

他把我护在身后,眼神冷得像冰,对着那个女生一字一句道:“我的人,只有我能宠,轮不到别人说半句不是。再让我听见你说她一句坏话,我饶不了你。”

他从不会让我受半点委屈,永远把我护在身后,做我最坚实的靠山。

还有一次,我生日,他偷偷攒了很久的零花钱,没有买华丽的礼物,只是带着我,去了学校最高的天台。

那天晚上,满天星光,晚风温柔。

他拿出一个小小的、手工做的星星瓶,里面全是他一颗一颗折的星星,瓶身上歪歪扭扭写着:“林妙语,一辈子开心。”

他向来大大咧咧,连字都写得潦草,却耐着性子,折了满满一瓶星星。

他看着我,眼神认真又温柔,没有华丽的情话,只有最赤诚的承诺:“妙妙,我现在没什么本事,给不了你太好的东西,但我保证,以后我一定拼命努力,给你一个家,一辈子宠着你,不让你受一点苦。”

我抱着星星瓶,眼泪止不住地掉。

这个张扬桀骜、从不会温柔的少年,把他所有的细腻,所有的爱意,全都给了我。

年少的爱恋,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情话,而是他明目张胆的偏爱,是他独一无二的温柔,是他从一而终的坚定。

他是肆意张扬的长风,本该无拘无束,却为我,停下了脚步,撞入我的怀里,把一生的温柔,全都给了我。

后来我们毕业、结婚、生女,他从少年变成丈夫,变成父亲,褪去了一身野性,多了成熟稳重,可他对我的爱,从来没有变过。

他依旧会记得我们年少时的每一个小细节,依旧会把我宠成长不大的小公主,依旧会在我闹脾气时低头哄我,依旧会看着我,满眼都是温柔宠溺。

每每想起年少时的那些瞬间,我依旧会心跳加速,满心欢喜。

想起篮球场那个滚烫的拥抱,想起天台星光下的承诺,想起他霸道护我的模样,想起他独属于我的温柔。

原来最好的爱情,就是这样。

我勇敢奔赴,他坚定回应;

我一腔热忱,他倾尽温柔;

他是桀骜长风,只为我一人停留;

我是明媚暖阳,只暖他一人余生。

我是林妙语,我用一场勇敢的奔赴,换来了江驰一生的偏爱与相守。

年少撞入怀,余生皆是你。

长风伴妙语,岁岁尽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