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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案:李维明的选择(二)

刑侦大队七人组

马嘉祺面不改色地敲了敲桌子:“说正事。李维明拿走那支笔,说明他认识那支笔,或者认识笔的主人。”

“他知道贺峻峰。”张真源说,“李维明在银行系统工作的时候,贺峻峰还在经侦支队。两个人应该没有直接交集。但常志远在经侦支队的时候,贺峻峰是他的下属。常志远很可能告诉过李维明,贺峻峰手里藏了一份华音文化案的原件。”

“所以李维明看到那支笔,猜到贺峻峰和贺峻霖是兄弟,也猜到贺峻峰可能在暗中帮他弟弟。”马嘉祺站起来,“李维明拿走那支笔,不是为了笔本身,而是为了切断贺峻峰和贺峻霖之间的关联。他要让贺峻峰知道——你们兄弟俩,已经被盯上了。”

办公室里的气氛变得凝重。

“我们需要找到李维明。”马嘉祺说,“在他成为下一个‘孟常山’之前。”

李维明住在城东的一个高档小区,比常志远的云栖山庄低调得多。一套两百多平的复式,市值约一千万。对于一个退休副行长来说,不算过分。

但丁程鑫查了他的房产记录——除了这套复式,他在海南还有两套海景房,在杭州有一套别墅,全部登记在他儿子名下。

“他做了三十八年的银行风控,最擅长的就是不让钱在自己的名下停留。”丁程鑫说,“这些房产的购置时间很有意思——全部集中在常志远辞职后的那半年。”

“常志远辞职后,华音文化的资金转移到嘉恒资本。”张真源说,“李维明在那半年里密集购房,用的是谁的钱?”

“嘉恒资本的‘咨询费’。”丁程鑫调出一份银行流水,“岚山咨询——常志远妻子秦岚的公司——给李维明儿子名下的一家空壳公司支付了总计一千两百万的‘咨询费’。这笔钱在三天之内转入了李维明儿子的个人账户,然后用于购房。”

“常志远在给李维明发工资。”马嘉祺说,“用华音文化洗出来的钱,支付给嘉恒资本的挂名法人。”

“这不只是工资。”张真源翻着流水记录,“这是封口费。李维明当法人,万一嘉恒资本出事,他是第一责任人。常志远给李维明的钱,足够让他在监狱里待二十年。如果李维明反水,他也逃不掉。”

“所以李维明现在的处境是——如果配合常志远,他可能被灭口;如果不配合,他可能被送进监狱。”严浩翔总结了李维明的困境,“他需要一个第三条路。”

“跟我们合作。”马嘉祺说。

李维明比他们想象的更容易找到。

他没有跑,甚至没有躲。第二天一早,他自己出现在了市公安局的大门口。

“我要自首。”他对门口值班的民警说。

李维明被带到审讯室的时候,整个人比照片上老了十岁。六十二岁的人,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像是这几天才长出来的。他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指尖微微发抖。

马嘉祺和丁程鑫负责审讯,张真源在单向玻璃后观察。

“李维明,你要自首什么?”马嘉祺翻开笔录。

“我知道林婉是谁杀的。”李维明的声音沙哑,“我也知道孟常山是谁杀的。”

“谁?”

“常志远。”

审讯室里安静了几秒。

“你有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