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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结义共祸福,因病弃妻失仁心

未讲完的故事:容锦亭与元湘薇的朝堂对峙

此前朝野已定婚嫁终规:有过必教,无错不辱;失度必管,本分不欺。天下婚姻礼法、婆媳权责、私域边界、孝道分寸皆已平衡归一。然则世间婚途薄情最甚、凉薄最烈之处,不在于琐碎管束、分寸苛责,而在于患难相弃、病痛相离、落井下石、薄情毁约。

今有无数女子,嫁入夫家本已恪守本分、敬长和家、温顺贤良,唯天生体质偏弱、气血不足、身有虚疾,无法如壮妇一般终日操劳、不休劳作、负重持家。自身无德亏、无行差、无败家事、无乱门风,唯独体弱身薄、不耐劳苦,便被婆母日日厌弃、时时嫌恶,视作家门拖累、视作无用妇人,步步逼迫夫主休妻逐门、扫地出门。

由此,君臣再度当庭对辩,论定「体弱可否休妻、病痛可否弃婚、患难可否相负」的千古婚义。

容锦亭立于御案之前,依旧持守古礼旧制、宗族实用大义,神色冷峻、礼法森严,依循古来妇责本分立论。

“婚嫁立制,阴阳相配、内外分工,男主外立业兴家,女主内操持家事、侍奉尊长、打理阖府琐碎、抚育子嗣、勤劳度日,此为妇人天职、婚配本分。

妇人身居内主之位,若常年体弱多病、气血亏虚、精神不足,不能操劳家事、不能侍奉公婆、不能打理生计、不能任劳度日,便是不堪内主之任、不尽婚配之责。

妇人无力持家、无力侍奉、无力兴内,终日需家人照拂、需夫主调养、需宗族体恤,长年累月拖累夫家、消耗家财、分心子嗣教养、耽误家门生计。于宗族无功、于家门无益、于夫主无辅,徒耗家业、空占婚位。

古礼有定:妇不能任事、不能持家、不能尽分内之责,便可依规休弃。

婆母厌其体弱、嫌其无能、迫其休离,并非刻薄私怨、无故苛待,乃是依礼而行、循规而动。家门存续,本就需劳力支撑、需人手操持、需内眷勤恳。娶妻为持家助业、为绵延香火、为和睦宗族,不是为养弱养病、常年拖累。

既不堪妇任、无益家门、常年耗累,依旧礼处置、依规休弃,无需格外体恤私情、不必纵容拖累家门。 礼制在前、家责为重,妇人身体孱弱、无法履职,便是婚不合宜、位不匹配,当断则断、当弃则离,以正家门秩序。”

容锦亭话音落地,殿中风冷礼重,字字皆是古制功利、宗族存续、职分匹配的硬性规则,不留半分人情余地。

元湘薇听罢,抬眸正色,立身人间情义、婚姻初心、祸福盟约,以仁义破古礼苛弊、以初心矫旧制凉薄,声声清亮、句句诛心,直面千年婚姻最残酷的积弊。

“臣不认此理,亦绝不忍天下婚制沦为劳力交易、强弱取舍、利尽则散、病至则弃的凉薄规则!

大人今日所言,是古礼条文,却绝非婚配本心、绝非人间仁义、绝非夫妇盟约。

男女缔婚,结的是两姓之好、生死之约、祸福相依、荣辱与共;立的是朝夕相守、患难不弃、贫病不离、生死不负。

婚姻从不是雇工聘用、不是劳力交易、不是强弱匹配、不是有用则留、无用则逐的功利买卖。

娶妻娶德、娶心、娶情、娶相守,从来不娶一身蛮力、不倦体魄、操劳之能。

女子无德无品、败行失德、乱家败业,休之有理、弃之应当;可女子守礼无过、温顺贤良、心性纯良、持家尽心,唯独天生体弱、身有小疾、不耐劳苦,无半分过错、无半分亏欠、无半分恶行。

身弱非罪,多病非过,体虚非辱。

成婚之时,不问体魄强弱、不问精力盛衰,两情相悦、自愿结契;及至婚后,见其身弱、逢其病痛,便厌弃疏离、逼迫休离、扫地出门。富贵则相守,贫病则相弃;强健则温存,体弱则驱逐。 此非礼法,此是凉薄;此非家规,此是势利。

夫家、婆母明知女子体弱,婚前欣然迎娶、结为眷属;婚后厌其拖累、嫌其多病、落井下石、步步逼迫休妻。顺境则纳其福,逆境则弃其身,福来共享、祸至独推,毫无半分仁义、半分情义、半分厚道。

若依大人古礼,天下婚姻皆成利来利往:

强健可劳则留,体弱多病则弃;

有助家门则纳,稍有拖累则逐。

人间再无患难夫妻、再无相守情义、再无不离不弃,婚嫁彻底沦为强弱筛选、功利权衡、利弊取舍的冰冷制度。

故此臣当庭立规、逆势矫弊:

无德可休,无过不逐;有罪可弃,无错不离。

凡女子守礼安分、心性良善、品行无亏、婚德无缺,仅仅体弱多病、不耐操劳、身有虚疾,夫家不得厌弃、不得逼迫休妻、不得逐离出门。

若婆母因女子体弱无过、多病无辜,日日厌弃、百般苛逼、强逼休妻、绝情逐门,便是薄情寡义、败坏婚风、失却人道仁义。

此等婚姻,不必守、不必忍、不必耗、不必苟全。

女方可直接请判和离,堂堂脱身、清清白白、不受凉薄羞辱、不遭病中弃绝。

婚义重在患难相守,不在终身劳力;

礼法重在仁心存续,不在功利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