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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路养轻法之性,放任散家国之心

未讲完的故事:容锦亭与元湘薇的朝堂对峙

朝堂既定牧道建档立凭、依规辟路、以册断争之制,地界纷争、草场私斗之弊已然可解。然边疆治乱,外在疆域规制,内在民心风气。本王今日再言最深层、最难治、最可忧的戈壁顽疾——非路之乱、非界之混,而是民风逐野、轻视国法、本心涣散、世代难化的天性积弊。

戈壁子民生于黄沙、长于旷野,逐水草漂泊、随荒漠迁徙,天性本就桀骜自由、不受拘缚、厌规喜野、重己轻公。此乃地缘养成的野性,千年流淌、根深蒂固,绝非一朝教化可轻易拔除。

正因天性本野,若朝廷放任百姓随意开辟牧道、自由穿行无禁,看似是顺地利、便民生,实则是日复一日纵容小民藐视朝廷规制、弱化家国敬畏、涣散守本分心。

百姓一旦常年自行踏路、随心定途、随地通途,日久必会滋生极端妄念:

地界不由朝廷定,路线不由官府划,规矩不由法度限。

在他们眼中,山河路径、疆界区划、通行准则,皆可由自己心意随意更改。官府颁布的条令、划定的官道、立定的疆界,皆成可有可无、可遵可弃、可破可违的虚文规制。

小民一旦生出“规矩可由我定、国法可随我弃”的侥幸,心中便再无敬畏、再无臣服、再无本分。

长此以往,朝野法度日渐轻贱,民间野性日渐张狂。

牧民不屑官定牧道、不耐官府管束、不愿受体制拘缚,刻意避开官方规整通路、远离巡检片区、脱离户籍管控范围,纷纷躲入偏僻荒野、无人荒垠、官治不及之地私自放牧、私繁畜群、自成一隅。

这批避管牧民,游离户籍之外、脱离州县管辖、跳出徭役体系。

借着野路四通八达、隐秘穿行之便,彻底推脱戍边值守、烽燧巡防、官道修缮、草场养护一应家国徭役。

朝廷守疆之责、固边之本、万民共担之分,尽数被这群避野逃管之人视作累赘负担、刻意规避、置之不理。

私利愈重,公心愈轻;

野欲愈纵,国法愈微。

比当下脱役避管更可怖的,是世代风化偏移、孩童耳濡目染、人心代代崩坏。

戈壁稚子自幼生长在无拘无束的旷野环境,日日看见族人私辟野路、肆意穿行、越界放牧、违规通行、脱籍避役、藐视官制。

他们所见的常态,是国法可破、官规可弃、管束可逃、本分可避;

他们所闻的世俗,是部族自主、荒野自在、随性为真、官府为拘。

耳濡目染、岁岁浸润、根深蒂固,待到孩童长成壮年,心中只知部族首领管束、只遵部落旧俗、只随荒野天性,全然不知朝廷划定草场、均分水源、止息私斗、安稳边疆的浩荡恩德。

戍边卫国、守土尽责、遵规守法、知恩报国的家国本心,一代比一代淡薄,最终彻底消散。

在其认知之中:1

段评

这戈壁顽疾看得我揪心

部族予我立足,荒野予我自由,

朝廷唯有限制,国法唯有束缚。

民心一旦至此,政令必然难行、教化必然悬空、国本必然松动。

朝廷颁布的草场新规、水源法度、畜牧税役、戍边政令,在山野之间层层阻滞、落地艰难、推行不畅。

小民或阴奉阳违、或隐匿规避、或抱团抗拒、或随性漠视,天性喜野不喜拘、喜散不喜统、喜私不喜公,一旦放任开路自由,便是彻底唤醒戈壁千年野性,让好不容易归心的荒疆,再度重回无治、无统、无君、无国的蛮荒旧态。

须知边疆治乱,不在于一时一案之争,而在于一世一代之风。

私路无序,乱的是地界;

民心轻法,乱的是江山。

今日许民随意辟路,是纵容小民破规;

明日小民轻法成俗,是瓦解万世根基。

戈壁子民天性本就桀骜难驯、散漫无拘、重私轻公,本需朝廷以法度层层约束、以规制步步矫正、以教化岁岁归心。

若朝廷反而放宽禁令、顺其野性、纵其散漫、容其轻法,

便是以国朝法度,迁就蛮荒天性;以万世江山,纵容一时民风。

故而牧道一事,不止是通路规制,更是收野性、正民心、固本分、守国统的最后关口。

不严管路,则难收野民;

不肃规制,则难正人心;

不束天性,则难固国本。

放任自由辟路,看似便民,实则养顽、养私、养妄、养逆。

最终边疆无规、民心无敬、世代无忠、家国无本,

蛮荒天性反噬王化,百年治疆之功毁于一旦。

此弊绝不可开,此风绝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