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头日影斜落,一间小小店肆之内,仅有年幼女童独自看店、清点货物、应答乡邻。
小皇帝静立旁观片刻,眸色渐敛,转头对元湘薇沉声定论,再补一条乡村商事铁规。
“先生请看。
小小稚童守店理事、掌买卖盈亏、对市井交易。
朕今日立规:未成年子弟,绝对不得执掌小卖部经营、不得独立理事、不得主事营商。
市井商事,看似不过买卖收钱、拿货找零,
实则关乎人心利弊、关乎公道分寸、关乎市价法度、关乎德行底线。
年少心性未定、识浅虑短、贪念易起、定力未生。
孩童天性本就重小利、喜易得、贪细碎、缺自持,
未见大道公允、未熟世道礼法、未养长久本心。
一旦令稚童独立掌店、自主买卖、自理事端,
无人约束、无人纠偏、无人制衡,必生多重乱象。
其一,年少贪利无底线,极易欺瞒乡邻、缺斤少两。
孩童不知营商守信、不知长久口碑、不知公道分寸,
只见少给一分、多赚一文、私得小利,便心生欢喜。
懵懂之间,便学会短秤、虚价、以次充好、蒙骗乡人。
幼小心性,先习得投机取巧、欺弱牟利、私藏小利,
少年得利则成性,长大难守公心,败坏一生品行。
其二,孩童懵懂无知,极易乱价错卖、破朝廷一统市价。
朝廷已定天下全域统一物价、分毫不可私改。
未成年心智不熟规制、记不全货价、分不清品类,
随心喊价、随性让利、随情抬价,
或人情贱卖亏空店资,或无知抬价欺压乡邻,
悄无声息崩坏国法市价,末梢规制尽虚。
其三,稚童守店无力管束、无力辨人、无力止乱。
村中无赖、顽劣子弟、闲散之人,
见店主年幼可欺、无力争执、不懂维权,
便肆意拿取、赊账赖账、强取细碎货物、白拿零食杂物。
孩童怯弱、无力驱赶、不敢对峙、不懂追责,
日积月累,店资亏空、买卖混乱、账目崩塌,
小店看似经营,实则日日耗损、夜夜亏空。
其四,商事繁杂、账目细碎、纠纷暗藏,非稚童可担。
买卖对错、盈亏核算、售后争议、货品瑕疵、邻里口角,
皆是商事常态。
未成年无阅历、无定力、无辩理之才、无处置之能,
遇纷争只会慌乱、遇讹诈只会吃亏、遇纠纷只会束手。
年少掌市,看似早早习业,实则早早染弊;
看似早早谋生,实则早早学贪。
孩童当读书习礼、修身养德、长心智、守本真,
不该早早坠入市井利弊、沾染商贾贪私、执掌盈亏权柄。
是以朕铁规立定:
凡未成年之人,无论聪慧愚钝、无论家境贫富、无论是否熟稔买卖,
一律不得独立执掌村店、不得主事经营、不得理事买卖。
市井权柄,不授年少未定之心。”
元湘薇听罢陛下规制深意,深知年少营商确有天然弊端,颔首认同,随后从容辩白,持教化与体恤之道,守取中道。
“陛下杜绝年少贪私、防微杜渐、护孩童德行、整末梢市井,臣深以为然。
未成年心性未定、定力不足、易贪小利、易生乱象,绝不可独立主事、自主营商、全权掌市。
臣绝不辩驳此理。
但臣恳请陛下,禁年少独立营商,不必禁年少随学打理。
山野农家、底层微户,生计微薄、家业清贫。
乡间孩童无富贵荫蔽、无诗书捷径、无旁人托举,
父母守店维生、日夜操劳、终年辛苦,
稚童随旁帮衬、学记账、学点数、学辨货、学礼待乡邻,
乃是底层最踏实、最淳朴、最正当的生计教化。
臣以为:未成年可在长辈全程监护之下,辅助打理小店,不可独立经营。
其一,有长辈坐镇、主事、把关、定规,
孩童仅做整理货物、清扫店肆、登记细账、递送货品、接待邻里等辅助杂务。
定价由长辈把控、买卖由长辈核准、纠纷由长辈处置、盈亏由长辈决断。
孩童无主事之权、无定价之柄、无独立交易之便,
自然不会缺斤少两、不会欺瞒乡邻、不会乱价破规、不会贪私生弊。
其二,年少习艺、耳闻目染、习得本分生计。
山野子弟不必寒窗仕途、不必入朝为官,
多数终究回归乡土、守家立业、勤勉谋生。
幼时随长辈学规整、学核算、学守信、学待客、学踏实营生,
养勤劳之性、去慵懒之心、守诚信之本,
长大自有一技傍身、一生安稳糊口之能。
幼时习勤,长大不惰;幼时守信,长大不欺。
其三,监护随行,可彻底规避陛下所有忧心乱象。
长辈日夜看守、随时纠偏、时时教化,
孩童偶有贪私萌芽、随性疏漏、心思浮动,
即刻被长辈呵斥、教导、更正。
在约束之中习业、在规矩之中谋生、在礼法之中成长。
不是放任孩童入市井,而是引导孩童入正道。
陛下怕的,是无人管束、无人教化、无人制衡的年少掌权;
臣求的,是长辈监护、规矩绑定、礼法约束的年少习艺。
禁独立,可绝乱象;
许辅助,可养民生。
一边严守陛下商事秩序、保全村市公道、杜绝年少贪私乱市;
一边体恤底层清贫、成全家传微业、养育乡土本分子弟。
臣始终以为:
市井权柄,不可予年少;
生计教化,不可废底层。
守规制而不废人情,严秩序而不绝成长,
方是刚柔并济的盛世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