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的彩绘玻璃将阳光筛成细碎的光斑,落在杨博文的白衬衫袖口上。他站在红毯尽头,指尖微微发紧,听见身后传来宾客的低笑——多半是在笑他这副比上台演出还紧张的模样。
红毯另一端的门被推开时,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左奇函穿着同色系的西装,领口别着朵小小的白玫瑰,是他亲手摘的院子里新开的那朵。少年走路时总带着点不自觉的轻快,此刻却放得很慢,皮鞋踩在红毯上,发出沉稳的声响,一步步走近。
走到他面前时,左奇函忽然弯了弯眼,用气音说:“杨老师,手抖什么?”
杨博文回神,对上他眼里的光,那光和很多年前在排练室初见时一样,亮得像揉了把星星。他喉结动了动,伸手握住对方递来的手,指尖触到温热的皮肤,紧张感忽然就散了。
牧师的声音温和响起,问出那句熟悉的誓词。杨博文看着左奇函的眼睛,清晰地说出“我愿意”,声音比任何一次舞台演唱都要坚定。
交换戒指时,左奇函的指尖在他无名指上顿了顿。那枚银戒内侧刻着两个小字,是他们名字的首字母,挤在一起,像当年挤在狭小排练室里的两个少年。
“还记得这戒指的设计吗?”左奇函低头,在他耳边轻笑,“你说要简单点,我偏要加个小音符。”
杨博文想起那个在深夜画设计稿的夜晚,两人为了戒指内侧该刻吉他还是钢琴吵了半天,最后各让一步,刻了个小小的八分音符。他忍不住回握了一下对方的手,指尖摩挲过那点凸起的刻痕。
仪式结束后,院子里的风带着花香涌进来。朋友们闹着要他们讲恋爱经过,左奇函抢着说:“当年某人练舞太狠,把脚踝崴了,还是我背着他跑了三条街找诊所……”
“明明是你唱歌跑调,被我揪着练了整整一周。”杨博文打断他,嘴角却压不住笑意。
阳光穿过人群,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戒指反射出细碎的光。左奇函忽然凑近,在他脸颊上印下一个轻吻,带着点恶作剧得逞的得意:“现在,跑调也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远处传来吉他声,是他们当年写的那首《初雪》,此刻被朋友弹得轻快。杨博文看着左奇函眼里的笑意,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雨夜,少年红着眼说“我其实……”,后面的话没能说出口,却在漫长的时光里,长成了此刻紧握的手,和无名指上温热的戒痕。
原来最好的声音,从不是舞台上的欢呼,而是身边人笑着说“我愿意”,是岁月里,一句句被认真回应的“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