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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最长情的告白

南城无旧事

庆典的喧嚣,被厚重的车门,隔绝在身后。

车里很安静。

我靠在椅背上,感觉整个人都快散架了。

不是身体上的累。

是一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疲惫。

我的耳朵里,还回响着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眼前,还是闪光灯汇成的,一片刺眼的星海。

“建华中心”。

崔董。

南城女王。

他们用无数华丽的词语,来定义我。

为我加冕。

但他们不知道。

那个站在万丈光芒里的女王,笑得脸都僵了。

那身昂贵的定制礼服,勒得我快喘不过气。

那杯庆功的香槟,喝到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

我闭上眼睛。

把那个,光芒万丈的,属于“崔董”的一天,从脑子里赶出去。

我只想做回,崔建华。

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驶着。

开车的,是方志远。

从上车到现在,他一句话都没说。

车里的沉默,并不尴尬。

像一床温厚的毯子,把我包裹起来。

让我可以,卸下所有的伪装和防备。

我的喉咙,又干又涩。

今天在台上,话说得太多了。

我下意识地,清了清嗓子。

身边的男人,仿佛脑后长了眼睛。

他目视前方,握着方向盘的手,稳如磐石。

另一只手,却很自然地,伸向了中控台的储物格。

轻轻一按。

一个内置的,车载保温箱,弹了出来。

他从里面,拿出一个银色的,小巧的保温杯。

是我的。

我放在办公室里,平时常用的那个。

他单手拧开盖子。

那盖子,也是一个精致的小杯子。

他倒了小半杯,递到我面前。

一股温热的,带着淡淡柠檬和蜂蜜香气的雾气,在狭小的空间里,弥散开来。

我愣住了。

我看着他,他却没有看我。

只是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况。

仿佛,这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下意识的动作。

崔建华
崔建华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方志远

上车前。

方志远

他的回答,跟他的人一样,言简意赅。

方志远

我猜,你应该用得上。

方志远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温热的手,轻轻地,攥了一下。

不疼。

有点酸。

有点涨。

我接过那半杯温水。

杯壁的温度,刚刚好。

暖意,从我的指尖,一路蔓延到我的心里。

我小口地,喝着。

温热的蜂蜜水,滑过我干涩的喉咙。

像一场,恰到好处的春雨。

滋润了,我早已干涸的,所有感官。

我想起了石建军。

那个我爱了七年的男人。

每一次,陪他参加完宴会。

回家的路上,他不是在抱怨我木讷,不会交际,给他丢了人。

就是在吹嘘自己,又认识了哪个大人物,拿下了哪个大项目。

他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

从来,没有问过我一句,你累不累。

更别提,为我准备一杯,温度刚刚好的水。

在他的世界里,我只是他的背景板。

是他的附属品。

是一个,会喘气的,免费保姆。

我所有的疲惫和委屈,他都视而不见。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

方志远。

他不说“我爱你”。

他也从不说什么,天长地久的海誓山盟。

他的爱,藏在那件,总会适时披在我肩上的,西装外套里。

藏在每一次,我加班到深夜时,他默默送来的,那份还冒着热气的夜宵里。

藏在每一次,我站在台上,接受万众瞩目时,他站在台下,那双专注又骄傲的眼睛里。

他从不试图,分享我的荣光。

他只是,默默地,托住我所有的疲惫。

这世上,锦上添花的人,太多了。

多到,让人觉得廉价。

而雪中送炭,或者说,在你最荣耀的时刻,还记得你可能会口渴的人。

只有一个。

这就够了。

一杯水,很快就喝完了。

我的身体,暖和了起来。

那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也消散了大半。

车窗外,是南城璀璨的夜景。

流光溢彩,像一条条,望不到尽头的,光的河流。

这座城市,如今,刻着我的名字。

这是我胜利的勋章。

是我复仇的战利品。

可是,我看着身边,这个男人的侧脸。

他鼻梁高挺,下颌线分明。

霓虹灯的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

让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种,不真实的,温柔光晕里。

我忽然觉得。

我这辈子,赢得的最珍贵的战利品。

不是这座城市。

不是“建华中心”。

而是他。

崔建华
崔建华

今天这么重要的场合。

我轻声开口,打破了沉默。

崔建华
崔建华

你作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连台都没上,一句话都没说。

这不是质问。

只是一种,没来由的感慨。

他闻言,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那笑容,在夜色里,比窗外的霓虹,还要动人。

正好,车子在一个红灯前,停了下来。

夜色,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他转过身,认真地看着我。

那双深邃的眼眸里,映着窗外的万千灯火。

也清清楚楚地,映着我的脸。

方志远

我的女主角在台上发光。

方志远

他的声音,低沉,又带着一种,让人心安的磁性。

方志远

我当然要在台下,好好看着。

方志远
方志远

这比我说什么,都重要。

方志远

红灯,跳转成了绿灯。

车子,重新启动,汇入了前方的车流。

我的世界,却在这一刻,彻底停摆。

我的心脏。

那颗在面对千军万马,面对所有人的赞美和质疑时,都古井无波的心脏。

此刻,却像擂鼓一样,疯狂地,撞击着我的胸腔。

“我的女主角在台上发光。”

“我当然要在台下,好好看着。”

这几句话,像一道暖流。

冲破了我所有的坚硬和防备。

直抵我内心,最柔软的,那个角落。

过去的这些年。

我活得,像一个战士。

我算计,我布局,我复仇。

我把自己,活成了一把,锋利的,出鞘的剑。

我以为,我不再需要爱情。

我以为,我早已对所有男人,失望透顶。

可是,方志远。

他让我知道。

原来,最好的爱情,不是占有,不是索取。

而是,成全。

是他心甘情愿地,站在我的身后。

为我挡住所有的明枪暗箭。

然后,微笑着,看我一个人,在舞台中央,光芒万丈。

这,是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更动人的,告白。

也是我听过的,最长情的告白。

我没有再说话。

任何语言,在这一刻,都显得多余。

我只是,默默地,靠了过去。

把我的头,轻轻地,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的肩膀,很宽,很厚实。

带着他身上,那股好闻的,清冽的木质香气。

也带着,让人无比安心的,温度和力量。

我闭上眼睛。

所有的疲惫,所有的喧嚣,都在这一刻,离我远去。

我不再是那个,被架在神坛上的,南城女王。

我只是,崔建华。

一个,可以安心地,靠在自己男人肩膀上,打个盹的,普通女人。

车子,平稳地,驶过南城的大街小巷。

驶过那些,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宏伟建筑。

驶过这座,我曾经恨过,也曾经爱过的城市。

我的心里,一片宁静。

我知道。

我的人生,我奋斗的全部意义。

不是为了征服世界。

而是为了,能在此刻,拥有这样一个,可以让我完全卸下盔甲的,温暖的怀抱。

这,就是我的江山。

我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