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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碗饭

跨越世纪的撞角

第六章 一碗饭

一、俸禄

光绪十四年(1888年)冬,北洋水师正式成军那天,邓世昌拿到了一张银票。

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亲自把银票递到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正卿,这是你补授总兵后的第一个月俸禄。官俸加船俸,一共三千九百六十两。数数。”

邓世昌接过银票,没有数,直接揣进了怀里。

丁汝昌看着他,笑了笑:“你还是这样。别人拿到俸禄,第一件事就是数。你倒好,看都不看。”

“数字是死的。”邓世昌说,“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丁汝昌摇了摇头:“你啊,真是个半吊子。”

“半吊子”这个绰号,在北洋水师已经叫开了。不是骂人,是一种半开玩笑的称呼。因为邓世昌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他不打牌,不赌钱,不逛窑子,不喝花酒,不在岸上买房置地,不纳妾。在这个拿着高薪、挥金如土的圈子里,他显得格格不入。

“半吊子”,意思就是“不够数”、“不完整”。别人都做的事他不做,别人都有的他没有,那他当然是个“半吊子”。

邓世昌对这个绰号不置可否。别人叫,他就应一声,从不解释,也不争辩。

他每月俸禄三千九百六十两。按当时米价十五文一斤算,一两银子能买六十六斤大米。三千九百六十两,就是二十六万斤大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好几辈子。

这笔钱,他大部分寄回了广东番禺的老家。妻子何氏和妾室在家里操持,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要养活,还有老母亲要奉养。剩下的,他留作己用。

但他留的很少。少到什么程度呢?

他每天在船上的伙食,是一碗米饭,配上几片咸肉,几片菜叶。加起来,不超过四分银子。

四分银子。按米价换算,相当于今天的六块钱。一个月下来,他在吃上的花销,不到一两二钱。

三千九百六十两的月俸,他花在自己身上的,不到千分之一。

同僚们对此嗤之以鼻。林永升有一次半开玩笑地说:“正卿,你攒那么多钱干什么?留给儿子?你儿子才多大?再说了,咱们这些人,说不定哪天就——”他没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邓世昌只是笑笑:“我不攒钱。我只是不喜欢浪费。”

“一碗米饭几片肉,就不浪费了?”

“够吃了。”

林永升看着他,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二、咖喱鸡饭

致远从英国回来后,邓世昌的伙食发生了一点变化。

变化很小,小到没有人注意到。除了他自己。

那天晚上,邓世昌照例在舱房里吃晚饭。一碗米饭,几片咸肉,几片菜叶,一碗清水。他吃得很快,军人式的,三两口就把米饭扒完了。

致远坐在他对面——当然是虚化的,月光还没出来,她还没有“现身”。但她能看见他吃的那些东西。

她看了很久。

然后,在他放下碗筷的那一刻,她开口了。

“管带。”

“嗯?”

“你……吃的不好。”

邓世昌愣了一下。他抬头看了看空荡荡的舱房——她还没现身,但她的声音从月光照不到的角落里传出来,清清冷冷的。

“够吃了。”他说。

“不够。”她说。语气很认真,像一个孩子在纠正大人的错误。“管带……要干活。要操舵。要走很多路。要……管致远。吃这么少,会饿。”

邓世昌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艘船,担心他饿不饿。

第二天,他做了一件事。

致远号停泊在威海卫军港的时候,他上岸了一趟。不是去办什么公务,而是去了军港旁边的一条小街。那条街上有一家饭馆,专门做海军官兵的生意,卖一种叫“咖喱鸡饭”的东西。

咖喱是英国人带过来的。北洋水师的洋员们喜欢吃,后来中国的军官们也学着吃。一份咖喱鸡饭,里面有鸡肉、土豆、胡萝卜、洋葱,浇上金黄色的咖喱汁,香气扑鼻。价格不便宜——半两银子一份。

半两银子。按当时的购买力,够买三十三斤大米。够他吃上十几顿自己那种“一碗米饭几片肉”。

他掏钱买了一份。

饭馆老板认识他,笑嘻嘻地说:“邓管带,您可算开窍了!以前您来,最多买几个馒头。今天怎么舍得吃好的了?”

邓世昌没有回答。他提着食盒,回到船上,走进自己的舱房。

那天晚上,月光照进舷窗的时候,致远从月光里浮现出来。她看见桌上摆着一个食盒,盖子打开着,里面是一份金黄色的咖喱鸡饭。

“这是什么?”她问。

“咖喱鸡饭。”邓世昌说。“英国人带来的。你……尝尝。”

致远低头看着那份饭。她从来没有“吃过”东西——她是一艘船,钢铁和木头构成的船,不需要吃东西。但她的身体——那个虚化的、在月光下才能显现的身体——似乎有某种她还不了解的机能。

她拿起勺子,挖了一口,放进嘴里。

沉默。

“怎么样?”邓世昌问。

她又挖了一口。然后第三口。第四口。

“好吃。”她说,声音轻轻的,像在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邓世昌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忽然觉得这半两银子花得很值。

三、传言

消息传开了。

不是邓世昌自己说的,是饭馆老板说的。老板在军港旁边做生意,嘴最碎。第二天,整个北洋水师都知道了:邓半吊子在饭馆买了一份咖喱鸡饭。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邓半吊子也开始吃好的了!”

“我就说嘛,人嘛,总归是有口腹之欲的。以前装得跟个圣人似的,现在不也绷不住了?”

“他一个月挣三千九百六十两,吃一份半两银子的饭,算什么?咱们吃了几百份了,他才吃第一份。”

“关键是这个转变!邓半吊子总算像个人了。”

这些话传到邓世昌耳朵里,他没有解释。他只是默默地,每天傍晚上岸,买一份咖喱鸡饭,带回船上。

不是给自己吃的。

是给她吃的。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是一艘船,不需要吃东西。就算吃了,那些食物去了哪里?她根本没有胃,没有肠子,没有一个正常人的消化系统。那具在月光下才能显现的身体,到底是什么做的?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她喜欢吃。

每次她把勺子放进嘴里,她的眼睛会微微亮一下。不是成年人那种“味道不错”的满意,而是一个孩子第一次吃到糖时的那种亮——纯粹的、毫不掩饰的喜悦。

他不想让那种光熄灭。

所以每天一份咖喱鸡饭。半两银子。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他自己伙食的十几倍了。但他觉得值得。

四、加菜

又过了几天,致远学会了一个新词。

“给。”

那天晚上,她照例吃咖喱鸡饭。邓世昌照例吃他的米饭、咸肉、菜叶。

她吃了两口,忽然停下来,看了看他的碗。然后她做了一件事——

她用自己手里的勺子,挖了一块鸡肉,放进了他的碗里。

“给。”她说。

邓世昌愣住了。

“管带吃的不好。”她说,语气很认真。“致远……吃不完这么多。给管带。”

他低头看着碗里那块鸡肉。金黄色的咖喱汁沾在米饭上,在油灯下泛着光。

“你吃。”他说。“我够了。”

“不够。”她说。声音不大,但很坚定。“管带不吃,致远也不吃。”

她放下勺子,看着他。

那双黑色的眼睛,在月光下干干净净的,像两口深不见底的井。不是撒娇,不是任性,而是一种——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一种“认定”。

她认定他吃得不好。她认定他需要这块鸡肉。她不打算让步。

邓世昌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拿起筷子,夹起那块鸡肉,放进嘴里。

咖喱的味道在舌尖上散开,辛辣、浓郁,带着一丝甜。

“好吃吗?”她问。

“好吃。”他说。

她笑了。那种笑,不是成年人那种客气的、礼貌的笑,而是一个孩子看到大人吃下自己分享的食物时的那种笑——纯粹的、满足的、毫不掩饰的。

从那天起,她每天晚上都会往他碗里加菜。有时候是一块鸡肉,有时候是一块土豆,有时候是一勺咖喱汁。不多,就一勺。但那一勺,足够让他的米饭从“咸肉配饭”变成“咖喱鸡饭”。

他逐渐习惯了。

习惯了每天晚上,她先吃两口,然后挖一勺放进他的碗里。习惯了那一勺食物带来的温度。习惯了她说“给”的时候,那双亮晶晶的眼睛。

他甚至开始期待。

每天傍晚,他上岸买咖喱鸡饭的时候,饭馆老板都会笑着说:“邓管带,今天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

“您这咖喱鸡饭,吃了快一个月了吧?吃不腻?”

“吃不腻。”

他确实吃不腻。不是因为咖喱鸡饭有多好吃,而是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吃的。

五、那一口

光绪十五年(1889年)春,一个寻常的夜晚。

邓世昌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面前是一碗米饭、几片咸肉、几片菜叶。致远坐在他对面,面前是一份咖喱鸡饭。月光从舷窗照进来,照在她金色的头发上,照在她白皙的手指上,照在那把被她握着的勺子上。

她吃了两口。然后挖了一勺饭,伸到他嘴边。

“给。”

他张开嘴,含住了勺子。

然后,他愣住了。

不是因为咖喱的味道。他早就习惯了咖喱的味道。

而是因为——那把勺子,她刚刚用过。

她刚刚用这把勺子吃了两口饭。她的嘴唇刚刚碰过这把勺子。她的——他不敢想那个词——她的口水,还沾在勺子上。

而他,含住了这把勺子。

他的舌头尝到了一股味道。不是咖喱,不是鸡肉,不是土豆,不是胡萝卜。是另一种味道——淡淡的,甘甜的,像清晨的海水,像春天的风,像——他完全无法形容的东西。

他的脸腾地红了。

他想把勺子吐出来。但她的眼睛正看着他,等着他评价。他不能吐。他只能含着那把勺子,像一个被定住的人,一动不动。

然后他慢慢地、慢慢地,把饭从勺子上抿下来,嚼了嚼,咽了下去。

“好吃吗?”她问。

“好……好吃。”他的声音有点哑。

她笑了,收回勺子,继续吃自己的饭。

邓世昌坐在那里,心跳得厉害。

他在想一件事——一件他从来不敢想的事。

他和他的妻子亲吻过。和他的妾室也亲吻过。他知道人的口水是什么味道的。有一股淡淡的异味,说不上难闻,但绝不是“甘甜”的。

但她的——他不敢想“她的口水”这四个字。他在心里把那句话改成了“她吃过的那把勺子上的味道”——那个味道,没有异味。只有甘甜。淡淡的,像清晨的海风,像雨后的空气,像——

他不敢再想了。

他低下头,扒了一口饭。米饭是凉的,但他感觉不到。他只感觉到自己的嘴唇上,还残留着那把勺子的触感。

那天晚上,致远吃完饭后,像往常一样虚化消失了。舱房里只剩下邓世昌一个人。

他坐在桌前,看着那把空了的食盒,看着她用过的那个碗,看着她用过的那把勺子。

他伸手拿起那把勺子。铜制的,在油灯下泛着暗黄色的光。勺面上还沾着一点咖喱汁。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放下勺子,吹灭油灯,躺到床上。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那个画面——她挖了一勺饭,伸到他嘴边,说“给”。他张开嘴,含住勺子。那股甘甜的味道。

他翻了个身。

又翻了个身。

月光从舷窗照进来,照在天花板上,白晃晃的,像一面镜子。他在那面镜子里,看见了自己——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北洋水师总兵,致远舰管带,三个儿子的父亲,两个女人的丈夫。

一个刚刚被一艘船喂了一口饭的男人。

他在黑暗里睁开眼睛,轻声说了一句话。不是对任何人说的,是对自己说的。

“邓世昌,你疯了。”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一下,一下,像心跳。

他又翻了个身。

他想起了他的妻子何氏。那个被他从路边捡回来的女子,安静,温顺,给他生了几个孩子。他想起了他的妾室,那个他不知道姓什么的女子,也给他生了孩子。

他爱她们吗?他说不清楚。在那个年代,娶妻纳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和爱情没有太大关系。他对她们有责任,有亲情,有感激。但爱?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但现在,他在想。

不是在想爱不爱他的妻子和妾室,而是在想——他对致远,是什么感觉?

她是一艘船。一个灵魂。一个在月光下才能显现的、金发黑眸的、比他高两寸的女子。她叫他“管带”。她往他碗里加菜。她把自己吃过的勺子伸到他嘴边。

他——他——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股甘甜的味道,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尝过。

不是咖喱的味道。不是鸡肉的味道。不是任何食物的味道。

是她。

他不敢承认。也不敢想。

他只是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着自己的心跳,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

“她是一艘船。你是她的管带。你是她的老师。你是她的——你是她的什么?你什么都不是。”

但他知道,他撒谎了。

那天晚上,他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晨,他出现在舰桥上的时候,眼圈是黑的。水兵们以为他生病了,他摆摆手说没事。

他的确没事。他只是心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样他不知道怎么命名、怎么面对、怎么处理的东西。

而致远——那个始作俑者——像往常一样,虚化地站在他身后,看着他操舵,看着他指挥,看着他站在舰桥上迎着海风。

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昨天晚上,管带吃了她喂的那口饭,说“好吃”。她很开心。

她不知道,那口饭,让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一夜未眠。

(第六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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