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万达经历了“电玩城惊魂”和“咖啡厅系鞋带”事件后,我对出门这件事产生了微妙的心理阴影。
接下来的几天,我尽量缩减外出时间,非必要不下楼。外卖和快递依然是我的生命线,翠花也因此获得了“家里蹲金牌保镖”的荣誉称号。
这天下午,太阳难得从连绵的阴雨里钻出来,暖洋洋的。翠花扒着门,发出渴望的哼唧声,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妈妈,我想出去闻别的狗留下的八卦。”
行吧行吧,就半小时。

我败下阵来,给它套上牵引绳。
为了防止再次在小区里上演“偶遇顶流”的尴尬戏码,我特意挑了一条平时不怎么走的小路,绕到小区后面的草坪。
这里的狗友比较多,翠花一撒欢就忘了自己姓什么,跟一只边牧追着球跑得不亦乐乎。我找了处长椅坐下,戴着耳机刷稿子,享受着难得的宁静。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翠花忽然竖起耳朵,朝着某个方向“汪汪”叫了两声,然后像一颗金色的炮弹一样冲了出去。
翠花!回来!

我吓了一跳,赶紧起身去追。
这蠢狗,看见个球比看见我都亲。
我拽着绳子,气喘吁吁地跟着它跑了十几米,绕过一片灌木丛。
然后,我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或者说是,不该看见的人。
就在那片灌木丛旁的另一块草地上,丁程鑫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捡的树枝,试图逗弄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
他今天没戴口罩,也没戴帽子,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灰色运动服,额前的碎发被汗打湿贴在皮肤上。阳光落在他侧脸上,那张脸精致得完全不需要滤镜。
翠花显然是把他当成了新玩具,兴奋地扑腾着,巨大的尾巴扫得草屑乱飞,差点把丁程鑫手里的树枝扫飞。
丁程鑫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看清是只金毛后,紧绷的肩膀才放松下来。他抬头,看见了我。
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撞。
这一次,没有了口罩的遮挡,也没有了电梯里昏暗光线的掩护。
我看着他那双漂亮的、带着些许惊讶和警惕的眼睛,大脑再次发出了“系统过载”的警报。
也许是翠花的热情太过真挚,让他无法立刻摆出防御姿态。他甚至下意识地伸出另一只手,揉了揉翠花凑过来的大脑袋,嘴角勾起一个很浅但很好看的弧度。

这狗……挺亲人的。
这时候我要是再假装没看见,那就太不礼貌了,属于社交性死亡现场。
我强行压下心里那群尖叫的土拨鼠,稳住呼吸,脸上摆出一个友善但疏离的邻居式微笑——这种笑容的精髓在于:眼里要有笑意,但绝不能太热情,要保持恰到好处的距离感。
抱歉,它太兴奋了。

我走上前,用力把翠花往后拉了拉,但它重得像头驴,我根本拽不动。
翠花,坐下!

翠花不听,还在摇尾巴。
丁程鑫收回手,站起身来,他比我高不少,站起来后自带一股压迫感。

没事,它很可爱。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

丁哥!看到小猫了吗?
丁程鑫立刻回头应了一声:

看到了。
然后他转回来看着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便毫不犹豫地转身朝声音的方向走去。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的背影,直到他和走过来的宋亚轩汇合。宋亚轩也看了我一眼,随即低头跟丁程鑫说了句什么,两人一起消失在灌木丛后。
翠花还在那儿傻乐,吐着舌头。
我蹲下来,狠狠揉了一把它的耳朵,咬牙切齿地低语:
你刚才要是扑倒他,或者舔了他一口,咱俩今晚就得上热搜,标题我都想好了——《惊!某金毛疑似袭击顶流偶像,主人竟是……》。

翠花甩了我一脸口水。
回程的路上,我心有余悸。刚才那短短几十秒的交集,简直比写一万字的修罗场还要累人。
但我复盘了一下,觉得自己表现还行。至少没有尖叫,没有拍照,没有要签名。我只是个担心自家狗吓到邻居的普通社畜。
嗯,很合理。
回到家,我第一时间跑到阳台上,鬼鬼祟祟地往隔壁瞄。隔壁阳台没人,那几盆半死不活的植物依然顽强地活着。